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的存在,其價值僅僅在於反抗本身嗎?

魯迅的存在,其價值僅僅在於反抗本身嗎?

我只得由我來肉薄這空虛中的暗夜了,縱使尋不到身外的青春,也總得自己來一擲我身中的遲暮。但暗夜又在那裡呢?

現在沒有星,沒有月光以至沒有笑的渺茫和愛的翔舞;

青年們很平安,而我的面前又竟至於並且沒有真的暗夜。

絕望之為虛妄,正與希望相同!

魯迅

一九二五年一月一日

林賢治/文

魯迅死於20世紀而活在21世紀。

這是一個奇異的生命現象。然而,他並不像別的偉大人物那樣,帶給世間的唯是靜止於歷史的或一階段的炫目的光輝;與其說,他帶來的是“欣慰的紀念”,凱旋門,繽紛的花束,毋寧說是圍城的缺口,斷裂的盾,漫天無花的薔薇。

作為現時代的一份精神遺產,它博大,沉重,燃燒般的富於刺激,使人因深刻而受傷,痛楚,覺醒,甘於帶著流血的腳踵奮力前行。

1881年魯迅出生的年頭,正好臨近帝國的懸崖,是時間的斷裂帶。中國現代化,在民族的屈辱中蹣跚起步,許多陌生的事物,陸續出現在大隊蠕動著的辮子和小腳之間。隨著經濟的萌動,政治改革的一次嘗試——戊戌變法——旋起旋滅,蒙受血光之災。

中國向何處去?成為橫亙在官員、士子和百姓面前共同的問題。

漢學家費正清用“沿海中國”和“內陸中國”的概念,闡述中國近代的兩大傳統。魯迅的出生地,恰恰落在沿海中國的一個不大不小的城鎮:紹興。它是古老的,又是年輕的;它是越王報仇雪恥的故地,又是新書報最早流佈的地方。在它四周,毗連大小村落,具有明顯的邊緣色彩。

魯迅的大家庭過早敗落,對應於古老中國的命運,很有點同構的意味。

由於祖父下獄事件的牽連,他曾經在鄉下度過一段短暫的“乞食者”生活。祖父被判“斬監候”,由最高統治者於頃刻間的“欽點”決定一個人的生與死,這是荒謬的,但在當時卻又是天經地義的。

權力的這種不測之威,使他自小便為一種無法言說的焦慮、恥辱和仇恨所抓攫。父親的長期臥病和後來的亡故,無疑加劇了他的精神創痛,而作為長男,又不得不從中擔當沉重的責任。

家庭的兩次變故,把他無情地推落到社會底層;從小康而入困頓,終致自我放逐,遠走異鄉,“把靈魂賣給鬼子”。生活的巨大落差,構成了他日後反抗現存秩序的廣闊而深刻的背景。

可以說,魯迅來自傳統中國的黑暗的深部,來自現代的源頭,來自東西方文化衝突的第一波,來自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從專制政治向民主政治轉型的粗糙的摩擦面。魯迅及其時代的關係,就整個現代化進程來說,帶有某種“原型”性質。

由於改革的緩慢,在一個長時段內,前前後後會產生許多彼此類似甚至雷同的事件;也就是說,在無限張開的現實當中,將仍然不斷遭逢以往的幽靈。這種“同義反復”的東西,是最本質的東西。

魯迅始終抓住這東西,對於這個前現代社會,則抓住其中的死結:“吃人。”所謂“吃人”,即作為個人的從生存到發展的各種權利,全然遭到剝奪;用馬克思對專制社會的概括,就是“輕視人,蔑視人,使人不成其為人”。

然而,人們已經習慣於奴隸的非人的處境,麻木、苟且、逃避自由。對於現實,一是不敢正視,二是善於遺忘。魯迅所作的鬥爭,不但在於揭露黑暗的事實,還要暴露各種企圖掩飾黑暗的行為。可怕的是,這其間,除了官方的佈置,還有“同人”的合謀,以及民眾的參與。

魯迅天生敏感,激烈,不能容忍有害的事物。

他極力使司空見慣的東西陌生化,使隱蔽的東西公開化,使穩定均衡的東西極端化和尖銳化,總之,他要使“黑暗的動物”現形,使“鐵屋子”裡的人們無法昏睡和假寐,使大家看見事實的實在性,使真理自明。魯迅的全部努力,幾乎都在於揭示時代的真相。

所以,當我們重溫魯迅的文本時,就會詫異地發現:被揭露出來的一個又一個未曾改變——魯迅傾其一生都在促進其改變——的事實,已然包含了一種貓頭鷹式的洞見,猶如先知的預言。

我們是誰?人還是奴隸?我們是否具備自由的意志和權利?

魯迅的存在,對於活著的人們來說,無疑是一種折磨。這不僅僅因為他揭露了為人們所不樂於接受的世界的真實,而且還在於他總是以一種與人們相悖的態度和方式對待這真實。無須鬥爭,或者簡直厭惡鬥爭,應當算得上是幸福的吧?

可惜事實上並非如此,無視鬥爭的存在,往往出於奴隸的自欺。魯迅終其一生,確實不曾背棄青年時期構築的“人國”烏托邦;但是在現實中,除了確信自己作為奴隸以至奴隸的奴隸的經驗之外,他懷疑一切。

他把幾千年的“東方文明”等同於殭屍,不相信一直為統治者編修的中國歷史,說是“家譜”,不相信正統意識形態控制下的霸權話語。那些故作激烈,“左”得可怕的革命者,也是他所憎惡的。他反對矇昧主義,而對中國的學者又往往抱不信任的態度,大約在他看來,其中多是“假知識階級”,是喜歡給權勢者幫忙或幫閒的。

對於底層階級,雖然一直是精神皈依的對象,卻同樣反對“迎合”,作“大眾的新幫閒”。他承認自己的“多疑”,而且為多疑作過辯護。然而,這絲毫無改於鬥爭的確定不移的目標。準確一點說,魯迅的敵人,都不是迎面而來的,而是來自上層、背後、內部,來自周圍,帶有“圍剿”性質。

所以,魯迅的鬥爭也就不是一般意義上的鬥爭,而是反叛、反抗、突圍。他反叛社會,反叛所在的階級,反叛集體,直至反叛自己。他清醒地意識到,中國的每一個人,既被吃也曾吃人;而他自己,也幫助著排筵宴,做“醉蝦”的幫手。

因此,他不斷地使自己從權力和罪惡中分裂出來,脫離出來,成為相對於權力系統的密集網絡的一個活躍的反抗點。

自從為革命的夢境所放逐,魯迅選擇了上海作為鬥爭的最後一道壕塹。從20年代到30年代,中國社會結構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兄弟鬩於牆”,國共兩黨聯合破裂。中央集權制度經過長期鬆弛以後迅速收緊,年輕的民國在一次大清洗中蛻變成為“一黨專政”的“黨國”;隨著民族戰爭的臨近,專制與奴役在國家主權的庇護之下進一步合法化。

作為反抗者,魯迅加盟了反對政府的爭取自由和人權的各種組織,其中包括“左聯”。然而,就在這組織內部,產生了新的權勢集團。魯迅從中意外地遭遇了“奴隸總管”,“自有一夥”的壓迫、孤立和打擊。對此,他曾使用“橫站”一詞,表達後來面臨的複雜而艱難的處境。

正如自命不凡的才子所嘲笑的那樣,這時,他寫作的唯是不能進“藝術之宮”——自然也不能進“學術殿堂”——的雜文。僅從魯迅最後十年的雜文所取的材料,形式和風格的演變來看,鬥爭的情勢,顯然要比北京、廈門和廣州時期更為嚴峻而急迫。

這是一場絕望的抗戰。那結果,魯迅不但不曾絲毫動搖黨國,反而成了黨部呈請通緝之人;不但沒有奪過“工頭”的鞭子,“元帥”的軍棍,這樣的人物卻照樣掛帥,照樣“以鳴鞭為唯一業績”,他的幾個較親近的青年朋友,都是給“實際解決”了的。

而且,還有不斷糾纏他的文痞、文氓、文探,種子綿綿不絕。魯迅一生傲然獨立,卻是遍體鱗傷,過早地耗盡了體內的全部燃料。鬥爭的無效性,不免使人們又多出另一種折磨,就是——

魯迅的存在,其價值僅僅在於反抗本身嗎?

本文選自《魯迅的最後十年》,林賢治 著

鲁迅的存在,其价值仅仅在于反抗本身吗?

點擊原文鏈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