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證券投資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982 證券簡稱:*ST中絨 公告編號:2020-11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進行證券投資的議案》,現將本次證券投資的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證券投資概述

(一)證券投資目的及投資範圍

為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及效益,在確保資金安全、公司正常經營不受影響及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結合公司資金情況,使用閒置自有或自籌資金進行證券投資,

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購、證券回購、股票投資、基金、債券投資(含可轉債)及回購、資產證券化和信託產品及相應收益權、委託理財(含銀行理財產品等)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投資行為。

(二)投資金額

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擬根據業務開展情況,期間擬滾動使用累計不超過人民幣6億元的資金進行證券投資相關業務,其中:

(1)使用任意時點餘額不超過1億元的額度進行股票投資,包括股票二級市場投資、新股配售或者申購、增發、配股、證券回購等,資金在額度內可循環使用,投資取得的收益可以進行再投資,再投資的金額不包含在本次預計投資額度範圍內。

(2)使用任意時點餘額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額度進行其他證券投資,包括基金、債券投資(含可轉債)及回購、資產證券化和信託產品及相應收益權、委託理財(含銀行理財產品等)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投資行為,資金在額度內可循環使用,該等投資取得的收益可以進行再投資,再投資的金額不包含在本次預計投資額度範圍內。

(三)投資期限及實施方式

期限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到2020年度股東大會,並授權公司管理層負責具體實施相關事宜,該額度可由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使用,投資取得的收益可以進行再投資,再投資的金額不包含在本次預計投資額度範圍內。

(四)資金來源:本次證券投資所使用的資金為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閒置自有或自籌資金,資金來源合法合規。

二、投資風險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投資風險:證券市場受宏觀經濟、財政及貨幣政策的影響較大,公司證券投資收益具有不確定性,相比貨幣資金存在一定的流動性風險,此外也存在相關工作人員的操作風險。

(二)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證券投資管理制度》,明確了公司證券投資的決策、執行和控制程序,規定了公司證券投資的管理規範和流程。公司將嚴格按照《證券投資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進行證券投資操作,控制風險。

2、公司及子公司已經嚴格按照有關制度設置了專業部門具體運作證券投資業務。公司證券投資部負責具體運作證券投資;公司財務部門負責證券投資項目資金的籌集、使用管理,並負責對證券投資項目保證金進行管理。公司審計部負責對證券投資項目的審計與監督,每個會計年度末應對所有證券投資項目進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並根據謹慎性原則,合理的預計各項證券投資可能發生的收益和損失,並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對於不能達到預期效益的項目應當及時報告公司董事會。

3、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嚴格篩選投資對象,審慎進行證券投資。

4、公司獨立董事有權對證券投資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5、在定期報告中,對證券投資及其收益情況進行單獨披露,接受公眾投資者的監督。

三、需履行審批的程序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證券投資制度等相關規定,本次證券投資事項在5000萬元額度內由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即可實施,超過5000萬元額度以外的證券投資需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方可實施。

四、證券投資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堅持謹慎投資的原則,在確保公司正常經營和資金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適度進行證券投資業務,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適時開展證券投資,有利於公司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為公司和股東創造更大的收益,但同時也存在因為證券投資產生損失,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不良影響的可能。 公司將通過建立投資制度,明確投資管理規範和流程,採取有效措施加強投資決策、投資執行和風險控制等環節的控制力度,防範、控制投資風險,保障公司資金安全。

五、獨立董事關於證券投資的獨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董事會審議的關於開展證券投資的事項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決策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對以上投資行為,公司已建立健全《證券投資管理制度》等內控制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閒置自有或自籌資金進行證券投資,有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關於進行證券投資的議案》。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

2、公司獨立董事關於證券投資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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