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首例涉疫妨害公務案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

固原市首例涉疫妨害公務案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

近日,固原市首例涉疫妨害公務案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馬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並當庭收押。

2月9日2時許,被告人馬某某與同村十幾名村民(已治安處罰)聚集飲酒,遭勸阻後不僅不散反而出手毆打勸阻人致其輕微傷,轄區派出所民警處警帶被告人回所進一步調查途中,遭到被告人暴力抗法致兩名處警人員輕微傷。

原州區公安分局當日將該案立案偵查,原州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時間介入。偵查終結後,公安機關於2月13日移送審查起訴,原州區人民檢察院受理案件後快速審查並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僅用5小時便完成審查起訴,於當日向原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月18日,該案適用速裁程序開庭審理,原州區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席法庭支持公訴,經開庭審理,本案當庭宣判。(通訊員白萬鈞楊鵬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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