疫情防控期間,戶口、身份證、駕照、護照如何辦理?雲南公安機關推出17條便民服務措施

2月3日,雲南省公安廳出臺全省公安機關在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做好便民服務工作的17條措施,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具體如下:


1.及時公佈身份證及戶籍窗口預約和諮詢電話,方便群眾辦理業務。

2.保持“一部手機辦事通”申領居民身份證業務暢通,方便群眾通過手機辦理身份證業務;24小時開放“雲南公安自助便民超市”進行身份證辦理的受理和發放,做好設備保障和消毒工作,方便群眾辦事辦證。戶籍屬我省的居民向就近辦證窗口申請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時,各派出所要做到隨到隨辦。

3.確保“雲南公安”微信公眾號暢通,方便群眾在網上辦理出生落戶、購房落戶、接遷落戶、遷出省外、畢業落戶、就業落戶、租房落戶、項目變更更正、入伍註銷、死亡註銷、申報暫住登記、補辦暫住登記、申領居住證等13項業務。

4.身份證業務辦理完畢後,儘可能使用郵寄送達,或者引導群眾通過自助機領取。對領證時的指紋核驗,可在疫情結束後進行。

5.調整非本人機動車備案和處理違法規則,開通疫情防控期間通過“12123”手機APP、一部手機辦事通和“雲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互聯網交通安全服務管理平臺”(yn.122.gov.cn)處理非本人機動車備案前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服務。

6.保持“互聯網交通安全服務管理平臺”、“12123”手機APP暢通,引導人民群眾疫情防控期間在網上辦理補換領駕駛證、補換領號牌、補換領行駛證、申領免檢標誌、變更聯繫方式等22項車駕管業務。

7.對疫情防控期間不能按期參加駕駛人考試、審驗教育、滿分教育的,允許群眾延期辦理。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及時調整考試、教育計劃。駕駛人自願取消網上預約的,予以辦理,不計入考試次數,不影響下次考試預約排序。

8.延長機動車和駕駛人牌證辦理期限。疫情防控期間,因不能按期辦理駕駛證審驗換證、機動車檢驗等業務的,可延期到疫情結束後辦理。因逾期未換證、逾期未體檢、逾期未檢驗等原因,導致駕駛證或機動車可能被註銷的,延長註銷期限。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到期因疫情未繼續學習的,延長有效期限,保障學車考證權益。已在互聯網預選了機動車號牌號碼,因疫情未能及時辦理機動車登記的,延長預選號碼有效期。臨時行駛車號牌到期因疫情未能及時辦理機動車登記的,延長1至2次與原核發期限相同的有效時間,對疫情期間使用超期臨時行駛車號牌的不予處罰。

9.加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便民力度。疫情防控期間,對僅造成財產損失且符合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多渠道引導當事人通過“12123”手機APP進行快速處理。對涉及人員傷亡按照一般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對申請重新檢驗鑑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複核等,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網絡向公安交管事故處理部門提出。由於事故當事人、關鍵證人因疫情被隔離治療或隔離觀察導致無法及時取證的,允許中止認定,待解除隔離具備相關認定條件後,及時按照規定處理。

10.及時公佈出入境管理業務諮詢電話,便於群眾瞭解窗口開放信息和相關證件申辦要求。

11.全面實行申辦出入境證件預約辦理,確保“雲南公安”微信公眾號、“一部手辦事通”暢通,方面群眾預約辦證。

12.對因私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3類證件全部實行EMS免費快遞送證上門服務。

13.對持有往來港澳臺簽註、受疫情影響未能在簽註有效期內入境港澳臺地區的,在疫情解除後根據持證人意願免費重新辦理相同種類和有效期的簽註。

14.及時通過電子郵件、手機信息、微博微信、網絡平臺、公眾號等多種方式向本地常住外國人和永居外國人推送英、俄、法、德、日、韓等外文版本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公眾預防提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移民與出入境管理工作問題解答》。

15.保持信訪投訴電話、收信地址、網上信訪網址(http://xfservice.yn.gov.cn)和“雲南公安”的“微警務—陽光信訪”等信訪渠道暢通,並積極宣傳告知人民群眾,方便群眾提出信訪訴求。

16.全省公安監管場所全面實行律師會見網上預約、電話預約。

17.有條件的監所一律實行視頻會見,必要時採取書面或電話形式的會談交流,儘量減少面對面會見。確需會見的,採取嚴格的防控措施,詳細詢問是否來自疫情高發區,身體情況,測量體溫、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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