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多年後可以要求企業補償在職時的社保嗎?

天空的痕跡48356937


這件事情,事關你下半生的生活保障問題,關幹勞動法中的個人和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時間,單位就應該給職工交五險一金,很明確的,希望大家多讀些關於勞動法方面的書籍。


花開半夏依舊美麗


人在職場相互幫,請關注我,18年工作經驗的HR總監,為你解答職場困惑。謝謝!

1、首先,根據《社會保險法》和《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將面臨相關的行政處罰。實踐中,一般是勞動者去社保局投訴,然後由社會保險徵繳機構對用人單位是否繳納以及是否足額繳納社保進行調查。

2、社會保險的問題不是勞動行政部門的管轄範圍,不應當收到時效性的限制。其次由於社會保險問題的地域性和政策性均非常強。不同的省份會制定不同的細則。你要根據你的情況到當地的社保局投訴。

3、目前你可以諮詢一下社保機構能否自己補交,若不能自己補交,造成你無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你就完全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交你在職期間的社保。因為社保不會承擔你不能享受社保的責任,就會支持你要求用人單位來承擔此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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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你好2018


離職多年後可以要求企業補償在職時的社保嗎?這個問題還是比較有意思的,不過像你這種情況,維權的難度是非常大的。既然有這樣的問題,細細想想,其實你也負有一定的責任。

按照社保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在員工入職的三十天內,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你在單位工作時,用人單位就沒有為你繳納社會保險,如果你當時向用人單位提出意見或是建議,也許就不會造成現在的悲劇。現在出去了,甚至離職多年了,想到自己沒有各種社會保險,才想起關心自己以前的事情,這在時間上可能比較晚了。

對於離職多年以後是否可以要求企業補償在職時的社保呢?如果當初離職時,是因為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而被迫辭職的,不但可以要求企業為你補交在職時的社保,還可以要求企業給予經濟補償。但是時過境遷,任何事情都是有時效性的。雖然從理論上來說,你要求企業為你補交以前在職時的社保是完全可以的,但是要求補償可能不太容易。解決勞動糾紛,一般都是走勞動仲裁的路子,但是由於已經離職多年,不管是否有時效性,自己找證據就是一個比較麻煩的事情,如果找不到有力的證據,勞動仲裁部門也是無法受理的。

除了勞動仲裁之外,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但是由於你已經離職多年,嚴格來講已經不屬於公司職工,勞動監察部門主要受理在職職工的投訴,對於已經離職多年的職工,也是由於很難蒐集到有力的證據,所以對企業進行立案調查,直接到法院起訴,也是由於證據和時效的原因很難受理。

最好的辦法,可以和企業進行協商。畢竟自己曾經在企業工作過,也為企業做過貢獻,社保問題事關自己今後養老問題,隨著年齡的增大,如果說當初企業沒有為自己交社保,企業和個人都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為了自己的未來,希望企業能體諒自己的難處。因為按照現在的規定,個人是不允許補交的,但是由單位出面是可以補繳的,可以由企業承擔一點,自己承擔一點,這樣原單位接受起來可能比較容易。當然這只是一種建議,能否可行還需要自己作出艱苦努力和充分發揮自己的智慧。

總之,自己已經離職多年,是否還可以要求企業補償在職時的社保,如果採用法律的手段很難達到自己的目的,如果採取和企業友好協商的方式也許還有戲,但是結果如何很難說,還是自求多福吧。


幫兄愛唱歌


樓主你好,離職多年以後可以要求企業單位補償在職期間的社保嗎?這種情況是很難進行維權的,因為你通過面談的方式來解決這個爭議,企業單位一般是不會認可的,那麼通過法定的一些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實際上又過了時效期,因為無論是通過申請勞動仲裁也好,申請勞動監察也好,那麼都是有一定時效期的約束的,大約都是一年左右或者是兩年之內的時間去申請才是有效。

很明顯,你若干年以後再去想要補償之前的這個社保待遇那麼是不行的,所以說只能夠從今後開始重視起來自己的社保問題,那麼今後你找到新的工作單位,必須要通過新的工作單位來給你交納相應的社保待遇,比較嚴格的根據勞動合同關係的存續時間來繳納社保待遇,這樣的話你就可以依法獲得相應的累計繳費年限了。

累計繳費年限越長,將來你獲得養老金的待遇水平也就會更高,所以說社保這一塊對於我們任何一個人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那麼只要是你參加工作就應該正常的簽訂一份勞動合同,就應該通過工作單位來給你交納相應的首保待遇,並且企業單位都需要承擔大部分的繳費比例,我們個人只需要承擔小部分的繳費比例。


社保小達人


勞動仲裁的時效是一年,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時效是兩年,訴訟時效是三年。

而關於社會保險的爭議屬於勞動爭議。如果你要維權,也要從基礎委員會開始,再經過勞動仲裁的裁定後如果不服,再經過訴訟上訴法院。由於社會保險也屬於我國的大法,可由於它的特殊性和計算的複雜性,各地方的政策和法院的裁定也有所區別。如果你未經過勞動仲裁的裁定,直接去法院,法院是不會受理的。且發生勞動爭議的案件,一般還會涉及到《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

其二,你的法律救濟途徑還有一條,就是通過勞動保障監察,或者勞動行政部門或者社保徵收機構進行舉報,要求勞動行政部門或者社保徵收機構按照社保法的有關規定,要求單位為你補繳。可是這些都要在時效範圍內才可以。如果犯罪行為持續存在且處於繼續狀態時,可在合同終止時要求補繳;如果不是持續存在且處於繼續狀態的,要求其違法行為開始時,兩年以內要求單位補繳。並請求其違法行為終止。也有地區認為,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中關於訴訟時效的問題,認為條例規定的時間追訴是對單位行政機關的追責時效,而不能做為其違法行為的追訴時效。追訴時效應該從合同終止時起算。如果單位具有欺騙強迫或者威脅等行為,簽訂的合同應當時為無效合同。那麼你的訴訟時效應為合同終止時起算。

而補繳社會保險也具有兩種途徑,一種就是在時效內通過勞動行政部門或社保徵收機構,以及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一種通過勞動仲裁和法院,通過勞動仲裁和法院的裁定書,經社保徵收機構要求單位補繳並強制執行。如果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不能補繳的,你可以在時效內要求單位賠償財產損失和維護你的權益。


淨荷聽風語


【做你身邊的HR,講明白勞動法律法規那點事兒】

關於欠繳社保的勞動爭議現在很多地區將其歸為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的管理範疇。也就是說以欠繳保險為由起訴到勞動仲裁或法院,都會以不屬於受理範圍而不予裁決。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即勞動保障監察保護的時間為兩年,自違規行為發生時開始計算。

但是社會保險的管轄部門可能會因地區而異,有的地區可能會屬於仲裁法院管轄。那就會涉及仲裁時效的問題,仲裁時效為一年。

可是關於社會保險欠繳問題的仲裁時效也屬於有爭議的問題,因此建議你可以到相關部門諮詢確認下當地政策,合理爭取自身權益。


怡路同行2019


當然可以,那是你應得的呀!先找企業參保地社保徵繳部門投訴,要求補繳,如果人家不受理可以打12345市民熱線投訴。


人社寶


不能,勞動爭議訴訟時效是一年,另外社保問題勞動仲裁和法院都不受理,可到勞動監察或社保局相關部門舉報。


安靜う307


又夢想!可能嗎?在職時幹什麼去?後來人還認識你嗎?


痴叟漢江


可以,投訴無時效性,你去社保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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