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市民买“退烧药”需携带身份证、提供电话号码

本报讯(吴畏 记者 刘真辉)为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传播,保证广大市民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全市市民,购买“退烧药”时需携带身份证、提供电话号码,配合药品零售企业实名登记,如购药人拒不提供相关信息,药品经营企业可以拒绝销售。

据介绍,市民在购买“退烧药”时,药品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凡在零售药店购买“退烧药”人员,一律按要求实名登记,认真填写购药人员身份证号、电话及购药信息,如为代买需填写备注信息,并于每日16时前如实上报所属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如遇发热患者,同时又有外地史、接触史、聚集史,要提示并督促其尽快到市、县(市)两级定点发热门诊就诊,或可直接到牡丹江市康安医院、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红旗医院共5家定点医院就医,努力缩短疫情患者诊疗时间和流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药店要加强消毒和通风,在做好登记的同时,也做好个人的自身防护。

提醒:市民买“退烧药”需携带身份证、提供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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