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該不該替死去的爸爸,給爺爺奶奶拿生活費等?兩個孫子還得替爸爸還生前的外債?

農村胖妮


婚姻法28條明確規定子女不在孫子女、外孫子女有贍養義務;父親去世留下的債務由父親留下的遺產償還,遺產不足以還債時,兒子沒有代償義務,人死債消。

但是做人要厚道,那些明知父輩無法償還仍然願意資助的人,不能讓熱心人寒心,子女應主動承擔償還責任。


沙漠孤舟937


人心向善,一切問題都不是問題……

對於爺爺奶奶生活費,拿與不拿,自在人心,別人說的天花亂墜,你無動於衷,也是白費口舌,浪費吐沫星子,我爸的幹閨女,也就是我的乾妹妹,她父親36歲肝癌去世,當時她才十五歲,作為家裡的老大,本該接受教育的年齡,確和媽媽一起撐起一個家,15歲,上有爺爺奶奶,下午兩個弟弟,自從他父親去世,就外出打工,補貼家裡,她的兩個姑姑就給她家“老死不相往來”,說什麼孃家是“無底洞”,是“窮鬼”,自已的爹媽也是十多年不看一眼,這樣的女兒有與沒有不是一樣嗎?還不如一個孫女懂事,知道打工回來給自己的爺爺奶奶,買些吃的喝的,拿著零花錢,

轉瞬間,她兩個弟弟大學畢業結婚生子,她也有了幸福的家,17年,她爺爺去世,她從外地匆匆趕回家,一看弟弟通知所有的親戚,唯獨沒有給兩個姑姑說,乾妹妹痛斥兩個弟弟,他們在不對,做事在不在線,人都死了,叫他們來吧!來了以後,兩個姑姑,大吃二喝的,哭都沒有哭一嗓子……

所以說,不論是兒是女,還是孫子孫女,沒有一顆孝順的心,都是無濟於事,“我們做,天在看”,孝道有了,也是在為自己積福……看的出,你是好孩子,為父償還債務,相信你也會為自己的爺爺奶奶撐起一片天,讓他們老有所靠,老有所依,老有所養,加油加油加油!


臭小子的春天


我覺得這得看這個孫子多大,如果是未成年,那肯定是不能對爺爺奶奶拿錢💰去養活爺爺奶奶了。如果是成年了並且這孫子是爺爺奶奶養大的,肯定是要去養爺爺奶奶的。在有也要看看爺爺奶奶還有其他子女沒有?像我家就是兒子爸爸病逝後,兒子才兩歲,他爺爺奶奶80歲了,孫子沒法照顧爺爺奶奶,爺爺奶奶更加沒有辦法照顧孫子了,好在兒子有大伯伯孃,所以爺爺奶奶是他們在養。原本是讓我養的,可說實話我無能為力,因為自己也是病患者,我能做的就是帶走兒子,養好兒子,但是我還是把我自己建的新房留給老人家了,在苦我都沒有變賣那所房子去還債與自己治病。就留給老人家吧,畢竟那裡面有他小兒子的身影,留個念想吧!


川鄉靈兒


您好。陳群律師為您解答,希望幫到您。

您的問題是:

孩子要不要為死去的爸爸給爺爺奶奶拿生活費?倆個孫子還得替爸爸還生前的外債?

您的問題比較複雜,涉及多個方面。

一是,孫子要不要給爺爺奶奶拿生活費?

在法律上,孫子是有限度的贍養爺爺奶奶。

這種限度就是,當爺爺奶奶的子女們健在的時候,無需贍養爺爺奶奶。

只有爺爺奶奶的子女們全部先於爺爺奶奶去世,或者因為坐牢等等,特殊原因,沒有贍養爺爺奶奶的可能性。這種情況下孫子女才贍養爺爺奶奶。

但是法律並不限制更不禁止孫子女自願贍養爺爺奶奶,也就是說,孫子女有能力、有心意自願贍養爺爺奶奶,那是受歡迎,受鼓勵的。

二是,孫子女要不要替爺爺奶奶償還生前的外債?

法律上沒有這樣的規定,每個人都是獨立的人,有獨立的權利義務,對自己的債務承擔責任。

不要說,孫子女,連兒女都沒有義務償還父母的債務。

這裡說的是法律規定。

如果孫子女自願幫助爺爺奶奶償還生前外債,那也是可以的。


陳群律師



蔣山老徐


父親去世,孫子贍養爺爺奶奶,法律上雖然沒有這個義務,但是,在能力範圍之內,替父行孝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如果父親沒有其他的兄弟姐妹,那麼,孫子也是有贍養爺爺奶奶這個義務的)。

人心都是肉長的,萬一將來自己的有一天也象今天的爺爺奶奶一樣呢?請問,你該作何感想?

人的一生,是沒有幾個能一凡風順的。

善待今天的老人,就是善待明天的自己!


手機用戶6064635183


老人死前的債務應該由兒子們來完成老人的遺囑,因為,是老人把兒女們養大成人的,而不是老人把孫子養大成人的,孫子是老人的兒子養大成人的!中國有一句話說的好,根本就是不養爺的孫子。


親們你好


法律上倒是沒規定兩個孫子一定要替爸爸還生前的債務,但自古以來有“父債子償”的說法,還不還就看自己的經濟狀況了;至於爺爺奶奶的生活費是必須要拿的,但前提是你有這個能力。不過那可是你親爺爺、親奶奶,老人能花幾個錢?經濟條件不錯的話,給一些也無所謂。

百善孝為先,拋開父親的債務,咱們只談贍養義務,爺爺奶奶把你的父親養大,父親又把你這兩個孫子養大,說不好聽點,沒有你的爺爺奶奶怎麼會有你們兩個人?你父親養育你們兩個的花費很可能有一部分來源於你的爺爺奶奶,所以給不給生活費無所謂,但要給他們養老送終。

從法律的角度講,如果這兩個孫子沒成年,在父親去世的前提下,爺爺奶奶是有義務養育這兩個孫子的;反過來說,在父親去世的前提下,兩個孫子也是有義務贍養爺爺奶奶的,這不是應不應該的問題,而是義務和責任。

不過在農村一般的做法是不會大家一起合養老人的,一般都是根據老人名下的資產來分配,誰拿這份財產誰就養老人老。一般在農村歲數大的農民大多都有耕地和宅基地,這些東西的歸屬權一般就是歸屬那個答應贍養二位老人的後代,資產的收益就作為贍養老人的報酬。

如果是債務的話,從法律角度來講,倒沒有明確規定,父親的債務需要子女來繼承,所以如果有人要求兩個孫子替父親償還生前的外債,完全可以拒絕,如果對方態度強硬是可以報警處理的,或者讓對方走法律程序。

至於你爺爺奶奶的生活費,這個還真不一定需要你來拿,如果你的父親還有兄弟姐妹活著,那麼首先要贍養老人的就是你的叔叔、姑姑們,其次還要看兩位孫子是否有能力贍養老人,如果沒有的話,也就沒辦法贍養老人。另外,畢竟是自己的親爺爺、親奶奶,適當的出一些生活費也沒什麼大不了的,至於怎麼做就看你自己了。


新農志


首先,爺爺奶奶的贍養問題。

按照法律,只要爺爺奶奶子女中還有人具備贍養能力,孫子就無須承擔贍養義務。孫子對爺爺奶奶有法定的贍養義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1、爺爺奶奶無子女或有子女但該子女無贍養能力,而且爺爺奶奶本人需要贍養;2、該孫子有贍養能力。

所以,只有在子女已經死亡或沒有贍養能力,且爺爺奶奶沒有固定收入和其他生活來源或生活無法自理的情況下,孫子才有贍養義務。對子女在世並有贍養能力或者爺爺奶奶有固定收入和其他生活來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孫子可以免除其贍養義務。

按照倫理,孫子自願替父親給爺爺奶奶盡孝,贍養爺爺奶奶,是值得讚揚和鼓勵的行為。

其次,兒子是否應當替父親償還生前債務?

從法律上說,父親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欠下債務,應該用父親自己的財產償還,兒子是沒有義務替父親償還的。如果父親去世兒子繼承了父親的遺產,應當以繼承遺產為限償還父親生前債務,超出部分,兒子自願還,也是可以的。

此外,如果父親生前欠債的原因是用於兒子的生活,比如給兒子借錢買房,從道義層面來說,父親生前財產如果不夠還債,兒子應當替父親償還欠款。


上林院


法律上,如果爺爺奶奶有其他子女且有能力贍養父母,孫子女對祖父母沒有法定的贍養義務;道義上,孫子女有能力給付祖父母一定生活費的,可以給付。

子女在繼承父親遺產的範圍內承擔父親生前債務,超出部分有能力有意願償還的,也可以自願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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