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去世,婚內兒子DNA鑑定非親,是否需要繼續撫養孩子,能否要回彩禮並索賠?

性感傻妞


妻子去世。發現孩子不是自己親生的。法律問題一切都會明瞭。你沒有撫養義務。也看了幾個人的回答。都是些法律方面的。擺脫他也很容易。可以隨你的心情去做。

不知你多大歲數?孩子多大?媳婦雖然有外遇。你可能也不知道。不然你不會叫她生下來。你們肯定有也有深厚的感情。他的去世對你肯定打擊也很大。也留有深深的懷念。

妻子死了。眼前就剩下了這個朝夕相處的孩子。原來是一個歡樂的三口之家。現在只剩了你們倆。雖然你發現他不是你親生的。但是你對他也有深深的感情。想把他推給別人。內心也會深深的不捨。

不知你啥情況。多大歲數?今後有沒有可能再受到媳婦?如果什麼都不行,留下他做個伴兒也未嘗不可。他的親爸永遠不可能出來認他。你是他唯一的親爹。老的那天也有個依靠。這是我的觀點。可否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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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去世,兒子鑑定不是親生的,這種心情和人生境遇不是一般人能體會的到的。


你對孩子已無法律上的扶養義務。

首先,從法律角度來說,既然孩子鑑定出來結果和自己是非親生的,那麼你和孩子之間已無血緣關係,也無法定的扶養義務。

其次,你和孩子之間也不存在收養關係,因為你是妻子去世後經鑑定才發現孩子非親生。收養必須是自己自願的,也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併到相關民政部門辦理收養法律手續。所以你和孩子之間無收養法律關係,也無扶養義務。


孩子非親生,親生父母應當賠償損失。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之間應該相互忠實、相互尊重”,你妻子在與他人的孩子隱瞞了你這麼多年,讓你白白給別人養了這麼多年孩子,無論是經濟上還是精神上也都受到傷害。因此,你可以要求你妻子賠償孩子的撫養費和精神損失費。但是你妻子現在已經去世,權利義務主體消滅,你已無法再主張賠償了,除非你能找到孩子的親生父親。


返還彩禮無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當事人要求返還彩禮必須符合條件,一是男女雙方未進行結婚登記的;二是婚後確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給付彩禮導致一方生活困難的。另外,你妻子已經去世,和上邊的理由一樣,人死亡後,所有權利義務關係都消滅了,所以你主張彩禮返還無事實法律依據。


孩子扶養問題如何處理。

孩子母親已經去世,要儘量找到孩子的親生父親,在親生父親無法找到情況下,要不你收養孩子,自己繼續扶養,畢竟共同生活這麼多年了也有感情了,孩子是無辜的啊。如果心理過不去這道坎,那就聯繫孩子的外公、外婆協商孩子扶養事宜。


綜上,孩子經鑑定非親生,這是誰也不願意看到的,但事已至此也無可奈何,關鍵是要堅強面對,處理好後續的事情。



長安法律人


孩子親生父親有撫養義務

妻子去世後,發現孩子不是自己的,那麼如果這時候孩子還未滿18歲,作為丈夫有撫養義務嗎?

明確告知,並沒有。

也許不少人認為,如果已經養了孩子這麼多年,那麼已經名義上是撫養關係了,已經算收養了,已經有感情了,因此就應該繼續撫養,但是事實上並不是如此。

我們來理清楚裡面的法律問題

首先,第一,只有未滿十八歲才有繼續撫養的義務,在這裡順便科普的是,無論是不是親生的,一般情況下,本身父母對孩子撫養義務,法律上,就只有18歲,這點並不是孩子讀大學就應該繼續撫養,你願意撫養就繼續,法律不強制。

所以,偏題說,希望大學生多珍惜自己父母的愛


也因此,本案中,如果孩子親生的且沒有滿18歲才有撫養義務

第二,孩子的撫養義務應該是親生父親,找不到親生父親,就是孩子的外公外婆。

所謂的撫養義務本身就是孩子的父母來承擔,而本案法律意義上,孩子的父母就是和孩子有血緣關係的人。如果找不到父親或父親去世,也應該合理順延到,孩子的外公外婆,有血緣關係的爺爺奶奶。

第三,並不是已經養了這麼久,就成了收養關係,就有了義務。

我國只承認依照正規手續,合法收養,自願收養的收養關係,也就是我們合法收養孩子,那麼依據規定,就對孩子有了撫養義務。

而不是,這種被隱瞞欺騙,並不是正常收養的孩子。

並且,這當然也和二婚家庭,對方帶一個孩子,繼子女關係也不一樣。

妻子已經去世,談不上要回彩禮,可以要求親生父親賠償撫養費

首先,彩禮這個東西,本身就是結婚沒多久,比如幾個月,不到一年就離婚,或者沒結婚,才談得上彩禮的返還。

而不是離婚了,不滿意了,就立刻拿彩禮出來說事

其次,本案關鍵是,返還彩禮的當事人已經去世,民事訴訟上,這種當事人已經去世了,甚至都不可能立案。

至於賠償,如果找得到孩子親生父親,相關案例裡也有一些,因此可以嘗試下起訴,前提是,找得到孩子父親


廖彩琳律師


你也沒說孩子多大,如果孩子小,把孩子交回孃家去,如果二十來歲了,就繼續養著吧!你年齡大了也不可能在生孩子了,而且都有感情了。養著可是養著,把你媳婦的骨灰揚了。不能讓她入土為安。還省塊地。


手機用戶25375033072


這種事我覺得,也不要在乎孩子是誰的了,必競孩子媽不在人世了,但你在孩子心中是他(她)最親的人,也是心目中的親生父親,相信你也對孩子有不捨的感情,如果為一時的面子而拋棄孩子,那將是毀掉了孩子,也癒合不了你的創傷,反而會讓自己更痛苦,何不撒脫的接受孩子,把他撫養成人呢!這也許將成為你人生最大的驕傲與收穫!


曦曦10183726


這種女人死有餘辜。只是可憐了孩子。把孩子送到外公外婆家去吧!從法律上講,男人沒有撫養這個孩子的義務。有些女人會說孩子是無辜的。的確。但是這並不是能成為讓男人忍受恥辱的藉口。想退還彩禮是不可能了。索賠。找誰索賠?找那個死鬼索賠嗎?把孩子送走行了。

如果真的在天有靈。讓那個死鬼在九泉之下也不得安寧吧!


弱者代言人


我是男的 ,如果我與孩子有感情,我不會放棄孩子。雖然妻子欺騙了我,並且她已經離去,這個後果不應該連累孩子。畢竟孩子一無所知,與己出無異。



用戶5758818895


1、首先要做事是,進一步檢驗孩子是否與妻子有親子關係,已去世可找其親屬檢驗。

2、如果是醫院弄錯,可以尋找親生孩子,或維持現狀,自己選擇。

3、如果是妻子與他人所生,兩種選擇:一是放棄繼續扶養,如能找到其生父可要求賠償,找不到只能無償放棄。另一是繼續扶養成人,如親生孩子相處。如果你是內心接受不了這事的人就選放棄,也沒人說你,如果你選繼續扶養而無人知曉這事,也正常。無論做哪種選擇,旁人無權指責或譏諷。


森林王子1991


你是真心提問嗎?真的話我也真心談點看法。

一,你提到索回彩禮證明你年輕且結婚不長。且結婚超過十年似乎都忘記了,

二,你妻子去世了,年輕而去,上天在懲罰她。你就放手吧,畢竟她名屬於你。且她出軌於外產子絕非一朝一夕,你怎麼沒發現。放過她也放過自己。

三,孩子是上天帶來的禮物,什麼也別說,相遇是緣。特別是孩子還小的話,養得起就養著吧。

四,努力工作開心生活,檢討過去開始下一段緣愛


老兵老久


這是一個悲慘的故事:被綠、喜當爹...

1. 彩禮、索賠

能否要回彩禮,有一個疑問:為什麼等妻子去世後才有此想法?

你是否一直處於被欺騙的狀態,即妻子在婚前欺騙你的感情、財產,如果是,請收集好證據;

其次是孩子的問題,是婚前懷孕還是婚後懷孕?

如果是婚前懷上的而在彼時你並不知悉孩子非親生,那明顯構成了欺騙;

如果是婚前懷上但你選擇默認接受孩子非親生,那則不存在欺騙;

如果是婚後懷上的,那是你們婚後夫妻感情問題,情況複雜需要更多信息鑑別;

能否索賠?就迎來第二個疑問:你索賠的名目是什麼?索賠對象是誰?

如上,鑑別好情況才能進行判斷;

必須提醒的是,法律上並不支持彩禮一說,9塊錢就能領結婚證才是最大的法律支持。

2. 孩子

是否繼續撫養孩子,講真不建議繼續撫養。

妻子已經去世,你仍然提出要回彩禮、要求賠償,足以說明你的心理是接受不了被綠、喜當爹的事實的,繼續撫養孩子,難保每天面對著這個孩子會被你視為“男人之恥”的存在。對孩子和對你自己都沒有好處。

把孩子送回孃家,讓他們繼續履行撫養義務,即便是要找他的親生父親,也是他們那邊的責任。


最後,想勸一勸題主,放下心裡的仇恨,好好思考一下為什麼妻子會出現出軌行為,一個巴掌是拍不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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