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力!文昌湖公安再出手,行政拘留14日!


2020年2月8日,萌水镇李家营子村李某(男,32岁)酒后到本村设置的隔离劝返点滋事,不听工作人员劝阻,采取骑电动自行车冲撞隔离网、使用剪刀剪断隔离网等方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2月9日,文昌湖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李某行政拘留14日处罚。


给力!文昌湖公安再出手,行政拘留14日!

警方提示:为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文昌湖公安分局对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将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处理。望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防疫工作,携手打赢防疫攻坚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