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印發《“雙百企業”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操作指引》和《“雙百企業”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操作指引》(以下簡稱兩個《操作指引》)。兩個《操作指引》的出臺,為“雙百企業”全面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積極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提供了系統規範的操作指南。
國企改革“雙百行動”是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並組織開展的綜合性國企改革示範行動,目前有400多戶央企子企業和地方國有骨幹企業入圍“雙百企業”名單。據瞭解,上述兩項操作指引供“雙百企業”在推行相關改革時參考。有關部門也鼓勵未納入國企改革“雙百行動”的央企所屬各級子企業和地方國企參考操作指引積極推進相關工作。
記者瞭解到,兩個《操作指引》分別就任期制管理、契約化管理等兩個環節和市場化選聘、契約化管理、差異化薪酬、市場化退出等四個環節,明確了任期管理、權責劃分、契約簽訂、考核實施、薪酬管理、退出管理和選聘標準、人選來源、選聘程序、契約簽訂、考核實施、薪酬結構、薪酬水平、薪酬支付、退出條件、辭職規定等具體操作要點,為“雙百企業”規範實施相關工作提供了重要參考。
《“雙百企業”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操作指引》中,鼓勵“雙百企業”綜合運用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 勵、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等中長期激勵政策,探索超額利潤分享、虛擬股權、跟投等中長期激勵方式,不斷豐富完善經理層成員的薪酬結構。與此同時,雙百企業職業經理人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扣全部績效年薪。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未達到完成底線(如百分制低於70分),或年度經營業績考核主要指標未達到完成底線(如完成率低於70%)的負責人,將中止任期、免去現職。
《“雙百企業”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操作指引》明確,職業經理人是指按照“市場化選聘、契約化管理、差異化薪酬、市場化退出”原則選聘和管理的,在充分授權範圍內依靠專業的管理知識、技能和經驗,實現企業經營目標的高級管理人員。同時提出“雙百企業”職業經理人可以採取競聘上崗、公開招聘、委託推薦等方式產生。同時,明確了選聘標準、人選來源、選聘程序、契約簽訂、考核實施、薪酬水平、市場化退出等具體操作要點。履職監督和責任追究也是重點。操作指引也明確了要求,特別是就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過程中需要重點關注的組織人事關係管理、出國(境)管理、保密管理等問題提出了規範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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