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散!山東發佈重要通知

2月18日晚,省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發佈關於印發《關於加快全省企業和項目建設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在落實好國家和省已出臺的各項政策基礎上,制定十條新措施。其中提到,

對省內車輛和持有省內有效證件的人員,在測溫正常後快速放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出入。

省內連續居住14天以上無可疑症狀等

可辦理全省統一健康通行卡

措施提出,要保障返崗務工人員通暢出行。對在山東省境內連續居住14天以上、沒有可疑症狀且不屬於(或已解除)隔離觀察對象的人員,由現住地社區(村)防控小組出具全省統一的健康通行卡,各地各單位對持卡人員一律予以通行,對乘坐“點對點”特定交通工具到達目的地的,不再實施隔離觀察。各市、縣(市、區)要對轄區內街道、社區、村委會不加甄別阻止人員出入的做法進行排查並堅決糾正,確保返崗及務工人員出得去、進得來。

對去外省市的企業務工人員,只要滿足辦理健康通行卡條件的,就可到居住地的社區(村)申請,社區(村)防控小組不得拒絕並快速辦理,確保其在省內順暢通行。


糾正“一刀切”交通管制行為

省內車輛和持證人員測溫正常快速放行


我省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落實應急通道和綠色通道制度,對持有通行證的一律免檢放行。確保企業復工復產人員和所需原材物料等運得進、產品運得出。

值得注意的是,措施要求,堅決糾正“一刀切”交通管制行為。各地一律不得擅自封閉高速公路出入口、阻斷國省幹線公路、硬隔離或挖斷農村公路,嚴禁阻礙車輛通行;除在省界和高速路出口設置省際往來車輛和人員檢查站外,省內各市、縣(市、區)、鄉鎮之間設置的檢疫點和檢測站,對省內車輛和持有省內有效證件的人員,在測溫正常後快速放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出入。對於短期內向省外運送物資的企業和司乘人員,可相對固定,採取“單人單間、不與外人接觸、不相互接觸”的方式,實行封閉式管理,封閉式上崗。


同時,措施也提出,將加強與周邊省市交通主管部門對接協調,互相承認鄰省頒發的企業生產原料、產品、農民工返崗包車等運輸車輛《通行證》,快速檢查、快速放行。

落實企業健康狀況日報告

嚴肅查處人為干擾阻攔企業開復工行為


對酒精、口罩、手套、測溫儀等防控用品,企業自身籌備存在困難的,企業所在市、縣(市、區)領導小組(指揮部)要按照配額原則,加大統籌力度,幫助企業解決困難;對防控物資缺口較大的市,由省委領導小組(指揮部)強化省內統籌,協調調劑解決,確保復工復產企業和項目建設防控物資供應保障到位。

建立健康狀況日報告制度,企業和項目建設單位每日向屬地政府、社區(村)報告情況。各市要堅決糾正、嚴肅查處以疫情防控為由,變相違規設置復工復產審批環節、人為干擾阻攔企業和項目開復工的行為。


來源 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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