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学籍办理推行“不见面”模式

本报讯 (记者陈文惠)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日前,市教育局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中小学生学籍业务办理有关事项,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中小学生学籍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对于外市学生学籍转入我市学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全力防控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五条“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办理学籍转入我市学校的,原则上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特殊情况可延期至全国疫情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

各区县教育局及各校要推行“不见面办理”工作模式,在确保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的安全性情况下收集所需材料,尽量通过QQ、电子邮件、微信、邮寄等方式受理业务申请,并及时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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