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關注」查處一批 曝光一批 疫情防控期間價格違法典型案件 (第四批)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齊齊哈爾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堅決打擊疫情防控期間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現公開曝光第四批各地疫情防控相關商品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齊齊哈爾關注」查處一批 曝光一批 疫情防控期間價格違法典型案件 (第四批)

案例一

1月29日,齊齊哈爾市建華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黑龍江福康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鴻康順連鎖店進行檢查。

經查,發現該店於2020年1月25日從淘寶網的網店中購進了75只口罩,購進價格共計1200元。其中:KN95型口罩15個(20元/個);9100V型口罩60個(15元/個),購進後自用了3個9100V型口罩外,其餘型號的口罩自2020年1月26日開始對外銷售,銷售價格分別是:KN95型口罩40元/個;9100V型口罩20元/個,銷售價格共計1740元。

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了“哄抬價格”違法行為,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585元、罰款2925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二

2月2日,齊齊哈爾市拜泉縣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拜泉縣健民藥店進行了檢查。

經查,當事人於2020年1月23日購進一次性醫用口罩共50包(每包20只),進價為11元/包,分別以12元/包、13元/包、15元/包、24元/包不等價格售出。2020年1月26日訂購一批KN95口罩共50包(每包1只),進價為29元/包,於2020年2月1日到貨,以35元/包的價格售出38包。檢查中,當事人提供不出隨貨同行單和進貨票據,也提供不出銷售或者收費票據,當事人所獲違法所得無法確定。

當事人存在“哄抬價格”的價格違法行為,對其作出了罰款12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看齊整理自鶴城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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