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批准逮捕当地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犯罪嫌疑人

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黄艳)记者获悉,2月18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泾阳县公安局移送的彭某驾车冲击防疫检测点、撞击执法干警的妨害公务案依法批准逮捕。这是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泾阳县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涉疫情犯罪案件,并仅仅用时不到24小时。

经查,犯罪嫌疑人彭某于2020年2月7日驾车回家中途中,经过泾阳县公安局设置的防疫检测点时,违规逆行,意图冲卡。在遭到执勤民警阻止后,态度恶劣,不听从民警指挥回到规范车道排队通过,驾车撞击在车前阻止的民警,致该民警受伤,在将民警撞开后,加速逃离现场。该行为严重扰乱了疫情防控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泾阳批准逮捕当地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犯罪嫌疑人

2月14日,泾阳县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泾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立即启动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向公安机关提出进一步搜集证据的方向以及注意事项。2月17日泾阳县公安局向泾阳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彭某,泾阳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成立了专门办案组,迅速响应,办案检察官快速审查办理,在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并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后,24小时内对犯罪嫌疑人彭某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两高两部”意见,坚决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并依法从严从快办理该类案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犯罪,彰显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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