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防疫,要避免“误入歧途”

近日,一则女性医护人员集体剃光头的报道引发公众质疑。她们的头发和泪水放诸于摄像机前公示,民意汹汹波澜肆起。

为制造典型而“制造”,类似的报道还包括此前那则《流产10天后,武汉90后女护士重回一线》,以及2月17日的《援鄂女护士放下植物人丈夫毅然奔赴一线》。

疫情持续至今,“用力过猛”的情形时常出现。有的村庄挖断路基阻隔交通,有的小区禁止返程人员进入,尽管从中央到地方多次下令改正,但落到实处却依然时不时走偏。

过激反应也层出不穷:口罩卖一元的店家被罚款、一家四口在家打牌遭“训诫”、某地防疫志愿者闯入民宅,对打麻将的一家三口大打出手、教师在空旷户外跑步未戴口罩被强制隔离……

现代社会,尊重个体的权利是文明的底线和基本价值观。不论从道德层面还是法律维度,皆是如此。这些执法过程中的粗暴和越界,对当事人而言,是假疫情之名的二次伤害,对公信力而言,则是不负责任的透支。

此次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考验的不仅仅是公共卫生体系和应急能力。全国一盘棋,社会总动员,公权力如何有效行使发挥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凝聚力量,是公众聚焦所在。

诚然,特殊时期需要特殊对待,但特殊不代表能打破原则,丢掉底线。无规矩不成方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治依然是疫情防控最基本的原则和底线。

2月5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调:“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依法防控,既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大对抗拒疫情防控、制假售假行为的执法司法力度,同时也要求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避免权力“变异”也成了“病毒”。

抗击疫情,说到底是对人的生命权利的尊重和维护。宪法赋予每个人的生命权利,不仅指向了生存权,也包括了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涵盖了财产权和隐私权。

疫情防控已经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如何在公共安全与个人权利之间做平衡,考验着整个社会的智慧。实际上,在经济领域,放权让利,给市场以活力已经初见端倪。推及社会治理领域亦然。面对公权力时,个体权利往往很难占上风。在走向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强势一方需要做出一些调整,理性执法,做好服务。

法治精神核心在以人为本。价值观决定方法论。

北京商报评论员 肖涌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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