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讓孩子隨了現任丈夫的姓,前夫以孩子“改姓”為由拒不支付撫養費,他的做法合法嗎?

叫我王律師


我個人認為:前夫因為孩子改姓拒絕支付撫養費這個行為是違法的,你可以去起訴前夫並要求其支付兒子童童的撫養費!但是,你未經前夫同意,私自給兒子改姓,也是一種違法的行為!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孩子的姓氏更改必須針得親生父母雙方的同意,孩子可以隨父親姓也可以隨母親姓,條件是父親同意,但是你把孩子改為繼父姓氏這裡就涉及到收養法了,收養法裡有繼父有收養繼子女的便利,且不受自己有無子女的限制,一旦收養成立繼子女可以改隨繼父姓 ,如果繼父不要求改姓也可以不改。如果收養成立,前夫和孩子的撫養關係和贍養義務就此解除,前夫是無需支付撫養費的。

前夫以孩子改姓氏為由拒絕支付撫養費也是不對的。根據婚姻法規定,離婚並不能改變子女與父母的血親關係,即使父母離婚,沒有與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必須支付孩子撫養費,除非另一方同意對方無須支付。因此,你的前夫不能以改姓為由拒絕支付撫養費。你有權要回所欠撫養費。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無論雙方因為什麼離婚,但是不應該利用孩子作為籌碼,把姓名改成現任丈夫的名字也改變不了他們沒有血緣關係的事實,同時,也該問問孩子自己的意見。離婚本來對孩子就是一次傷害,我們做父母的,想的應該是如何把這種傷害降到最低,讓他還能感受到父母雙親的溫暖,而不是再一次的傷害他。


魏海利


我有一個朋友,她和丈夫離婚後,又再婚,不久就把孩子的姓改成現任丈夫的姓,她原來的丈夫是因為強姦罪判刑,才離婚的,他在監獄裡還寫信罵他前妻,我朋友現任丈夫沒有自己的孩子,兩人齊心協力把她孩子撫養成人,前夫出獄後,再也沒見過孩子,至今孩子不認他親生父親,從不來往,孩子上學,結婚買房,他也不出一分錢,老死不相往來,現任丈夫擔當起一切責任和義務,我覺得改姓也沒錯,雖然不是親生卻勝過親生。


用戶Aili


第一個問題:丈夫可以以此為由不支付撫養費嗎?

很負責任的告訴你,您前夫的做法不合法!如果他以此為由拒不支付撫養費,那麼題主完全可以把他告上法庭。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

19、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


第二個問題:妻子有權利將子女姓氏改隨繼父姓嗎?

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出處同上)

題主單方面讓孩子隨繼父姓,進而引起了撫養費的糾紛,法律上而言題主是擅自為止,即沒徵得孩子生父的同意。

所以告上法庭的結果,比較大機會是前夫繼續支付撫養費,而孩子改回原姓氏。


第三個問題:孩子成年與否?

《民法通則》第99條第1款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姓名權是一項重要的人格權,主要包括姓名決定權、姓名使用權、姓名變更權。未成年子女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具體到姓名權尤其是姓名決定權、姓名變更權上,“子女出生及其未成年時期,其姓名的選擇是父母基於親權決定的”。

父母代為行使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決定權、變更權的權利,即為未成年子女命名權。

而到了孩子成年之後,他有權決定自己的姓氏、姓名。

子女一旦具有了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即年滿18週歲,或雖未年滿18週歲,但已滿16週歲且以自己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則子女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姓名的權利,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自己的姓氏的權利。

父母雙方不得進行干涉,不得強迫更改子女姓氏或強迫子女不得更改姓氏。



淅爸育兒記


合法,孩子本事你前夫的,他承擔養育費就合理,你讓你前夫的孩子改了姓,這在有些地方是萬萬不能的,這意味著這個孩子和自己的父親脫離了父子關係,既然脫離了父子關係,人家為什麼還要養。這就好比你前夫不給你生活費一樣,你既然不是人家老婆了,人家為什麼要養你是一個道理。


用戶7693011084462


這是兩個事情,他不給撫養費不合法,你可以起訴他,要求法院強制執行,當然這是要求的費用合理且他確實有支付的能力為前提。你單方面修改孩子的名字也不合法,而且你居然改到了,那麼批准這件事情的派出所民警存在違規操作徇私舞弊的嫌疑,給未成年子女改名字必須由孩子的親生父母持戶口本身份證,同時親自在場並雙方都同意才行,至少去年我閨女班上有同名的同學,我想給她改改,去派出所諮詢的時候是這樣要求的,必須親自到場,授權委託都不行。


土肥圓二坑


法院判決你前夫向你支付某某某(姓名)撫養費!

腦殘女把名字改了,於是撫養費受益人姓名失效了,前夫就沒有了支付撫養費的義務!

並且前夫可以起訴你。


故視


前提是1.你前夫同不同意給孩子更該姓氏?2.會不會給孩子造成心理壓力或者傷害。這兩條任何一條被觸及到,就不是撫養費的問題了,就會變成撫養權的問題了。順便說一句為了取悅你現任老公,就把你與前夫的孩子改姓,太自私太無恥了!


馬小凱06


男方可以去起訴,然後不支付撫養費!離婚協議或判決書上應該是寫有——支付給某某某撫養費一個月多少錢!然而,現在你女方要求我再給謀某某支付撫養費?那麼請你拿出判決書或協議書!這個謀某某與我沒有任何關係,你憑什麼要我支付撫養費?法律規定了我只需要向某某某支付撫養費!


隨手砸雞蛋


不支付很正常,情理不合,是個人就接受不了,告也白告!你要求人家支付撫養費,人家要求你把孩子的姓改回來。白扯半天。


功在千秋


他的做法肯定是不合法的,他必須要給撫養費,但是你改孩子的姓氏要經過他的同意,公安部《關於父母離婚後子女姓名變更有關問題的批覆》中指出“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者協商未達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所以即使孩子改姓,父親也必須給孩子撫養費。婚姻法《婚姻法》第22條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所以你想要撫養費,你還得把孩子姓氏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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