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治世之能臣,为捍卫法律之威严,不惜丢官舍命触怒帝王

汉朝文帝时期,太子刘启(即后来的汉景帝)与梁王同乘一辆车入朝,到了皇宫外的司马门没有下车,违反了宫卫令。作为公车令的张释之,掌管着宫门事宜,于是他就追上太子和梁王,阻止他们进宫,并以"过司马门不下车为不敬"的罪名,向汉文帝弹劾太子和梁王。

汉朝治世之能臣,为捍卫法律之威严,不惜丢官舍命触怒帝王

张释之胆量惊人,竟然弹劾当今天子的儿子。不过汉文帝是个明察秋毫的仁君,他连忙摘下帽子陪罪。文帝也从此觉察到张释之的与众不同,就任命他做了中大夫。

张释之弹劾太子过司马门不下马,在职权范围之内,严格照章办事,在侵犯皇室特权的冲突中,毫无惧色,绝不妥协,坚持"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畏权贵,执法如山,公平正义。执法以法律为准绳,而不依君主旨意行事,这在封建社会的专制体制下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弹劾太子案不久后,张释之一路升迁到了中郎将。这时候,汉文帝开始为自己的身后事做准备,他要修建霸陵。自古以来,盗墓一直十分猖獗,汉文帝就对群臣说:"用北山的石头做椁,缝隙用切碎的苎麻丝絮堵住,再用漆粘涂在上面,难道还能打开吗?"群臣认为这个办法很好,都随声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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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释之则不以为然,他进言说:"如果里面有能引起人们贪欲的东西,即使封铸南山做棺椁,也会有缝隙;如果里面没有引发人们贪欲的东西,即使没有石椁,又哪里用得着忧虑呢!"文帝深感赞同,升迁他做了廷尉。

廷尉是九卿之一,掌刑狱,是汉朝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就在张释之当时廷尉后不久,发生了一件事。汉文帝外出之时,突然有一个人跑出来,惊了文帝车队,文帝险些被摔下,所以他十分恼火,就命人拘捕了此人,交给廷尉查办。

张释之审讯后,依法判定为"冒犯车驾,罚金四两" ,上奏朝廷。汉文帝知道后大怒,认为判决过轻。张释之提出"法律是天子与天下人共同拥有、应该共同遵守的;廷尉作为最高的专职司法官,一旦经手案件,就只能依法办事,而不能顺从皇帝个人的意旨"的观点,在要求皇帝尊重执法官的独立办案权力上,他无疑走在了当事人的前列。

汉朝治世之能臣,为捍卫法律之威严,不惜丢官舍命触怒帝王

张释之的刚正不阿,不仅没有触怒汉文帝,还让他沉思良久。之后,文帝同意了张释之的判决。

后来,有人偷窃了汉高祖刘邦庙里的玉环,被卫士抓获。汉文帝得知后,十分恼怒,他以孝治天下,怎么能容忍有人对祖庙不尊重,于是责令廷尉张释之严惩盗犯。张释之依照相关法律,奏请文帝判处弃市(当街斩首)。汉文帝勃然大怒,认为应当诛其九族。封建国家中的最高统治者在处理案件时,往往"取舍在于爱憎、轻重由乎喜怒",文帝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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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释之为捍卫法律的威严,冒着丢官舍命的巨大风险,据法以争说:"依照法律,斩首已是最高处罚了。盗窃宗庙器物就诛灭全族,如果以后有人偷挖长陵上的一抔土,又该如何处罚?"汉文帝和薄太后商议良久,批准了张释之的判决。

张释之此举轰动朝野,中尉条侯周亚夫和梁相山都侯王恬开看到张释之议论公正,甚为赞叹,就同他结为亲密朋友。张释之由此受到天下人的称颂,被后世奉为吏治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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