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兒童者,應該執行死刑嗎?

瀧瀧他爹


法律對人販子該不該嚴懲,首先法律要看看失去兒童家庭的爺爺奶奶和父母,以及整個家族所有人的痛苦與折磨,失去兒童的爺爺奶奶和父母這個心痛是何等難受,再看看被拐賣的兒童結局是何等的殘忍,一些被拐賣的兒童多數是斷胳膊少腿,被人販子賣給惡劣之徒當賺錢的工具是多麼的殘酷無情,所以我覺得人販子不但要執行死刑,一想到人販子的殘暴恨不得要對人販子實行誅滅九族也不解恨,由此抓到人販子就要殺一禁百,對人販子決不能心軟,手軟,對人販子決不能寬大處理,決不能對人販子講人道主義,因為人販子比蛇蠍還毒,因此只有對人販子執行死刑,才能杜絕再有人販子坑人坑兒童的事件發生,才能讓社會安定


平凡的幸福44396278


拐賣兒童者,必須判死刑,因為犯罪分子不一定把孩子買給無兒無女者,最黑心的是把幼兒制殘治啞,向國家民政部門無休止地索取大量的資金,這才是最危險的。


布爾什維克9493


必須判死刑!拐賣兒童比殺人更殘忍。殺人只毀了一個人,而且結果明確,不會讓人有期待焦慮感。被拐賣兒童則坑害了整個、甚至多個家庭,並且心裡受到是長期的折磨。更可悲的被拐的兒童有可能長期受到生理和心裡的虐待和折磨,生不如死。


宏施軸承


我認為最最殘缺人性的就是拐賣兒童之人,與受害人無冤無仇,就不顧人家骨肉分離,這種痛會有幾十年,甚或會一輩子,所以我覺得最該殺的就是這類人。絕對不能姑息,不然就不能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不朽的思維


必須死刑,這是故意殺人,害的不只是孩子一個人,是全家爺爺奶奶父母親,姥姥姥爺一共7人。


四塊二毛九


拐賣兒童是對父母撕心裂肺的傷害,對兒童極具殘酷的人生剝奪,是對社會造成極端恐怖的惡劣行為。應當用極刑判處。

兒童是祖國的花朵和未來,是父母心頭肉,是一顆幼小的的小苗剛吐出新芽,他們這時需要父母乳汁澆灌,需要親人的關愛和幫助。可恨那些滅絕人性的人販子,不顧大人失去親生子女的感受,不顧小孩失去親人的迷茫,為了自己私利。大行逆道,把兒童當作商品去交易。這種行為於理於法都不能容忍,遭到全社會的痛恨。必須發現一個抓一個,並處以極刑,以示警告仿效者。


知秋144466680


應該死刑,他拐賣兒童雖說只是把小孩賣掉,但卻打亂了小孩的一生命運,和幾個家庭的命運,殺一人才改掉一人命運,這賣兒童得害多少人


_走出自己


應該呀!早該這樣了!我想是這樣,人販子判死刑都算便宜它的!買孩子者也判個死刑也不為過!所謂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你不來買,人販子難不成會偷一群娃娃,自己養著幹嗎呢?


人生就像一場夢4470


對這類人碴,必須從重從快,就地正法,並沒收其家產,再有買人口者也將判十年以上徒刑。


章蒼洪


故意販賣兒童的,可以判死刑,提現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大家庭對於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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