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寓可延長租期,下城區推出人才返崗復工十項服務舉措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楊茜 通訊員 李佳寅 柳景春

2月12日,杭州下城區委組織部(人才辦)會同相關部門制定了十項舉措,進一步服務人才和人才企業有序復工復產。

具體內容如下——

1、做好政策宣傳兌現。積極向我區人才、企業宣傳省、市、區關於復工復產的扶持政策,全力抓好各項惠企政策的兌現落地,服務人才安全上崗、企業順利復工。指導協助復工的人才企業嚴格執行衛生防疫制度,及時幫助協調解決生產生活中出現的困難。開通人才專項服務熱線,及時接受人才諮詢、意見反饋、事務求助等,幫助協調人才生產生活中健康、出行、復工等各類服務。

2、鼓勵防疫技術研發。因疫情防控需要,圍繞臨床治療、生物安全、檢測分析、大數據追蹤、防控設備、藥物研發等涉及疫情防控技術和產品開展研發的人才小微企業,經認定給予不超過實際研發投入的1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元。因疫情防控需要,實施技術改造、擴大產能的人才中小微生產企業,給予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100萬元。

3、傾斜評聘職稱政策。對參加一線防控工作表現特別突出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經核准可提前1年破格申報相應高級職稱。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在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晉升時給予傾斜照顧,可適當放寬原崗位聘任年限條件,經備案認定可提前1年破格晉升,對工作業績特別優秀的,允許越級晉升。職稱已評未聘的應優先聘任已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所在單位無空缺崗位的,可先行聘任再逐步消化。期間,因抗擊新冠肺炎未能如期完成當年度繼續教育任務的,經核准可不再提供相應繼續教育證明。

4、優化人才計劃申報。加快推進人才計劃網上申報工作,對區“513”、“518”計劃等區重點人才計劃實施全年受理,定期評審;對其他須線下辦理的人才業務,根據相關規定,適當延長受理時間。將人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實際表現作為各類人才計劃項目入選的重要參考,對錶現特別突出的,在區“513”、“518”計劃等各類人才計劃評審時納入人才績效指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參加省、市人才計劃選拔。

5、給予人才房租減免。持續做好人才公寓網上申報,把好審批入住關。嚴格規範做好公寓衛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加強入住人員日常防控,切實保障公共環境衛生安全。對符合條件已入住區人才公寓的人才可申請延長2個月租期。

6、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人才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完善續貸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相關企業克服疫情困難。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受困的小微企業,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鼓勵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對暫時受困而發展前景良好的人才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給予擔保費用按80%收取的優惠。

7、紓解企業用工困難。對受疫情影響員工需求缺口較大的人才企業,依託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和各類信息平臺,發佈企業用人信息,為人才企業提供免費在線招聘發佈服務。針對有疫情防控特殊需要的企業和崗位,組織專門的線上招聘活動。受疫情影響的人才企業,可以按規定申請特殊工時制度,採用調整薪酬、彈性工作時間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綜合調劑使用工作時間,確保生產經營正常。統一協調一批賓館酒店,以優惠價格出租給相關企業,統籌解決人才企業返工人員過渡性住宿。

8、選樹人才企業典型。對在疫情防控期間,以技術支持、捐資捐物、聯繫物資、加班生產等多種形式積極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取得較好社會影響的人才或人才企業,給予一定形式的宣傳和表彰。

9、保障人才醫學觀察。通過線上聯繫服務,全面掌握人才返杭時間、線路安排、身體狀態等信息,幫助協調居家觀察人才的日常生活,提供代跑、代辦、代購等服務,對集中觀察的人才開展慰問關懷。

10、提供法律援助服務。提供對人才企業因疫情影響造成無法履行合同的,幫助企業協調出具與疫情有關的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努力幫助企業儘可能減輕因疫情影響而不完全履行和遲延履行合同的責任。對人才因疫情相關原因產生的法律糾紛,協調律所幫助推選專業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幫助人才、企業協調解決因疫情相關原因引起的勞資糾紛,提供便利高效的勞動仲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