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一口价”收费 重庆这三名出租车驾驶员被处罚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月17日11时45分讯(记者 刘艳)今(17)日,重庆市主城区交通运输投诉服务中心通报了近一月以来查处的巡游出租车投诉案件,同时提醒驾乘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口罩出行。

执法队员介绍,2月1日,在菜园坝火车站,任某驾驶车牌号为渝B9T8**出租车先后搭载4名乘客前往到重庆西站,到达目的地后计价器显示金额为35元,驾驶员却按“一口价”向每人收取30元车费,共计120元。

在同一天,车牌号为渝B26T**的驾驶员赵某,在渝中区菜园坝火车站先后搭载两名乘客,分别前往重庆北站和江北机场,“喊价”30元、60元。

“春节期间,还有驾驶员以收取‘过节费’为由随意喊价。”执法队员介绍,1月24日,96096热线就接到乘客投诉称,当天16时10分左右,车牌号为渝A4T0**的出租汽车从洋河东路至华新街,到目的地打表10元,可驾驶员以过节为由收取车费20元。

上述3起案件,经调查核实,3名驾驶员均存在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计费标准收费的行为,违法行为事实清楚,分别对当班驾驶员给予罚款200元,诚信考核计5分的行政处罚。

市主城区交通运输投诉服务中心表示,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全力保障抗疫期间巡游出租汽车营运服务质量。在此,执法部门也特意提醒广大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搭载乘客后,应当使用计价器,并按计价器计费金额收费,严禁议价收费,严禁以各种名目收取附加费用。

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也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们按要求做好自身防护,车辆每日出行载客前应对车辆内部进行清洁消毒,增加车门把手等部位的清洗消毒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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