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提出離婚,都有什麼正當理由?

情與德


女人提出離婚大多數是因為男人的背叛,或者是男人的暴力,或者是因為男人太過於小氣,斤斤計較,天天和女人吵架,這是每一個女人都不能忍受的。

一般情況下女人為了孩子不會輕易說離婚的,能忍就忍,實在是到了無法忍受的情況下,也就是已經影響到了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學習不得已才會提出離婚。

當然也有例外的,也有女人因為婚外情提出離婚的,這種情況也不多,一般婚外情可以在地下進行,只要不曝光基本不會離婚,離婚也是需要勇氣的,一樁婚姻不是說離就能離的。

我身邊有一個朋友是因為前夫經常暴力才提出的離婚,還有一個同學是因為前夫賭博欠下了高額的債務,天天有人堵門追債,已經影響到了正常日常生活,不得已提出了離婚。

婚姻是需要用心經營的,就算是吵吵鬧鬧,這都屬於正常,就算吵一輩子,鬧一輩子,還得過一輩子,夫妻就像是稱杆離不開秤砣,如果不是有很大的矛盾儘量不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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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到婆家女方是孤身一人,剛結婚的時婆家處處打壓兒媳婦,就是想在兒媳婦面前示威,因為年齡小都忍過去了,記得過月子的時候老公公天天在外面給鄰居說明天買只雞去,這一月過去20天沒見到一隻雞毛,還是孃家人買的,他還霸者不讓殺說是下蛋雞,月子一個月就買了一隻雞是奶奶買的,我就說他要買就買不買就算了,天天說明天你買雞,誰見你買的一個雞毛衣了,就因為我倆吵起來了,他還想跑到我房間打我,被我老公擋在外面了,結果吧我老公打一頓,這次我覺不讓他們和他們吵起來了,滿了月就準備離婚,最後沒離婚一是為了孩子,二是老公和我一心,我有孩子的時候才20歲和老公一樣大我倆都小,都把父母當大人不敢抵抗,女孩男孩結果不要太早,現在我長大了在想欺負我試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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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提出離婚,都有什麼正當理由?這個問題,涉及到離婚理由,而題中所謂正當理由與法定離婚理由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還需作出區分。但如果從廣狹義的角度來說,正當理由應當包括法定離婚理由。

其實離婚理由是否正當,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理解,有的人認為這個理由很正當,有的人會認為這算什麼事?比如婚後是否要跟公婆住一起,夫妻之間疏於溝通、感情生分等等。作為一個法律人,對此不做過多探討,僅從目前法律框架內聊一聊在法官眼裡屬於正當理由的那些離婚理由——法定離婚理由。

相信大家大家多多少少對法定離婚理由有一些瞭解。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的核心標準是夫妻感情破裂,確無合好可能。只要夠的上這條標準,法官就敢大膽判決離婚,這些理由即為法定離婚理由,也自然是正當理由。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對此有作出明確規定,具體可總結為以下幾點(有兜底條款,即法定離婚理由不限於以下幾種):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劃重點,家暴。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劃重點,惡習。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劃重點,感情不和。因為工作分居長達兩年或雖有不合後來又合好而不滿兩年,都不屬於本條規定的情形。

(五)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的。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蹤或判處長期徒刑,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法院也會准予離婚。

筆者曾經接觸過一個案件,丈夫詐騙女方母親被刑事拘留,按照詐騙數額,量刑預計在五年以上。當時男方尚未被定罪處罰,女方在偵查階段即起訴離婚,男方不同意,但法院依然判決准予離婚。當然,筆者認為,除去刑期的考慮,男方的違法犯罪行為對女方造成的身心傷害必然也是重要因素。

以上就是法定離婚理由。離婚理由千千萬,不論理由多正當,還需達到法律規定的准予離婚的標準,方可實現離婚目的。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吧。

附主要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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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主動要離婚有主要兩個因素,一是他覺得老公太無能,而是老公太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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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最主要的理由,還是因為男方出軌吧,這個比較難以接受。但是通常來說,男方出軌大家都勸合,女方出軌勸離的多,很不公平。

第二個理由,可以說是因為男方自私、不顧家,只要求女方為家庭付出,自己卻什麼也不管,拿老婆當傭人,時間久了,感情肯定會出問題。

第三個理由,也許會關係到下一代。我有個朋友身體健康,丈夫隱瞞了自己不育的事實,婚後兩年才知道實情。這個就比較傷人了,要不要孩子是兩個人的事情,不應該由單方來決定,感覺像是被剝奪了生育的權力。

第四個理由,就是真的感情不合了。

我感覺婚姻生活裡,只要不是原則性問題,碰觸對方個人底線,過了磨合期,日子都是可以過下去的。互相包容、忍讓和體諒是兩個人長久相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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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婚姻都有共同地方,相互包容,愛對方,不幸福的婚姻又是有很多的問題,婚姻如果幸福相信,沒有一個女人想要離婚。

女人一般都是以下原因提出離婚:一是丈夫不關心自己了,很冷漠,缺少溫暖,比如一句問候,一個擁抱都沒有了。那兩人在一起就很難受,家是一個溫暖地方,是充滿愛的,兩人結婚也是愛的結合,那已經沒有愛的婚姻,要繼續維持,是很困難的,可能對方連一個普通朋友給的溫暖都沒有。這個是很傷人心的。

二是丈夫出軌,導致的感情破裂,一般出軌的男人對情人的付出會看在眼裡,而老婆的好會當看不見,同時會認為老婆是阻礙幸福生活的障礙,對老婆的缺點會放大,所以導致對老婆越來越冷漠,女人這時會傷心,一般的會去挽回,為了孩子,當然有的人實在是無法忍受背叛,傷害到自尊,所以會提出離婚。

三是丈夫不思進取,對家庭不負責任,比如不工作,遊手好閒,還有賭博,問妻子要錢,沒有還會家暴等,這個樣子的話,女人不僅僅無法忍受經濟方面的困窘,同時不堪家暴,會選擇離婚。

三是婆媳問題,有的女人和婆婆相處很是多矛盾,本來一家人抬頭不見低頭見,矛盾沒有解決,越積越多,就會導致婆媳大戰,爭吵多了,就傷了心,很難在調和。如果做丈夫的不會調解,又是一味的罵妻子,就會導致女人提出離婚。

物質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經濟沒有問題,夫妻感情,婆媳相處融洽,一家人和樂融融,身體健康,一般是不會有離婚這個事情發生的。除非女人生在福中不知福,自己出軌了,自找苦吃。


你看圖我說事


如果非要鬧到離婚這步,這個理由就很多了,我到覺得沒有感情了,可以坐在一起好好協商離婚,畢竟一起走過那麼久的路,以前也愛過,這輩子本來不長走到一起的兩個人可以說真的是緣份,我到建議先分居一段時間,確實沒了對方彼此都沒掛念再說離婚的事。





晨曦47005


1出軌

2賭

3爛喝鬧事

4不顧家

5不會疼老婆

6不上班掙錢

7脾氣暴躁

8家暴


女人三十八


每個人離婚都有她自己的理由!女人主要有兩個,首先男人沒上進心(掙錢太少),其次男人不浪漫(還是別的男人好),當然還有其他的,最主要還是前兩點,男人離婚也有理由,這個不說了。說了女權主義又要說我了。提出離婚,女人是絕對的,男人是少之又少,一個感性一個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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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提出離婚基本又講點:一,男人出軌和不顧家,二,和別人已經通姦了心裡沒有家了,吃了秤砣鐵了❤!最好馬上離婚!否則就是家遲早被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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