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女儿,由于财产分配不公,都拒绝抚养老人,该怎么帮助老人?

爬树逮蛐蛐


养老院敬老院都是考量有子女的家庭成员的试金石,不孝子女只有一,就是财产分配不公,唯一办法就是临死前把财产挥霍一空。


情感三不管


老人一定要为自己留后路,不要相信孩子能养你,很多孝子是装给别人看的,实际孝敬的儿女不会太多。这个题目是三个女儿都对财产分配不满,说明你分财产分早了,结局很悲哀吧?就在刚刚我同学家发生的事,老爸快不行了五个女儿,有两个外地的,回来不是照顾老爸而是分财产,恨老爸不快死好早点回去。老爸没死就打起来了,姐夫把小姨子打了,原因是这个小姨子希望把房子给一直照顾老爸的小妹。现在的老人和未来的老人,多想想自己的后路吧!


老石27636


这三个女儿也真是无语!姐妹三个谁家条件好就少要或放弃!我们家四兄妹,两个哥一个姐,大哥和我的条件好些,二哥04年病逝,留下老婆儿子,姐姐退休金低,加上结婚生晚,儿子要上学,所以负担老人的责任都是我和老大两人养老,吃穿生活用品由我承担,大哥负责老人做饭。我觉得没什么啊!老人也花不了多少钱!


用户4379396149051


活着的时候就把财产分完,唉!就是的确养了三个孝顺女儿也要留养老前,可以提前立遗嘱,绝不能提前把养老钱分完!我妈经常一句口头禅,我年轻大了,家里开支都是你们花钱,我钱留着干嘛,我就对她说,钱你留着,看看也好!


手机用户6711009000


这位老人真可怜,连分配财产最多的女儿都拒绝赡养,真是出力不讨好,黄胖舂年糕。帮助老人的办法:一是做通三个女儿和他们家庭的工作。讲明女儿与儿子一样,都有赡养扶助父母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讲明不赡养父母可以不给予分配财产和打官司的强制执行的利害关系。二是重新公正公平公开分配财产。如要分给某个女儿多的,说明正当合理理由。如以前赡养多的,以后继续要赡养的可多分配财产给这个女儿。三是暂缓分配财产进行冷处理。单就赡养问题明确三个女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如这位老人独居,且无收入来源,每月的赡养费平摊给三个女儿。如是低收入的,由三个女儿平均补贴。也可以采取轮流赡养,或老人住在一个女儿家处,其他两个女儿出平均的赡养费。上述办法,老人与三个女儿能自己解决的最好,如不能自己解决,由村干部协调帮助解决。如社区,村由老年人调解纠纷的志愿者队伍,也可找他们协调解决。如协调不成,老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打官司解决赡养问题。


杜铢宝


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具体条款为:

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3.没有经济收入的已嫁女儿仍然有赡养义务;

4.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5.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

为什么没有第二条?是因为法律也对不良父母同样有约束: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

所以法律第四条明确规定了不受父母有无财产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父母也没有影响孩子的正常成长,三个女儿拒绝抚养老人触犯了法律。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一碗水也端不平。

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所以也无法判断家人谁对谁错,公平还是不公平。

抛开法律层面,在实际生活中每个家庭或多或少都有些这样那样的繁杂琐事,或大或小,由于都是家人,所以处理起来比较棘手。

由于财产分配不公,三个女儿都拒绝抚养老人,那就要了解财产分配不公这个问题是由谁提出来的,是谁认为财产分配不公?是三个女儿都认为不公平,还是其中一两个女儿?

十个手指不一般长短,人与人的性格也各有不同。虽同是家人,但老人多少也会有些偏爱,不像现在独生子女家庭就一个孩子,想偏爱都没有。平常生活中有时常回家看望老人的,也有来往少的。有伶牙俐齿能说会道的,也有不言不语闷声照顾的。

人活在世上,要的就是一个“理”。都认为理在自己一方,认为自己平时付出的比别人多,得到的却比别人少;都认为老人偏向别人,所以心里不平衡,之所以产生这种情况,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第一,父母对孩子教育不到位。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没有培养孩子正确的人生观,任由其发展。

第二,日常明显偏向一个孩子,致使孩子间从小产生罅隙。

第三,社会因素,现今社会风气对物质比较看中,亲情淡漠。

不论什么原因都不是拒绝赡养老人的藉口,老人辛苦养大孩子成人不易,老了也理应享受子女照顾。作为子女也应想想老人养育之辛苦,没有父母的生养就没有你们的现在,如果单纯为了钱财那还有什么亲情可言?

所以这件事情最好不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而是由亲属中长辈或德高望重者出面协调解决,毕竟亲情重要。

钱是万能的,但是钱买不来生命,也买不来亲情。如果人活着只剩下钱了,也就失去了生活的意义。


风月雨霖铃


这种情况最好直接到当地法院起诉三个女儿,让法院来调解!

赡养,即照顾衰老的父母。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满足物质上的合理要求。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还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赡养老人不仅是儿子的义务、女儿也有义务,满足条件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有义务。


草创君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应尽责任和义务,“羊有跪乳之恩,乌有反哺之意”,父母恩情一辈子都报答不完。三个女儿由于财产分配不公,拒绝扶养老人,良心何在?通过沟通和调解还是没用,只有起诉法院解决赡养问题。建议老人不要把财产过早分掉,自己活着必须留着点。愿天下老人健康平安,幸福快乐[祈祷]





优优奶奶6751


作为子女都要明白赡养父母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法律规定的,与财产分配没有直接关系,不过老人分配确实过分,子女们应该提些建议,如果有一个确实困难多分点,都是自家亲姐妹,你们不但不要计较,还要多帮助才是,千万别因为财产,不赡养老人,丧失骨肉亲情,甚至可能触犯法律,不仅留下不孝的骂名,还会造成终生遗憾。


彩霞满天吉星照


在农村,手中沒财产的老人儿女都孝顺,手中有大量财产的老人,最后都受罪。因为手中没有财产的老人,一生都为了儿女,最后自已什么都没有,人心都是肉长的,那能不孝顺。而手中有大量财产的老人都自私,心中只有自已,儿女在困难的时候不管不问,再加上严重偏心,到老年财产给了喜欢的儿女,其实他喜欢的儿女已经被他养成了狼性,人心不足蛇吞象,老人的财产都给了他他还不知足,从进改成出,他是不会孝顺的,然而别的儿女更不想孝顺。这是我家的真实情况,我觉的大的数也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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