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江州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崇左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
对疫情防控期间返回江州区人员提出以下管理要求,现告知如下。一、所有返回江州区的人员,抵达当天必须向所在乡镇(街道)、农(林)场报告,配合工作人员如实填写个人详细信息、旅居史等,并从到达江州区之日起自觉居家观察14天。
二、居家观察期间,每天早晚做好体温测量,并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农(林)场报告体温及身体状况。
三、对居家观察期满,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可自动解除观察。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请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农(林)场报告,及时诊断治疗。
对不执行上述管理要求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乡镇(街道)、农(林)场联系电话:
太平街道:7961006
江南街道:7830126
石景林街道:7968863
新和镇:7880015
江州镇:7910002
罗白乡:7920019
板利乡:7930001
濑湍镇:7940058
驮卢镇:7950013
左州镇:7980010
那隆镇:7990001
新和华侨农场:7880029
左江华侨农场:7950949
那达林场:7828008
群力林场:7990061
崇左市江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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