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天居家隔離變9個月刑期 浙江湖州:首例涉疫刑事案宣判

正義網湖州2月9日電(記者範躍紅 通訊員李春慧)“在這國家困難時期,我卻只顧自己的自由,發洩怨氣,給大家造成了困擾,我感到很後悔……”2月9日下午,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舊館鎮居家隔離戶暴力阻礙民警執法案件當事人王某在庭審過程中流下了後悔的淚水。

2月2日上午,南潯區舊館鎮政府工作人員在對異地回湖的居家隔離觀察人員進行巡查時,發現居家隔離觀察戶王某有私自外出行為。隨後,工作人員對其開展勸教工作,要求其遵守居家隔離的相關規定,但王某拒不配合,態度囂張。後南潯區公安分局舊館派出所值班民警到場協助,王某仍不配合且以暴力方式阻礙民警執法,造成民警面部、頸部多處受傷。

南潯區檢察院獲悉該案後,第一時間提前介入,提出補充完善書證等客觀性證據的意見。

2月6日,該案提請批准逮捕後,第一檢察部承辦人員對所有隨案移送的電子卷宗材料進行梳理審查,並通過遠程視頻方式提審了在押犯罪嫌疑人王某,並於當天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你有想過如果你是新冠肺炎潛伏期患者,你這樣隨意進出,會造成多少人被傳染,你知道國家政府為了對抗這個疫情付出了多少人力物力,如果每個人都像你這樣,大家的努力就付諸東流了……”2月8日,該案在移送南潯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時,承辦檢察官再次遠程提審犯罪嫌疑人王某,並對他進行釋法說理,使他正確認識自己的行為性質和可能產生的社會危害,在值班律師見證下,王某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2月9日上午,該院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王某提起公訴,承辦檢察官通過精準化量刑建議,向法院提出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九個月,獲法院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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