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兜底”新冠肺炎治療費用 已買的醫療險重疾險還有用嗎?

金羊網訊 記者程行歡報道:7日,財政部副部長餘蔚平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對新冠肺炎確診患者個人負擔費用實行財政兜底,中央財政補助60%;對疑似患者,由就醫地制定財政補助政策,中央財政視情況給予補助。國家包攬了治療新冠肺炎醫療費用,居民此前購買的相關商業保險還有用嗎?

涉及疫情引發的治療與賠付的保險產品,大致可以分為意外(醫療)險、醫療險、壽險、重疾險四類。按照保險責任能夠理賠的,主要為引發身故責任的壽險和重疾險。意外險一般在不可抗力情況下會免責;醫療險按照醫療費用不能盈利的原則,只能憑發票報銷。那麼,在國家承擔了醫療費用情況下,消費者曾經購買的這兩類保險產品是不是就沒有用了呢?其實不是的。

平安健康險廣東分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現在保險公司都積極開通各種渠道,特事特辦並擴展產品賠付範圍,放寬理賠條件。按照目前規定,國家兜底範圍內限於治療過程,而商業保險產品理賠包括了一些在非定點醫院進行檢查、治療的費用,住院津貼,以及後期康復治療費用等。

如1月27日,來自武漢的馬女士向中國人壽佛山分公司報案稱,自己在佛山某醫院確診新冠肺炎,已住院進行隔離治療。中國人壽受理了客戶理賠申請,賠付了先行住院治療的門診醫療保險金1286.5元。“還有一種是預付金,為消費者先行墊付各種費用,最後由國家來報銷。國家統籌報銷的,需要拿發票去報銷。在平安健康險的一例賠付中,我們為一位消費者先行墊付了3000元押金,以減輕當時的資金壓力。”上述負責人介紹。

據悉,2月3日, 銀保監下達了相關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將意外險、疾病險等產品的保險責任範圍擴展至新冠肺炎等。意外險主要增加了因新冠肺炎導致的意外身故、傷殘保險金;重疾險責任的擴展,是指被保險人首次經醫院確診為新冠肺炎後,險企給付一定額度的保險金;而醫療險則主要通過取消等待期限制、取消免賠額限制、取消給付比例限制等方式進行責任擴展。

另外,還有險企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商家進行資助。如2月1日,微保宣佈聯合微信支付、中國人民保險推出了新冠肺炎中小商家保障,對於確診新冠肺炎的小商家,可獲得每天1000元補貼,減少因病情住院帶來的營業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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