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下午6時許,西安公安長安分局王曲派出所接轄區柳家寨疫情防控檢查點報稱,有人在檢查點鬧事。接警後,王曲派出所民警王少濤、王軒立即趕往現場調查處置。
經查,2月13日下午,柳家寨村村民羅某到王曲村姚某家中吃飯喝酒,酒後二人提議去羅某家中唱歌。行至柳家寨村防疫檢查點時,工作人員根據相關規定對姚某進行勸阻,羅某、姚某二人因此辱罵檢查點工作人員,擾亂防疫檢查點正常工作秩序。
后王曲派出所依法將違法行為人羅某、姚某傳喚至派出所詢問。經詢問,羅某、姚某二人對自己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2月14日,西安公安長安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決定分別給予羅某、姚某行政拘留七日、五日的行政處罰。
華商報記者 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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