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进入面试阶段

按照《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总公告》要求,沈阳市卫健中心(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各区县(市)卫健局以及卫健中心等用人单位作为面试组织实施主体,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自主组织实施。2月14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沈阳市对外发布面试有关事宜。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为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用人单位在保证面试“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网络面试、现场面试等方式,分期分批分类进行。沈阳市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网络面试务必方案切实可行、技术成熟;现场面试务必符合当前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面试安排以用人单位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原则上分四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沈阳市卫健中心(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第二批次为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大东区、铁西区、浑南区;第三批次为于洪区、苏家屯区、沈北新区;第四批次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每名考生在同一批次只能参加一场面试。

针对部分考生存在重复报名情况,为避免招聘岗位流失,允许每名考生在已报考过的岗位中,同一批次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用人单位将通过微信方式确认参加面试人员。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包括未重复报名的考生)确定报考单位后,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加入相关区县微信群,在2月17日12:00前报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按规定方式确认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后果考生自负。确认考生后,沈阳市卫健中心(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通过官方网站发布面试人选名单,各区、县(市)通过指定网站发布面试人员名单。

聘用人选采取现场面试方式的,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直接确定聘用人选。采取网络面试方式的,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先确定拟聘用人选,再由用人单位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聘用人选。网络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加试主要考核考生岗位操作能力。网络面试成绩、加试成绩按4:6的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其他沈阳市卫健中心(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各区县(市)的具体面试公告另行发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中“各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疫情防控期间均改为网上组织或延期举行”的规定;同时,考虑到面试所需考官大部分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且多数都在疫情防控一线,难以保证面试时间的现状,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发布面试公告。

(一)咨询电话:沈阳市卫健委,024-23412561

(二)用人单位电话:市卫健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24-86860896第六人民 医 院:024-23260105、23260053和平区卫 健 局:024-22829501沈河区卫健中心:024-24815922皇姑区卫 健 局:024-86218413铁西区卫 健 局:024-25843963大东区卫 健 局:024-84313996浑南区卫 健 局:024-24237120于洪区卫 健 局:024-25833331苏家屯区卫健局:024-89813354沈北新区卫健局:024-89862674新民市卫 健 局:024-87508921法库县卫健中心:024-87112966康平县卫健中心:024-87270166电话咨询 时 段:9:00-11:00,13:30-16:30

监督电话:沈阳市人社局,024-22539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