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想要一票否决权,创始人应该给吗?

西天蜗牛


对于是否要给投资人一票否决权,我觉得可以分清楚两个问题:

第一,一票否决权确实是给的人越少越好;

第二,如果投资人想要一票否决权,那得看是什么样的投资人,以及这个投资人是否属于“帮忙不添乱”的那类投资人。

先说第一点,CEO来信君记得在去年底,ofo遭遇押金难退的危机时,还曾吸引了腾讯创始人马化腾的评价,他透露ofo至今都没有卖成,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Veto right(否决权),其实就是在说ofo的创始团队和众多投资人,都有一票否决权,很可能在某个谈判时,各自行驶了一票否决权,最终导致多次磋商,都没有成功。导致了ofo十分落魄的下场。

所以,一票否决权,但凡能不给投资人就不给,给了,未来对于某些交易或融资时,就可能是一种隐患。

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投资人想要一票否决权,也可能是对这位创业者或这家创业公司不太放心所致,因此,创业者和投资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其实也是存在一定的问题的。

第二个问题,什么样的投资人可以给一票否决权?

当然是那种倡导“帮忙不添乱”的投资人或投资机构了。创业者可以去查查,投资人过往的经历,他们是否在投资之后,容易对创业公司的操盘进行指手画脚,或者越俎代庖,架空创业团队。有类似“前科”的投资人,那就坚决不要给他一票否决权了。

还有就是对于短期投资人,那些与公司战略或者文化并不契合的投资人,或者只愿意投资金钱,做财务投资,而非战略投资的投资人,也可以不给他们一票否决权。

其实投资圈有两类投资人,一种是投资了,帮忙不添乱,甚至连董事会席位都不要,典型的如DST资本的尤里·米尔纳,这位大佬曾经投资过京东、小米等国内著名创业公司,他投资公司以后的理念是:投资人不应对公司管理层指手画脚。他本人一般也会让出董事会席位或投票权,从而减少对被投公司的影响;

与尤里·米尔纳投资风格截然相反的一位投资人就是孙正义,软银集团以及愿景基金的创始人。他也投资过阿里、滴滴、Uber等一批优秀的互联网公司。孙正义的风格则是典型的需要在被投公司董事会里占据一席之地,并且强调话语权的投资人。

而红杉资本中国基金的沈南鹏则表示自己是介于两者之间——

沈南鹏:很难说(尤里和孙正义)谁对谁错。红杉可能介于两者之间,我们希望既充分尊重管理层,又有资格参与对话。

所以,我觉得还是要分清楚投资人究竟是不是一个靠谱的投资人,像沈南鹏、经纬张颖等一些投资人就比较主张放弃情绪化管理,要保持一定的克制。而像徐小平、薛蛮子等大佬,可能他们的投资风格更偏向于情绪化投资,聊的好了,可能就投资了。这类大佬一般也不会添乱,只是他的情绪影响力会更大。

最后给不给投资人一票否决权,CEO来信君觉得还是看创业者与投资人之间是否充分沟通过,是否基于平等的方式沟通,创业者不要因为急于拿钱就乱给一票否决权,最终会导致ofo那种悲剧发生。但创业者为了生存,或者将事业做的更大,而投资人那边给出的条件十分优厚,让人无法拒绝的话,也是可以交换一票否决权的。这就看创业者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了。

如果对于这个话题还有疑问,也可以随时咨询CEO来信,欢迎关注我们。


CEO来信


给广大阅读者提一个建议:

凡是看这种问题的答案,有参考价值的首先是律师的回复。律师绝对不会给你那种非常极端的答案。一定是分场景,分前提给你选择。这是比较科学的。因为这种问题就没有标准答案,千万不要被看似简单实用的答案所误导。

创业者与投资人之间是标准的合作博弈。场景稍有不同选择就不同。

1. 一艘船只能有一个船长,给外人太多指手画脚的机会,尤其是在一些关键节点上,只会给企业带来风险

2. 但投资人尤其是大的那些领投,在企业存在比较大风险时,没有否决也不会投你

作为创业者你是要钱,还是要绝对控制权呢?最有价值的答案就在创业者自己这里。先把人性搞明白。

1. 你对投资人了解吗?你和他沟通充分吗?他全力支持你的想法吗?

2. 后几轮投资,他会跟吗,会帮你拉别的资金吗?

3. 与后面投资人的关系如何?投资站队是很重要

有全力支持你的投资人或资本市场操盘手很重要。但你自己先要把人性搞明白了。不能驾驭人性的人,既搞不懂客户,也搞不定资本。一定不会成功的。

人对了,世界就对了!


未来传奇


站在创始人的角度,能不给投资人一票否决权最好就不给。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同时也允许全体股东通过公司章程进行约定。

虽然规定如此,但我个人认为,创始人团队最好不要给投资人一票否决权。

1、什么是一票否决权?

说的简单点,所谓的一票否决权,就是创业公司在作出股东会决议时,投资人可以凭借其拥有的“一票否决权”而否决约定的事项,而排除了多数表决权。

某种程度上说,这实质上已经造成了“同股不同权”的现象。

举个栗子:某投资人持股30%,创始人同意给了对方一票否决权,那么投资就可以用这项权利否决70%表决权形成的决议。

2、为什么不建议给予“一票否决权”?

“一票否决权”的主要作用是让投资人有机会干涉创业公司的经营,是在扩大投资人的权利,而压缩了其他股东的正当利益。

如果面对的投资人喜欢对创业公司指手画脚,而又偏偏拥有了一票否决权,那意味着公司的正常经营将可能收到干扰。

举个栗子:

公司要进一批货,和供应商谈妥相关事项,准备付款,结果投资人告诉你订单金额大于约定的50万,没有实现征得投资人的同意,于是被否决了。

创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资金可能将出现困难,需要再次融资,但是该投资人觉得当前的估值没有达到预期,希望市场火一些再启动融资,于是行使一票否决权给否了。

类似的例子,其实非常多,创始人不能抱有一种幻想:拥有“一票否决权”的投资人不会干预公司的经营。


西天蜗牛


通俗地讲,一票否决权指在投票选举或表决中,只要有一张反对票,该候选人或者被表决的内容就会被否定。一般情况下,掌握有一票否决权的人或者团体组织都是身处要职、举足轻重的角色。因此,拥有一票否决权又是身份和权力的象征。

从股权角度来说,一般指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某一个或者数个董事对董事会决议的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其本质是强调董事会决议必须经过某一个或者数个董事的一致同意,方可有效通过。

对于企业来说,股权结构搭建,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数据显示,有三分之二的初创公司死于股权分配。如果涉及到一票否俱全的问题,那就变得更加复杂。俗话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凡事都有两面性。一票否决权的出现本身并无对错,关键在于企业如何运用这个工具。

严格意义上来讲,创始人是否应该给投资人一票否决权,首先取决于投资阶段和股权比例。创业公司在股权层面没有一票否决权是最好的,所有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行使决策权是最为合理的。

但是,当创业者面对投资机构要求其授予一票否决权的时候,不应一味拒绝,为了获取融资,适当妥协是必要的,但一定要慎而又慎,建议应该在签署投资意向书之前就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尽早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以便后期更好地与投资者进行磋商。


京益企业法律顾问


给了就是死路一条。不给可能也是死路一条。创业难在这里。


RTTY953


最好不要给!如果真要给的话一定要约定哪些方面可以做一票否决,最好约定每年一票否决使用次数。


大白星球生活圈


不应该给投资人一票否决权。公司的灵魂人物是创始人,投资人只是注入资本。当投资人有一票否决权时,在公司遇到重大决策时,公司内部分歧时,创始人就会非常被动。这样就会影响到公司的走向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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