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同意狗咬人,造成的傷害,由狗主人負同等刑事責任?

華萬泉


有所養就必須有所管,如果你不願意管,那麼出了事情之後就必須承擔責任。不要養狗時是自己的狗,咬人惹事了之後就推的一乾二淨,說不管人的事兒啦。

咬斷腿的、撕下頭皮的,甚至把人咬死的等等,我們時常聽到關於狗咬人的事件發生,但最後的處理結果基本上都是限於民事賠償,很少納入刑責處理。所以客觀上縱容了養狗人的囂張行為,認為咬了人也無所謂,不就是賠點錢嘛。而前些日子發生在廣東的一個類似事件,一隻狗把鄰居家孩子給咬傷了,孩子父親一氣之下把狗打死,狗主人不但沒有賠償孩子,反倒還找孩子父親要了兩萬元的賠償,更讓人氣憤的是狗主人說什麼“你孩子的命沒我狗值錢”的混賬話。

我認為,在狗傷人的事件當中,狗的行為應當完全歸咎於主人的行為,狗咬了人就應該視同狗主人咬了人,應該以故意傷害罪論處,狗是畜生,但人不是,狗無法擔責,那麼養它的人就應當擔責,要麼你就別養。

不要用什麼“我的狗不咬人”“我的狗很聽話”之類的話來辯解,狗就是狗,它永遠不會具備人的思維,它隨時都會做出攻擊行為,如果它能夠像人一樣理智,那就不是你養狗了,可能狗就要養主人了。養狗之人,切勿養著養著把自己也變的像狗一樣。


元芳有看法


同意狗咬人造成的傷害由狗和狗主人負刑事責任的決定。

養狗必須辦證,繳納10萬保險金。同時繳納20萬保障金,留做違規罰款用,每次罰款都從這裡扣除,狗死後沒有違規,可還狗主人,不含保險金。

狗因沒注射狂犬疫苗(每年一次,每次1000元),或者沒戴嘴罩,沒栓繩而咬人後,視情節給予處罰。如果沒注射疫苗,造成被傷害人嚴重惡果,除罰款,處死狗外,狗主人也要同時承擔刑事責任,視情節判處拘留或者勞動教養,或者服刑(即判徒刑)。

惡人養狗,懶人養貓,現在小區狗害無窮,光懲罰狗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要連狗主人一起懲罰,儘量減少狗害的發生。何況誰能確定狗不能傳播瘟疫啊!當然最好的辦法是城市一律不準養狗。


風逐月影3


強烈支持!呼籲立法禁止無序繁殖買賣,領養代替購買,絕育取代捕殺,提高養狗人的門檻辦狗證植入芯片,嚴懲嚴罰毒殺虐殺遺棄,嚴格管理規範養寵人的行為,狗傷人擾民也要依法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責任,不能讓那些根本不配為人的垃圾人渣想養就養想棄就棄,害人害己害了無辜的小動物~只有這樣才能促進人和動物和諧相處~創建真正的文明社會~,說什麼不同意還搬出來歪理狡辯的人都是養了個畜牲就畜牲不如的人,就是他們不負責任的行為讓狗狗的生存環境變得那麼慘,他們不僅不配養狗,也不配為人!


吥鈈姐姐


惡人養狗,人仗狗勢,在大街上牽狗過市,顯示白已有狗為伴,路人遇而遠之,有的人帶狗出門不戴嘴套,小孩非常懼怕。有的狗傷了人後又逃之妖妖,把責任推向社會,目前養狗風氣仍然很嚴重,嚴重影響了市民的正常出行和休閒,呼予對養狗從嚴限制,還一片安寧與市民與牡會。


泥洋河1


這個是必須的,誰家飼養的寵物,誰家負責。

自己養的寵物咬傷別人,寵物主人有重大責任,應該負全責,嚴重的可判刑。

如今,飼養寵物的人很多,養寵物不是錯,錯的是不認真管理自己的寵物,讓其亂行,以至傷人,這才是最大的錯誤。


家住嫩江


非常贊成!自己養的狗咬著人,應按被咬者的傷情,給予相應的處罰,視同狗主人對他人的傷害,按故意傷害罪量刑,如果被咬者死亡,狗主人還以故意殺人罪處理!



周老爺62435393


“子不教,父之過,狗不調,主之罪”,養狗之人,若是不能很好的調教自家的狗狗,狗狗咬了人,或是侵犯了別家的牲畜,這個狗狗的主人,當承擔全部責任!

但現實的情況剛好相反,因為狗狗沒有經過良好的調教,而咬了別人,或是侵犯了別家牲畜,受害者,沒有追究狗狗主人的責任,而是懲罰狗狗,或者直接殺死它,以解心頭怨恨,結構一條性命,被隨意宰殺,而該承擔責任的主人卻逍遙法外,這不能不說,是法律的不周全!

狗狗也是一條性命,從某種意義上講,和人一樣,是平等的,既然要收養它,就要承擔社會和精神上的義務,不僅要扮演良好的鏟屎官角色,還要很好的調教它,教育它如何尊重別人 注重其它動物,尊重周圍環境,如此,狗狗在我們這個社會中,發揮積極的作用!

無論從情感上還是智力上,狗狗都不遜於人類,很多方面,狗狗的天性甚至,勝過人類,所以,人類收養狗狗,不僅僅的滿足自己的情感需求,更重要的是要尊重它們,把它們當做人類,真誠的平等對待,這才鏟屎官應該有的心理修養!


澤仁德喜


是的!同意狗主人負起法律責任!

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追究養狗人的法律責任,對養狗進行法律規範。

具體來說,我認為國家有必要出臺法律法規制定養狗包括收養、遺棄等法律規則,規定不準殘忍虐待、做好狗狗節育不得隨意繁殖,憑證生育買賣收養。人們只所以對待狗情有獨鍾就是因為狗通人性,可以陪伴人類填補心靈的空虛,這個方面是別的馴化動物豬馬牛無法比擬的!這些動物表現的比較含蓄,似乎無法引起人們的共鳴,所以,人類對狗依賴性很大,無法忍受他們的朋友被當做食物殘殺的這樣殘酷事情的發生。這就是我對於人類與狗這種特殊關係的分析。


超短集中盈


在現在的城市當中,狗患越來越嚴重,隨意遛狗咬人傷人事件時有發生,對人的生命安全構成威脅,所以確實應該採取措施,杜絕這種現象的發生。一旦發生狗傷人事件,作為狗的主人,必須承擔責任,這是理所應當的。


驕然


同意,現在養狗的有錢人覺得無非給幾個錢,沒錢的就耍無賴,乾脆不賠。我想問那被狗咬的人,無論身體心裡造成多大傷害根本無法癒合,誰來考慮他們的感受。另外必須增加精神損害賠償。養狗規範化,把狗的信息與主人綁定,狗咬人就是人的責任,為啥不栓繩為啥不帶嘴套。一切都是人為的,人如果不能管住狗,就讓法律管住人。希望狗一旦咬人刑事附帶民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