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这么严重房东不肯减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商量吗?

王者吴彦祖


如果你是房东对此你会怎么做?一般人签合同时都不会签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的法律条款。因为很少见,所以忽视。如果你深谙法律责任你就会签,但是,合同没有的你是告不赢滴。房东首先不会把此条写明在合同上的。


一杯红酒


疫情这么严重房东不肯减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商量吗?

既然直接问到法律途径了,就直接说法律吧,别BB人情不人情了,毕竟有理有据的说,谁也不欠谁。

一、本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此次疫情已有政府的明确强行性通知,春节假期也随之延长(延长至2020年2月2日),同时部分省份要求企业推迟复工时间,商铺无法开业,作为一种突发的异常事件,医学界尚无绝对有效的方法可以阻止病毒传播,属于人类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此种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

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表示,当前我国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

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合同能否正常履行(房子能否正常使用)

出现了不可抗力,还要看是否影响到合同的正常履行,合同目的能否实现,对于租房合同来讲,就是所租房子能否正常使用。本次疫情,企业无法复工、商铺和写字楼无法正常开业,但租的住房应该可以继续使用的,除非被强制无法使用。只有不能正常使用,才存在减租的可能性。租赁住房的房东,不会因为你没法上班复工而减租的,除非出于同情。

三、及时通知房东,并注意保留证据

疫情发生后,如果出现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应当及时履行通知义务以及证明义务。租房方应当及时向房东发出通知,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政府的通知或者命令等),通知应当采用双方约定的通知方式,尽量采用书面、邮件、短信等多种形式发送通知,并保留通知发出以及合同相对方收到通知的证据。

这次疫情影响范围非常广,事例肯定不止一个,也肯定会有解决办法,但前提都是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保留相关证据,为日后申请减免房租提供依据。

四、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

由于“不可抗力”属于法定免责条款,当事人即使未在合同中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即使租房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不可抗力的条款,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均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主张不可抗力免责。

五、援引形势变更原则,协商减免房租

出现不可抗力,影响到合同履行,双方均可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无法继续履行,可以协商解除合同,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诉讼或仲裁。

如果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但继续履行会造成明显不公平的,可以考虑适用情势变更的情形,依据公平原则进行合同变更、共同分担损失。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有效成立后,全面履行前,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各方的原因,使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或环境发生合同各方预料不到的重大变化,若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该原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中有所体现,并在司法实践中由最高人民法院以批复的形式承认其适用。

六、其他

有人说病毒不是房东引来了,停业不是房东决定的,房东的房贷没有减免,房东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免租是情分不免是本分等等,都是各说各的理,没法拿到法庭上当证据的。有时候该拿法律武器说事情就要拿,该怎么争取就怎么争取,至少谁也不欠谁。


郑说豫见


作为一名法院审判工作者,我个人就大家关心的这个问题从专业角度做一个回答吧:

1、首先明确回答一下,房东的房租不会因为此次疫情而减免,疫情不是房东减免房租的法定事由。所以,如果房东减免,那是人情,与法律无关;如果不减免,那是人性,也与法律无关,大家这个时期都缺钱

2、有人援引前段时间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意见,主张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以此为由抗辩合同履行事项……,因此有人就以此为依据,主张房东应当减免房租。但我要说的是,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租户与房东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房东将房屋交付承租户占有之后,就已经相当于承租人在使用该房屋了,至于你关门或者是开门营业、或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干什么事项都不是房东关心的问题,这都不属于房屋租赁合同意义下的“使用”,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双方都有意义的使用应当是“占有”,只要你占有了该房屋,就认定你是在使用该房屋,至于你占有该房屋去干什么,那就另当别论了,不属于房屋租赁合同调整的范畴。所以在疫情期间,疫情的存在并没有影响你对房屋的“占有利益”疫情也并没有影响你们房屋租赁双方合同的履行,因此,房东的房租你还是得履行。

3、既然全国人大法工委说疫情属于不可抗力,那么应当在什么情况下才能适用该意见进行抗辩呢?我认为是因为疫情的存在,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的情况。例如,工程承办人和发包人约定2月1日开工,履行双方的建设施工合同,但是因为疫情缘故而无法到履行地去履行施工合同,这就可以以疫情的存在而抗辩,从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再比如,我们年前签订了一吨的大米买卖合同,约定元宵节那天送货上门,但是由于疫情的存在导致全国封车、封路,这就情况下,疫情就是不可抗力,这时合同无法按期履行,就不属于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

疫情期间,我们每个人都是受害者,如果减免了你的房租,那岂不是你变成了受益者而只有房东变成受害者了吗?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当然大家的心情我非常能理解,因为我个人也是个承租人。现在唯一能做的是愿天佑中华、祈盼疫情早日过去,尽早恢复生产,才是及时止损的唯一有效途径。


戴雨浓


非常建议你去起诉,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能想到采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和维护你的权益,也说明我们社会近几年普法教育宣传的成功。建议你再去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这会增加你官司获胜的几率,毕竟专业的事要让专业的人来做。但合法的手段掩盖不了你想借疫情转嫁自己损失给房东,想赖掉房租的事实!


惠惠团长


我有一间小公寓,两年前出租给一个中介公司,租期3年,每月租金1000元(如果自己出租,每月租金不会低于1500元,嫌麻烦就交给了中介),一季度一付房租。合同约定期间是不能涨租的。两年期间双方都能按约定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本次疫情发生了,我也在网上看到国家指导性的一些建议。说实在的的确能理解,必定大家都有不同程度的受创。这个月也到了交租的时间,对方通过微信发来了减免一个月租金的请求。

我了解对方租我们的房,是以转租的方式租出去,基本上都是单住的形式。我们没办法去考究他租给的第三方,是不是因为疫情就退租不住了。但是他能给我发出减免房租的请求,也算是一种自救的方式吧。

我当时思考了一下,回复对付:事情都有存在的两面性,我的公寓房虽然出租了在收房租,但是每个月需要还贷,而且每月的租金还不够还贷的三分之二。银行也没有因为疫情给我们减免或推迟还贷。我希望对付给与理解。

对付收到我的回复后,非常礼貌的说可以理解,并表示感谢。问题就这么解决了。但是对方并没有在本月约定时间提前预交第一季度的租金。考虑到疫情时期彼此的不容易,我想在下个月督促对方兑现第一季度的租金。给对方一个月的缓冲期。

大家说我这样的处理方式可以吗?不要轻易对簿公堂,最终就是两败俱伤。


赵华13592063688


我的租客也给我提了减租的事,我考虑如果你租我的房子用来做生意的,我可能考虑给你减点租,但是你租我的房子是居住而且你也是在事业单位上班领工资的,疫情并没有影响你的收入吧,要求我减租就有点说不过去了,而且我原来给他定的房租也比市价低了很多的。所以我也没搭理他!


落叶无迹寻


对不起,疫情期间我一毛钱房租都没有给那些租户们减。因为我提出了减房租的通知,可是租户们都表示不好意思。为什么呢?因为我本身就是以市面租金价格的60%签的约。我平时都给他们很大的折扣,因为我知道他们不容易。所以当我再提出减租金的时候,他们都表示已经足够了,不好意思再让我减了。好吧,我就当是和谐了。


大众旅行者指南


我没找房东减租,人家想减是情谊,不想减也很正常,买房子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就是刮来的,人家有这个福气能刮给他(她)做生意有赚有赔,赚的起就要赔的起才对,没事怎么老想着刮别人的油呢?营业了自己想办法干好点多赚钱钱不好了吗?我也是租房做生意,我觉得人心得正,不能啥事都光往自己兜里算计。


桃子贪心心


疫情严重房东不减租,这也没办法的,只能说明房东缺少动情心,法律管不到房东,在说你认为房东不好,可以换一家租房,我店面这次也碰到这事,一样情况,房东一定要收房租,我要关到3月底,2个月房租1万元,没法办,只能付给房东,不给钱,房东会赶走我。有些事,不要计交得失,只要先保命,钱可以赚的。所以。多多理解吧。


毛哥156278186


在这个瘟疫的非常时期不论是房主还是租户都要互相为对方着想房主没有房租还不了房贷,而租户没有开业没有经济来源又拿什么来交租?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道,只有互相谅解才能达成共识,在这里我要讲一故事给大家听,我住在武汉汉阳,我孙子在武汉桥口租了一套房,房租都交了6个月的房租还没住进去而房东亲自打电话来向我儿子告知以后免两个月不交了我儿子感谢不尽。这样知情达理为他人着想的确值得我家人敬佩,同时也值得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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