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原廳局級官員被逮捕或提起公訴 均涉受賄罪

中新網2月20日電 據最高檢網站消息,日前,各地檢察機關分別對張令平、陳棟橋決定逮捕;對李國文、柯珠軍、楊文平和王冬生提起公訴。

甘肅檢察機關依法對張令平決定逮捕

甘肅省人大常委會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張令平(正廳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甘肅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甘肅省人民檢察院蘭州鐵路運輸分院審查起訴。日前,甘肅省人民檢察院蘭州鐵路運輸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張令平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寧夏檢察機關依法對陳棟橋決定逮捕

寧夏回族自治區司法廳原黨委書記、廳長,自治區監獄管理局原第一政委陳棟橋(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寧夏回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經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吳忠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陳棟橋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李國文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天津市人大常委會原委員李國文(正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國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李國文,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國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時任天津市西青區副區長,中共天津市津南區委副書記、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廣東檢察機關依法對柯珠軍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廣東省廣州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柯珠軍(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柯珠軍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柯珠軍,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中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柯珠軍利用擔任廣州市南沙開發區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副秘書長,廣州市南沙區委常委、區委辦主任,廣州市天河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廣州市紀委常委、秘書長,廣州市紀委副書記兼預防腐敗局、監察局局長,廣州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海南檢察機關依法對楊文平涉嫌受賄、非法批准徵收土地案提起公訴

日前,海南省農業科學院原黨委書記楊文平(正廳級)涉嫌受賄罪、非法批准徵收土地罪一案,經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向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文平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楊文平,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楊文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調整規劃、徵地拆遷、工程招投標等事項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楊文平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收土地,致使國家和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非法批准徵收土地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江蘇檢察機關依法對王冬生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江蘇省鎮江市政協原副主席王冬生(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淮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冬生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王冬生,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淮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1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冬生利用擔任丹陽市副市長、鎮江市農林局局長、潤州區區長、潤州區區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接、項目申報、幹部任用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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