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为什么有时候清官比贪官更加可恨?

信仰清官是中国古代社会里的一大特色,千百年来,平常老百姓对于清官那是喜爱有加、乐此不疲,广泛而长期地口口相传,使得这种信仰甚至形成了一种文化。比如包拯、海瑞等著名清官的名字,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即使三岁的小孩也是耳熟能详。但是在中国古代,为什么说有时候清官反而比贪官更加可恨呢?

在中国古代,为什么有时候清官比贪官更加可恨?

晚清小说家刘鹗抛出一种观点,认为清官最大的毛病就在于道德上有一种绝对的优越感,这使他们觉得自己所作出的所有判断和行为都问心无愧,从而容易陷入自以为是,甚至刚愎自用的境地。做事所凭恃的只是道德上的居高临下,现实情况、世俗人情一概被他们斥之为乡愿。很明显,这种心态是极其有害的,往小的方面说,比如听审刑狱时,容易滥用刑罚、草菅人命;往大了说,对国计民生无所补益,反而会误事。为什么会这么说?

在中国古代,为什么有时候清官比贪官更加可恨?

我们来看看士大夫(乃至皇帝)对于清官的评价往往集中在一个“刻薄”二字上。这个“刻薄”意义很广,既包括用法严苛,也包括对属下和部民苛责,还包括在施政中偏执、强硬,不近人情。我们都清楚清官的为人一般都是道德完人,有道德洁癖,对人太过苛责,如果别人不能达到他们的标准,就一概斥为泥猪、癞狗、污秽小人。这种心态导致他们在施政中用法严苛,而这一点却恰恰是老百姓推崇清官的原因。清官是整个社会大加提倡的道德楷模,但是在现实中却不见容于官场,这确实让清官们百思不解、苦恼不已!

在中国古代,为什么有时候清官比贪官更加可恨?

你比如名吏汪辉祖曾以自己为官数20多年的经验提出了忠告:清不可刻。清只是治术的一端,并不足以解决现实中的所有问题。诚如康熙皇帝所言:“清而宽方为尽善。朱子云:居官人,清而不自以为清,乃为真清。”这并非是乡愿之言,而是对清官爱之深、责之切的期许。

在中国古代,为什么有时候清官比贪官更加可恨?

所以,我们将清廉寄予个人道德修养,本身就是悲剧,讨论是清是贪就没有意义了。当今之世界,凡相对清明的国家,无不是以完善的制度和严格的执法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推动社会进步,如此我们还需要清官吗?贪官还有市场吗?

你们说是不是这个道理?对于“清官比贪官更可恨”这个问题,你又是怎么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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