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地方遲遲不復工,單位會給開工資嗎?你怎麼看?

老來樂兒170107965


這得看企業性質了,還有企業的發展情況,有些企業是會給一些補助的,有些就是不上班就沒有錢的。


大白菜0506


放心好了,按照國家規定,用人單位是必須給開工資的。

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4年制定了《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明確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安排了職工勞動,應當支付不低於最低工資的勞動報酬;如果沒有安排職工工作,可以按照各省市的規定執行。

一般來說相應的待崗工資標準不低於最低工資的70%~80%,各地的標準並不一樣。

不過,現在有一些單位由於長期沒有開工,企業經營壓力很大。企業方面正在找職工協商有關工資和保險待遇的問題,當然勞動者最好也要體諒單位的難處,畢竟現在找工作很不容易。

很多網友都問我,單位已經給職工通知,確定要解除勞動合同,該如何維權的問題。


實際上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要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來執行。一般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如果是突然通知,應該額外再加一個月的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勞動者的權益,勞動者對此不滿的話,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維權。

當然,我們還是希望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有好解決有關待遇問題,精誠合作、共渡時艱。


暖心人社


樓主你好,有很多地區遲遲不復工,單位還給開工資嗎?你怎麼看這個問題?對於這個問題,我相信在全國很多地區都會遇到,尤其是病情高發的一些地區,那麼他們的概率相對來說會更大一些。遇到這樣的問題,實際上確實是比較麻煩的一件事情,但是作為員工來講,只要和工作單位沒有解除勞動合同書,那麼就是屬於放假階段,工作單位是依法需要承擔員工的社保待遇,包括基本工資待遇。

這個所謂的基本工資主要指的是在2月3號以後還沒有復工的,因為它並不是屬於法定的節假節假日了。所以說在2月3號以後的這段時間之內,就應該按著基本工資待遇的標準給員工發放相應的工資待遇,當然2月3號之前是屬於正常的法定節假日,所以說都應該按照全額工資的標準來給員工發放相應的公司待遇。

那麼這樣計算的話,長時間不復工勢必會導致我們員工的工資受到一定的損失,但是沒有辦法,你確實是在家裡休了很長一段時間,工資待遇受到一定的損失或者折損,也是很正常的,但是我們作為個人的健康來講,那麼實際上在家隔離對於自己來說是最好的一種選擇,當然對企業單位來說也是很好的選擇。


懂社保


關於因為疫情,企業沒有安排復工的,單位應不應開工資,人社部等在今日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有了明確的說明和定義,米哥梳理了一下,主要分成以下幾種情況:

1.對因依法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工資。

2.隔離期後,還需要繼續治療的員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

3.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企業主動與職工溝通,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的工作方式,對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期。對於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參照國家有關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4.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鼓勵企業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引導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延期支付,幫助企業減輕資金週轉壓力。

所以,對你以下的回答是,不能復工期間的工時,優先使用假期,假期不夠的話,停工少於一個月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工資支付,超過一個月的,只發放生活費。


米哥職場漫談


在經歷了春節延長假、延遲復工後,很多人返崗在即。那麼,這些日子的工資應該怎麼算?被隔離了還能領工資嗎?待崗期間工資怎麼發?在家上班工資咋算?

春節延長假上班,工資怎麼算?

先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

人社部等7日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對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指導企業應先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被隔離了,還能領工資嗎?

隔離期照常發工資

意見明確,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要指導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

北京、上海、天津、湖北、廣東、浙江等各省(區、市)印發的通知也都明確提出,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者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其工資,不得解除勞動關係。

春節法定假期加班,工資怎麼發?

支付不低於本人工資的300%的工資

四川、雲南等省明確,春節法定假期期間(1月25日—27日),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應根據勞動法規定支付不低於本人工資的300%的工資。

待崗期間,工資怎麼發?

超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沒上班發放生活費

意見提出,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生活費標準,各地並不完全相同。如北京規定,待崗期間,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基本生活費;廣東規定,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職工生活費;陝西規定,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5%支付生活費。

在家上班,工資怎麼算?

按正常工作期間支付工資

北京市人社局明確,對於企業要求職工通過網絡、電話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支付工資。

江蘇也提出,對企業要求職工通過遠程辦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勞動的,依法支付工資。






西北大山裡的靚仔


這個不是他開不開的問題,是他必須開!

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4年制定了《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明確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安排了職工勞動,應當支付不低於最低工資的勞動報酬;如果沒有安排職工工作,可以按照各省市的規定執行。

一般來說相應的待崗工資標準不低於最低工資的70%~80%,各地的標準並不一樣。


小塗同志吖


單位因為這次疫情目前已經停工停產了,後面單位會不會不發工資了啊,畢竟他自己還有房貸,還要維持正常的基本生活開支,手上也沒有太多的積蓄。

按照正常的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停工停產的,沒有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30日)的,應當按照正常程序和規定給員工發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職工在此期間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企業在此期間如果沒有安排職工上班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各省市自治區標準有差異)來支付職工的基本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我們理解停工停產屬於重大事項,應當履行應有的民主程序,但在當前的全國的特殊背景之下,在這樣的特殊時期,可以通過簡單方便快捷的方式哪郵件、微信、視頻會議、電話會議等方式進行。



陳先生1349


現在這個非常時期,不同於正常的休假或者是請假,正常的休假單位工資是要正常發放的,正常的請假單位扣除工資也是正常的,疫情期間無法正常上班這是客觀事實,不是單位或者職工某一方的責任,所以這期間的工資發還是不發不能一概而論,要視情況而定,我個人認為有這幾種情況,第一:員工所從事的工作因為疫情而耽擱的部分或者造成的損失,能夠在恢復工作以後完完全全的彌補過來的,單位應當不折扣的發放工資,第二、不能彌補虧損但是工作量完完全全的過渡過來的,就比如某些工作在疫情期間需要完成,恢復工作後加班加點的完成的,這樣的單位應該適當的給予部分工資,第三、之前耽擱的工作沒辦法彌補的,新的工作量在恢復工作後才產生的,這樣的話單位不發工資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沒勞動,不勞無獲也是正常的,不能因為哪方是強者天平就趨向於弱勢群體,畢竟這次疫情大家都是受害者。


虞國小宋



貓子愛分享


可能有一少部分單位會給員工發工資,一大部分不會給員工發工資,因為病毒是全國性的、無能那個企業及個體經營戶都受到了嚴重的損失,不是那一個單位和某一個個體經營戶自己造成的,要是企業和個體戶自己造成的、就應該給員工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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