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能不能办房产证?

中秋163381531


第一,只要是配套拆迁的安置房一定能办产权登记,这不但是对拆迁户的承诺,关系到拆迁户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当地后续拆迁工作的开展及社会的稳定。第二,当然也不排除个别地方办理安置房初始登记有可能存在滞后的问题,但一定会办理,且不会太大影响拆迁户对安置房的转让交易。

笔者所在镇刚不久才在专门开会研究了拆迁安置房办理产权的相关事宜,虽然离房屋全面建成至少还有一年的时间,但我们已在提前考虑办理房屋产权的问题了。

为什么要提前考虑,为什么要专门开会来研究,这是因为安置房的产权办理关系到拆迁户的切身利益, 也是兑现拆迁动员和拆迁协议的承诺,同时还关系到以后还搞不搞不拆迁,还搞不搞建设,更重要的是还关系到一方的稳定问题。

也是今年,大概是3月份,笔者的一个同事就为其母亲就从拆迁房手中购买了1套户型较小的安置房。这是除了价格相对较低外,还专门咨询过能否办理产权过户的问题,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后,这才下的单。

笔者另一朋友,因老婆娃儿的户口在娘家,娘家拆迁时刚好就分了1套60平方的安置房,去年房价较高时,朋友已果断出手,连产权过户的费用都是买方出的。另外,笔者一从事房产中介的朋友,手中也库存和登记有近20套安置房。试想一下,安置房若不能办理产权,能交易吗?房产中介能收购和进行登记交易吗?答案非常明了。

至于安置房产权办理滞后,为什么不太会影响拆迁户对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问题,其实就是因为安置房要转让交易需达到名义上的入住时间限制。

当然,由于规划建设的延后,以及建设资金的筹集等问题,有可能会导致安置房的初始产权登记滞后,但滞后并不是不能办理,有时还可能是为了集中办理。比如,笔者上文所述的专门开会研究安置房产权办理的问题,就是想集中一次性为群众进行办理,那么对于先期入住的就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存在了滞后的现象。但这也是可以理解的行为,毕竟办理安置房的房屋产权所涉及的事项比普通的商品房更为复杂。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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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能不能办房产证,不能一概而论。

我认为,需先确立一个大的原则,在这个大的原则框架下,从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的土地和房屋的权属性质进行分析;之后,结合典型案例来剖析为什么有的安置房可以办房产证,而有的却办不了;最后,总结一下。

确立安置房能够办理房产证的原则

这个原则我把它叫做权属对等原则,即: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土地性质要相同,房屋权属要对等。

土地性质可以划分为国有用地和集体用地;房屋的权属分类很多,在这里,就大致分为:直管公房、房改房、农房和不完全商品房。

下面,我们看几个案例来解释和说明。

案例一:城房安置点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某市将中心城区湖边的一幅地块上的房屋进行拆迁,用来兴建绿化公园和大型的休闲广场供市民使用。为了安置被拆迁户,在距离被拆迁地块直线距离3公里的地方划出一块地,对被拆迁的居民进行集中安置。

该安置点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取得方式为划拔。

根据法律规定,国有划拔用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的,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以上案例中说到的安置点,就是城房安置点,它的土地性质和土地的取得方式都明确了。

再来看该案例中被拆迁的土地性质和房屋所有权类别。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被拆迁的房屋主要分为二种类型:

一种是企业分配给职工的宿舍,土地为划拔用地,房屋所有权归企业,另一种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居民自建的房屋,有的手中拿到了房产证,有的还没有证,但有批建手续。

上面,我们曾提到了,确立安置房能不能办证的大的原则,就是土地性质要相同,房屋权属要对等。从案例一来看,土地性质是相同的,房屋的权属有点差别。根据这种情况,当地出台了一项政策,只要符合房改政策的居民,安置房可以进行房改。这项房改政策就是把房屋所有权从企业转变为个人所有,土地为划拔性质不变。

那么,居民被拆迁前的房屋,手中有证的,安置点的房屋可以办证(土地为划拔用地,房屋所有权归个人,它和商品房的区别在于,后者的土地为出让用地;房屋在转让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我把它归类为不完全商品房);符合房改政策的,进行房改,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

房改房,是我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案例二:综合安置点

位于某市中心城区一闹市区有一家集体企业(该企业占有一块土地),因管理不善,面临改制。为了统筹协调居民的住房安置问题,当地以该企业的土地作为安置点,将附近部分破旧房屋进行拆迁,享受棚户区改造政策,将另外几家企业改制职工住房进行改造,迁入该安置点,同时在安置点配建部分廉租房,对符合保障性用房政策的市民进行安置。

该企业的土地由国家收回并收储,安置点建成后,企业原职工的房子未房改的,全部划入直管公房交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符合房改政策且未享受福利分房的职工,对安置房进行房改。

直管公房:是指由国家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的国有房产,还包括计划经济时代国有和大集体企事业单位自建的福利房。

综合安置点,达到房改条件的房屋,可以发房产证;直管公房,向承租人颁发房屋租赁使用权证,廉租住房,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租金标准由房管部门出租给低收入群众使用。

案例三:农房安置点

农房安置点,就是划出一块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用来安置经国家征收后原宅基地上的农户。

这些房屋,大多数还没有发房产证,从权属看,和划拔的国有建设用地和房屋所有权不同。

结束语

城房安置点的房屋,土地一般以国有划拔用地为多,被安置的居民多数也是原来有证、被拆迁后还迁到此,由征收部门或建设主体牵头为居民办理房产证;

综合安置点房屋,一般是保障性住房为多,土地也为国有划拔用地,所以,这类房屋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经济适用住房除外)。

农房安置点一般是将农房集中安置在某个小区,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房屋所有权归农民所有,目前还未全面铺开办理房产证,和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和出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同。

综上,安置房需分类,并不是所有的安置房都可以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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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能不能办房产证?有产权证吗?可以买卖吗?

一般情况下,安置房和集体土地上建造小不动产?

其实安置房与商品房性质一样,可以上市交易;但小产权房不具备上市交易的条件,不可买卖。

拆迁安置房与小产权房的区别。

拆迁安置房,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房屋产权调换,即安置房。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为了实现盈利目的,在安置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往往会超过安置所需房屋数量,并在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将剩余房屋对外出售。则该部分房屋严格来讲,已不再属于拆迁安置房的范畴之内,而是与普通商品房一样可以直接对外出售,上市进行交易。

2、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相对于全产权房的一种俗称,是指国家不予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建造并向外出售的房屋。

《土地管理法》第63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开发商若未对土地性质进行转换,则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

因而出售该种房屋的行为违反国家关于集体土地的相关管理规定,无法取得国家颁发的房地产权属证明,则被俗称为“小产权房”。

因此“乡产权房”(即“小产权房”)非法定意义上的商品房。一旦购买,不但无法取得国家发放的房地产权属证明,且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也难以保障。


眉毛弯一弯


安置房,分为拆迁安置,或者贫困户安置,简单的分为两种,就是收租金的和不收租金的,这样理解起来就比较简单,能不能办房产证,取决于土地性质,一般情况下,出让的土地,可以办理房产证,划拨的土地,理论上不能办理房产证,还有一种土地就是集体土地,就是小产权也不能办理房产证。



先说第一种,不收租金的,基本上都可以办理房产证,有的属于经济适用房,在一定条件上,可能会限制交易,比如说五年内不能交易,过了五年以后要交纳一次性的土地出让金,才可以交易,这样的房子一般都在90平米以下,土地出让金,也就是1%左右,大概是这样的一个情况,这种房子肯定能办理房产证,就是大红本,现在叫不动产证。

这种房子,主要是土地出让的时候,政府给了开发商一些优惠的政策,也就是说,用比较低的价格,拿到的土地,盖的房子平米不能大于90,或者是在一定比例上必须是90平米以下,这种房子是属于经济适用房,而理论上,价格比市场价低,在交易上也会有所限制,五年之内不能交易,大概这样。

那么,另外一种情况情况,就是属于收租金的这种房子,这种房子理论上叫做公租房,专门为城市的一些中低收入阶层申请的,这种房子肯定不能办理房产证,因为这种房子是属于政府房子,土地应该也属于划拨的,即使有房产证也是绿本,不具备上市交易的条件,所以这种房子不能办房产证,理论上你只是承租人,大概是这样的一种关系。

第三种情况,就是房产开发商给的安置房,先是把你的房子拆迁了,之后再给一套房子,或者是给一部分钱给一部分房子,这种房子都是大产权,基本上都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是新房,办理房产证,一般情况下需要24个月之内,因为开发商会有很多手续要走,包括验收等等,如果不合格,是拿不到房产证的,这种房子是能拿到房产证的,什么时候拿到房产证,这个取决于开发商这边的情况。

好了,就说这么多吧!关于投资购房,还有什么其他的疑问可以随时关注公众号,乐福居,这里会有一系列关于购房的一些小常识,赶紧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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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当地政府会划拨土地建设安置房,供拆迁户居住,把所有拆迁安置在一个规定区域。拆迁的时候拆迁户是与当地拆迁部门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包括房屋安置,安置房建好后会按照顺序分配给拆迁户居住,并没有任何手续。

商品房开发建设,土地都是通过挂牌,出让形式所得,这些土地都是手续齐全,当你购买了商品房,都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发给你不动产登记证。而安置房是没有这些手续的,房产部门无法给安置户办理不动产登记,你可以长期居住,想转让有点困难,自己居住没有任何问题。

当地有经济实用房,社会保障性住房,包括安置房,都无法办理房产证。当时说是过了五年可以办理,时间过去很多年,还是无法办理,也有人私自把房子转让了,也就是私自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但公正处公正一下而已。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欢迎大家关注我的头条号,了解更多基层信息。


周口视窗


安置房能不能办房产证?

安置房,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被拆迁户,这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一般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安置房通常分为两种:(1)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类房产属于安置对象个人所有,通常在一定期限内有限售规定;(2)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类房屋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


因安置房的性质不同,房产证的办理情况,会有所区别。如果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一般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以办理房产证;如果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一般没有限制,按照正常程序办理房产证即可。但是安置房毕竟含有政策因素,具体办理房产证的时间需要按照当地政策执行。


总之,通过正规程序进行的拆迁,安置房一般能办理房产证,因各地政策不同,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会有所不同。就您的情况,您可以查看一下你们当地的政策规定。


蓝秦说法


所谓安置房,就是对自家房屋被拆迁的人员进行安置的房子。安置房虽说也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在法律上有说到必须要住满五年以上,而且拥有房产证才能够上市场进行买卖交易。对于新农村安置房的最新政策有不了解的朋友可跟我来一起了解下哦!

安置房政策

1.开发商禁止插手拆迁

政策与此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比,北京延续了国家条例。其中规定,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区县房管部门为本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2.旧城居民可要求听证

《实施意见》中首次明确,对危房、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需征收房屋,如果多数被征收人认为不符合规定,那么区县政府就要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3.先确定补偿资金再征收

《实施意见》中规定,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应明确补偿金总额和产权调换房源。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设立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专用账户,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

4.限购后仍可获安置房

如果家庭已超限购门槛,即本市户籍家庭有三套房,或外地户籍家庭已有两套房,其中一套被拆迁后,是否影响这个家庭获得拆迁安置房呢?对此,部门负责人表示:拆迁安置房属拆迁中获得的实物补偿,将被计入已有住房套数中,但并非家庭主动购买,所以不会受“京十五条”的限制,不会影响到市民获得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过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一)办理安置房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安置房过户的程序

1、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

2、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

3、内勤收费。

4、科长审批。

5、主任审批。

6、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7、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好啦,关于“新农村安置房有何政策,如何办理过户手续呢?”这些问题今天就解答到这里啦。


住宅在线



安置房,在上海是可以办房产证的。(上图为上海罗店地区的动迁安置房)

因为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与普通商品房相比,程序比较复杂,上市交易也有限制条件。

安置房房产证办理的大致流程可以分为两步:

①初始登记:依据相关资料按每幢楼办理在拆迁人名下;

②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的办理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呢?

①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

②《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③相关证明材料;

④被拆迁人身份证;

⑤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⑥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上面③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 查档证明(收原件);

2、 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3、 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这里需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4、 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开发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5、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

安置房的上市交易与普通商品房是有区别的。


安置房在取得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权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上市交易,但由市政工程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在取得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安置房需满3年后才能上市交易,判断年限的标准为:产证自登记之日起满3年或者发展商大产证自登记之日起及动迁协议签署之日起共同满3年。

友情提示:如果动迁安置房已经满3年了,是可以卖的;

如果没有满3年,那么暂时无法售卖,需要等到满3年,才能卖。


一世明哥私家历史


首先,我们要了解安置房与回迁房的区别。

1.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或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被征收土地的农户。

2.回迁房则是指原地拆迁后安置的房屋。将在被拆迁土地上建造的房子补偿给拆迁户的房子。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房屋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

其次,能不能办房产证?

安置房一般存在五年内限制转让的情况,房屋的产权是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是不能上市交易。但是也存在五年以上也不可以上市交易的情况,如果回迁房拆迁之前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也同样受到五年内不得交易的限制,这是由法律、法规进行规定的。

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进行买卖,买方和卖方都会承担很多法律上的风险,在实践中也容易出现一房二卖的问题,所以购买安置房需要谨慎。


京平律师事务所


大家都知道商品房要办理房产证开发商会出示五个证件,国家土地使用证、国家土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证,安置房能不能办理房产证也要看开发商有没有这五个证。但是因为一些情况,安置房在办理证件的时候可能会比较慢,在你拿到房子的时候证件还没有下来,所以就会有人说安置房没有房产证。这个你完全可以放心,开发商最少有两个证件,(国家土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子能盖起来证明(建筑工程开工证)也办理出来了,最难办理的是(国家土地使用证),(国家土地使用证)才是能证明开发商能不能办理下来房产证的重要因素,要是没有这个证那就 100% 的是小产权了,商品房预售证这个是最后办理的,所以买房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国家土地使用证办理了没有,别的证都是时间问题,这个是需要开发商交一大笔钱的。另外安置房是五年以内不能上市的,五年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如果不放心可以去房管局的官方网站上查看有没有这个楼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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