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蘭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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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蘭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52)

扎蘭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

(第52號)


近日,我市查處3起違反疫情防控指令案件,現將情況通告如下:

2月16日17時,我市居民趙某某、孫某某、劉某某、陳某、李某等5人,聚集在趙某某開的米線店內聚餐。公安機關對其5人分別給予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2月19日13時許,蘑菇氣鎮愛國村村民趙某委託黑龍江省龍興鎮舊邊村居民佔某某,將其在黑龍江省購買的藥品送至蘑菇氣鎮南平村,並在取藥過程中與佔某某夫婦接觸。趙某明知佔某某夫婦居住地屬疫情較重地區,卻與其密切接觸,公安機關給予趙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2月19日20時30分左右,高臺子辦事處居民孫某某未經允許,私自騎自行車欲從成吉思汗鎮蒙黑交界繞行至黑龍江省境內,被堵卡站執勤民警發現並制止。公安機關依法給予孫某某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特此通告。

扎蘭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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