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门面,暖气要改为集中供暖,改造费应该是房东出还是租户出?

牛老师微讲堂


应该房东出,这属于基础设施改造。租客租的是使用权,改造的一部分投资会成为物权,属于房东,除非房东同意租客退租时把改造部分的设施拆除,否则,租客没有义务承担。


旅游爱好者小韦


前几年我也遇见这事了,当时房东交的钱,后来因为改造需要把我店里好多柜子拆了,我不同意,就没有改造成,后来店里就没有暖气了,冬天开空调,我们房东人很好,这次疫情,又主动给我免了两个月房租,说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共渡难关,给我房东个大大的赞


夜幕郑州


这不应该房东出吗?跟房东说好,你出可以,等你不租了,要把暖气拆走


可乐J冰


从你提到的问题中可以看出来,如果房屋本身有暖气,无非就是自供暖的气暖、电暖、再或者是小区自己独立的供暖系统。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是小区独立的供暖系统改集中供暖的话只需缴纳初装费用和暖气表钱。这种情况一般房东会钱的,因为原本的房屋配套设施已不能使用。我们在来看前两个情况,如果是房屋自供暖的气暖或电暖的话,在不改集中供暖系统的情况下依然可以使用的话,房东估计出钱改造的积极性就不高了。首先要是气暖的话,一台燃气供暖炉价钱就得1万左右,改造成集中供暖100平方在我们这里初装费、暖气表、还有屋内暖气进出管改造出房外暖气表箱旁差不多的1万5多,如果原屋内暖气进出管道口与房外预留口差距很大时改造费用就更高了。所以说在不改集中供暖系统房屋自供暖系统完全可以使用的情况下,估计房东出钱的积极性肯定不高。所以说要是这种情况最好和房东协商好,毕竟原房屋自供暖系统可以使用的情况下要房东掏2万左右改造不太好办。再者说原本房屋没有暖气系统的话,现在可以参加使用集中供暖的话。依然要和房东协商好,毕竟你们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时应该是没有暖气配套设施的。现在要加装暖气系统,就是房东同意的话估计以后房租会有所增加,这就和卖房子似的同一位置三气两水比两气两水的稍贵点一样。


世纪文盲


看你租了多长时间吧。按说基础改造要房东出钱,但是如果房东不愿意自己出,而且你不打算换房东的话,就协商都出点。


意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题主你好,你这个问题中的暖气属于房屋基础设施,是租户带不走的,直接受益人是房东。如果是属于政府统一规划的改造,所产生的费用应该由房东出钱,而政府统一改造的话,会有一部分补贴的,费用不会很多。在你租期内的暖气使用费(取暖费)才是你应该出的费用。你现在的问题是改造的时候是否会破坏你租房后额外的软装修,如果破坏小还无所谓,如果破坏程度比较大,你需要和房东协商装修费用问题。


凡人你我他


门面有集中供暖还是不错的,协商一下(不出也可以,但是房租不能乱涨,或者借这个事签一份长期协议也可以),不行的话就自己出了吧,反正鸡毛出在鸡身上


大展弹簧


租的门面,暖气要改为集中供暖,改造费用应该由谁出?小菜认为,要区分情况,不宜一概而论,相关分析意见分享如下,供参考。

先要明确一点,每个省市对本地集中供暖的地方性规定有政策差异,如果要准确地掌握本地的政策性规定,需要到本地物价局落实。

第一、市政改造

有些地方原来有供暖系统,后来基于城市改造、市政规划,需要对片区内或特定区域内的供暖系统进行改造,根据财政部2003年的规定,改造费用就应该由财政统一支出,不需要用户掏钱。

也就是说,本来人家用得好好的,市政非要主动“帮忙”改,这对用户来说就是额外的经济负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按规定就应该由财政支出。

第二、建设单位改造

比如,原来是小区(社区商铺也是小区的一部分)集中供暖,后来由于燃煤锅炉不达标,要么投钱重新升级锅炉和供热系统,要么接入市政集中供热系统,反正就是要重新掏钱。这种情况下,费用应该由谁出?

建设单位(一般是开发商)跟业主之间在当初的买卖合同中,对供热系统改造及配套费有约定的,依照该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般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为什么呢?

有约定从约定,这个没有话说,毕竟,双方都同意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尊重意思自治。

关键是没有约定的,一般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在建设时,应该充分考虑到供暖问题的长期性,不是一年、两年的问题,也不是十年、八年的问题,必须要保证业主享受供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不要隔个三、五年就要改,那不是花冤枉钱嘛。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这就是明显的质量不合格产品,作为建设单位,应当对此负责。

如果原来是市政集中供暖,现在出问题了,需要维修、改造,通过小区配套费或维修基金支出即可,没有必要重复收费。如果基金没有了,或者不够了,大家共同集资;反正钱先集出来,这次用不完,以后还可以用。

第三、房东支付

如果商铺是独立的,没人管,不属于社区底商,也不属于商场门面,就是那种街铺性质的,要改造为集中供暖,商铺内部的改造属于市政红线外的部分,财政不会出钱,只有自己承担。

出现这种情况时,有约定的,从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由房东承担。

集中供暖在北方地区属于房屋的必要附属设施,跟自来水、电线电路、燃气等类似,就是门面可以正常使用的基础配套设施。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东有义务保证门面在租赁期间具有符合约定的用途。比如,租户是开餐馆的,门面没水,那他租来干嘛,道理是一样的。

另外,集中供暖改造完成后,属于固定设施,租户到期后就退了,设施也搬不走,集中供暖还留在门面房里,依然还是房东自己的产权,对于以后出租的价格是有积极意义的。

因此,不管从基础设施的完整性,还是未来设施的所有权,都是房东的,那么,集中供暖的费用就理应由房东承担。

第四、租户承担

如果租户想在冬天呆在门面里舒服些,嫌现有的供暖不好用,想把门面的供暖接入到市政集中供暖里,那这种改造的费用就应该由租户自己承担。

怎么说呢?

原本有供暖系统,租户为了增加舒适度,在取得房东同意的情况下,改造集中供暖,这个额外费用只能自己承担。

综上分析,小菜认为,如果是市政规划需要,对一定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改造,那费用就应该由财政出;如果是建设单位改造,费用由建设单位或维修基金承担;如果是市政红线外改造,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应该由房东承担;而如果仅是租户自己想增加舒适度,那费用就应该由自己承担。


房坛法菜


最好别,自己搞壁挂炉供暖,这是最划算的


灰灰鸽


不用问,肯定是房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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