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懸賞”新冠肺炎應急科研攻關,項目可獲億元級獎勵

“以產品和實際效用為導向,不唯論文”“擇優予以經費支持”……2月12日,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發布了以“懸賞制”方式組織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防治”應急科研攻關項目的工作方案。該方案設置“賽馬式資助”、“里程碑式資助”、“事後資助”和“揭榜獎勵制”四種資助方式,以期深圳能儘快盡好地推出抗擊疫情的科技成果,實現科學防疫。

“懸賞標的以產品和實際效用為導向,不唯論文”

據深圳市科創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方案所稱懸賞制,指深圳市科創委根據公共利益需要,對公益性科研攻關項目,主動調研凝練懸賞標的,向社會發榜公佈,徵集揭榜方,並對成功揭榜的項目組織專家論證,按項目技術的先進性、可行性、創新性等進行綜合評估,擇優予以經費支持。

懸賞標的如何產生?深圳市科創委表示,業務處室組織調研深圳疫情防治一線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方面的需求,包括檢測技術、疫苗、藥物的治療機理、預期藥效、技術參數等主要研發內容、項目指標,凝練懸賞標的,形成需求列表,與國家、省及其他地區已開展的科研項目做好統籌銜接。

科技主管部門還將組織專家對懸賞標的中研發內容的科學性、項目指標的可行性、實施週期和財政資助的合理性等進行論證,業務處室提出審核意見,並由市科技主管部門按程序確定最終懸賞標的。深圳市科創委強調,懸賞標的以產品和實際效用為導向,不唯論文。

支持產學研用合作攻關

申報單位應滿足什麼要求?牽頭申報單位應當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醫療衛生單位、企業,或香港公營科研機構(包括所有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註冊的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等)。對申報類項目,牽頭申報單位或參與單位中至少有一家企業應當具備藥物或疫苗生產能力,具有良好的研發基礎和條件,2018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

此次項目申報可單獨或聯合申報,支持產學研用合作攻關,鼓勵優質資源合作,鼓勵牽頭申報單位會同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聯合申報,合作單位不超過5個。

四種資助方式視實際情況選定

在項目資助強度上,單個懸賞制科研攻關項目資助強度在一億元以內的,由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門確定;超過一億元的,報深圳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在項目資助方式上,設置“賽馬式資助”、“里程碑式資助”、“事後資助”和“揭榜獎勵制”四種資助方式,由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選定。其中“里程碑式”資助和“事後資助”可由牽頭單位自主選擇。

“賽馬式資助”

其中,針對同一懸賞標的,經專家論證和處室核查後有兩個以上牽頭單位獲得立項的,採用“賽馬式資助”。同一個項目,參與“賽馬”的牽頭單位不超過3個。“賽馬式資助”項目設置階段性考核目標。考核目標包括技術方案和初步研究成果等。考核目標和考核時間在合同中明確。項目立項後,先給予每個牽頭單位資助金額2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首筆經費;按考核時間組織專家考核,業務處室提出意見。對考核後決定繼續支持的,給予第二筆資助經費,首筆經費加第二筆經費不超過資助金額的70%;項目驗收前,由項目單位提出申請,經業務處室審核,達到付款條件的,給予剩餘經費支持;對考核後決定不繼續支持的,按“里程碑式”資助情形中的項目中止處理。

“賽馬式資助”項目驗收不通過的,對項目經費支出情況進行審計,根據審計結果收回結餘資金和孳生利息,項目成員不計入誠信異常庫,不影響項目單位申報國家、廣東省及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

“里程碑式資助”

其次,針對同一懸賞標的,經專家論證和處室核查後僅有一個牽頭單位獲得立項的,可採用“里程碑式資助”。項目立項初期,先給予資助金額的30%;按考核時間組織專家考核,業務處室提出意見,對通過“里程碑”考核的,繼續資助,給予資助金額的50%(首筆資助金額加本次資助金額不超過資助金額的80%);項目驗收前,由項目單位提出申請,經業務處室審核,達到付款條件的,給予剩餘經費支持。

對未通過“里程碑”考核的,可申請延期考核,延期時間由考核專家確定,延期考核仍不通過的,項目中止。

“事後資助”

此外,針對同一懸賞標的,經專家論證和處室核查後僅有一個牽頭單位獲得立項的,可採用“事後資助”。

對於自籌資金充裕的項目承擔單位,可選擇“事前立項、事後資助”方式,申請單位立項後可先利用自籌資金進行項目研發,在項目驗收通過後,市科技主管部門一次性撥付不限定用途的項目補助資金。項目驗收不通過的,不予撥付項目補助資金,項目成員不計入誠信異常庫,不影響項目單位申報國家、廣東省及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

“揭榜獎勵制”

工作方案中還提到了“揭榜獎勵制”,指的是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門組織調研檢測、疫苗、藥物等產品需求,形成懸賞標的,發榜公佈,面向全球徵集。在規定時間內,有揭榜意向的機構向市科技主管部門備案,承諾有關懸賞標的產品的知識產權歸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門所有。對在揭榜截止日之前,最先達到懸賞標的要求的揭榜者給予獎勵。獎金額度由市科技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審定,在懸賞標的中明確。獎金從市科技研發資金中安排。“揭榜獎勵制”項目無需事前立項。

對懸賞所得標的知識產權,在疫情防控期間,可由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門授權深圳企業生產;在疫情結束後可拍賣給深圳企業,或作價增資給深圳市國有企業。

為鼓勵科研單位加快完成科研攻堅任務,實施提前完成獎勵機制。項目在實施週期截止日或揭榜截止日前,達到懸賞標的要求的,每提前一天給予資助金額的1%予以獎勵。檢測技術項目獎勵金額累計不超過200萬元,疫苗項目獎勵金額累計不超過500萬元,治療藥物項目獎勵金額累計不超過800萬元。

專家平均分≥60分且推薦專家超50%即可立項

項目如何立項?項目受理後,業務處室、資管處參照《深圳市重大科技計劃項目評審辦法(試行)》相關規定,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論證。專家可從深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專家組選取。

立項原則為:專家綜合平均分≥60分,且推薦立項的專家數量超過50%,核查通過。不與國家、省已立項項目重複。

項目如何管理?業務處室跟進項目進展情況,做好項目過程管理;對“里程碑式”和“賽馬式”項目,按要求組織考核評估。項目評估驗收應邀請市級以上醫療機構參與。事前資助類項目的資金使用按照項目合同執行。項目牽頭單位為香港的,可以按照《深圳市財政科研資金在港澳地區使用管理規程(試行)》有關規定,將科研資金直接撥付至香港承擔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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