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硬核”監管斬斷 “野味產業”利益鏈

戰“疫”當前,市人大常委會頒佈實施的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決定》,對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監管職責作出明確規定,為做好源頭防控切實斬斷“野味產業”利益鏈提供及時有力法治支撐。

  

“食用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涉及非法生產、經營、獵捕、交易、運輸等諸多環節。”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介紹,為加強對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全方位、全鏈條監管,《決定》劃出“硬槓槓”: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利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不得以食用或者生產、經營食品為目的,獵捕、出售、購買、運輸、攜帶、寄遞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網絡交易平臺、商品交易市場、餐飲場所、農貿市場等交易、消費場所以及運輸、倉儲、快遞等經營者,不得為相關違法行為提供交易、消費的條件、場所或者服務;


餐飲經營者不得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名稱、別稱、圖案等製作招牌、菜譜招攬、誘導顧客。


保護和善待野生動物人人有責。《決定》針對宣傳教育、監督舉報作了規定,明確鼓勵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決定》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經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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