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多久離婚不用退彩禮?

勿論是非


沒有領證那就是沒結婚,國家只認證不認儀式,就算你沒有婚禮,沒有儀式但是領了證了,那在法律上你也是結了婚了,相反,你就算是搞三次儀式,在雙方都辦了婚禮唯獨沒有領證,在法律上那也是未婚,既然是未婚,那麼彩禮就得退,如果有證據在婆家生活一段時間可能會退一大部分吧,如果沒有辦婚禮,很少或者沒有在婆家生活,那麼彩禮得全退吧

最好是問一下這方面的專業人士,我們普通人說不好


四季——花開



冷明貴


看了你那麼多條問答,我心裡只有一個想法,不是你腦子有坑就是你是故意找熱度。

我先告訴你,不要以為你已經做得夠好了,你認為你哪裡做到了?不要說每個女人都受不了,只有你一個而已,謝謝!我老公父母在我們還有談戀愛時出了車禍我身為女朋友都會天天去看望倒尿餵飯按摩,你說你的心到底怎麼長的,你父母到底怎麼教育你的?我沒想到你這種人還有臉說你的壓力很大,居然有臉說治不好的病幹嘛要治。 你老公打死你最好,留你在這世上做什麼?你也最好別生孩子了,會毀了孩子一生。我再請求你離婚了以後別再出來禍害人了,自己孤獨終老吧!拜託🙏🙏


南穎1


作為一個成年人!如果不是在感情真的不合!沒辦法繼續的話,真的不建議離婚畢竟能走到一起不容易不要因為一點小事一時的委屈就離婚離婚真的很傷人。

現在你老公的父親病重!!這種事情對你老公來說是最難受無助的時候!對於你來說現在應該給他鼓勵給他幫助跟他一起挺過去!如果你能跟他一起挺過去關心他!我想以後你老公肯定會對你很好愛你!如果你現在拋棄他!他肯定很恨你!如果非要離婚關於彩禮如果有條件下還是退給他吧!他現在父親病重正是用錢的時候!這樣也能好聚好散!或許以後走在大街上他對你也不會有什麼恨意!


一起來聽歌吧


無論法律如何規定,個人來說能把錢給人家,就給人家。他爸身體不舒服,正需要錢的時候,有時候困難只是一時的。能不離婚就別離婚。

當初我們結婚那會,結婚頭一個月,他父親檢查出身體上的問題,需要做大手術,那會我的角色是疏導我老公的心情,讓我未來的公公別有壓力,一切都會慢慢變好。

後來一切都恢復正常的時候,我老公還有我公公婆婆對我真的是特別好,還記得我老公說的,謝我在他最難的時候沒有離開他,他對我特別好,對我爸媽也特別好,這個就知足了。

其實就是想告訴女主,如果能陪他度過難關他會倍加珍惜你。錢再多家沒有了,又有什麼用,如果是因為個人感情過不去了,彩禮能給對方,就給對方吧,個人建議,覺得太天真的勿噴,在我心裡家是最重要的


給予他幸福0217


記住 再難 別人的錢終究是別人的 自己在苦 也要苦得心安理得


妲己再美終是妃59405790


沒有領結婚證,無論同居多久,彩禮都是不用反還的,原因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也就是說未領結婚上是屬於事實上的婚姻,我國1994年2月1日後就不承認事實婚姻,不受法律的保護,法律上只承認法律上的婚姻,即合法有成效地登記結婚,拿到結婚證的婚姻才受法律的保護。沒有領結婚證只是同居關係,所以無論同居多久,彩禮還是要反還的。


我顧問


沒辦結婚證在一起半年了(是不是也舉行婚禮了?)大家是認可你們的婚姻的。也就是說你們雖然說沒領結婚證但是也是屬於事實婚姻了。離婚要不要退彩禮錢這個也是根據具體情況的。如果彩禮錢不多,比如只有幾千塊錢還好!如果是幾萬塊錢幾十萬塊錢,你剛結婚半年或者是三個月就離婚了,如果彩禮錢一毛不退恐怕有騙婚的嫌疑?(其實你不是,但是你不能保證別人不這麼想你是那樣的情況)。那也要看男方的態度來定了。如果結婚時間太短了就離婚而且彩禮錢是幾萬幾十萬或者是更多的也有,如果男方非得要你退回彩禮錢那恐怕得打官司了。如果男方好說話,他也不想和你過下去了,你只要淨身出戶就可以啦!那當然更好了!但是事實上哪裡有這麼好說話的呢?你結婚時間太短了又沒有孩子也不知道你孃家賠了多少錢嫁裝是否與你家所要的彩禮錢對等或者是相差無幾。如果是這樣的情況可能就不用退還彩禮錢了。

我的一個朋友的女兒結婚一年時間,因為婆家全家人都去廣東打工,她由於在廣東水土不服而常生病,後她自己回孃家來了把懷孕三個月的孩子也打胎了。婆家全家人年關回老家過年了也沒有一個人來叫她回家去,不久之後離婚的時候。婆婆在法庭上當著法官的面把我朋友的女兒狠狠地打一頓。要算清楚他們家當初所給的三萬塊錢的彩禮錢。我的朋友把她賠嫁女兒的所有東西的發票都拿去法庭算賬結果沒有什麼大的出入。要的彩禮錢都賠嫁裝了,後來就不用再退還彩禮錢了。

我的侄女離婚時她的女兒已經是兩歲了,當初男方給的三萬塊錢彩禮錢全賠嫁了,家裡還倒貼兩萬塊錢在裡面。離婚的時候我侄女只要孩子娘倆淨身出戶了。而且男方當著法官的面就不願意出那個孩子的撫養費。我侄女也同意了,但是法官和律師都提醒我侄女:“孩子一定不能給他看了。因為他不出撫養費就沒有探視權了”。家裡多賠嫁的兩萬塊錢也不要了,男家也不能要退回彩禮錢了。

究竟結婚多久後離婚不用退回彩禮錢這你最好諮詢一下律師先生!


紅蓼5084565091


返不飯錢是兩家協商結果吧,還真不知道有沒有法律規定。但是即便有法律規定,這裡面涉及到的是道德個人情感等問題,不知道你為什麼如此問。但我個人想不管發生過什麼,倆人協商一下,該還多少還多少,錢沒有是可以再賺的。貪心不足可不是好事。如果他傷害你了,那我以上觀點只保留協商這一點。


一兩兩兩兩兩


彩禮?這是約定俗成的東西,法律沒有規定的。也就是沒有返還的義務。法律上沒有條文管理,但是有詐騙罪要是利用婚姻為目的詐騙錢財💰那個是詐騙罪!這個是刑事案件!屬於公訴案件!不是民事案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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