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开赌场,判刑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陶琪姜)疫情防控期间,竟有人开设赌场并召集多人赌博。日前,海曙法院“隔空”审理了一起开设赌场案,并当庭作出判决。

今年1月中旬,刘某与另一名同案参与人何某(另案处理)商量开赌场,两人找到草莓园老板陈某,欲借用草莓大棚,并许诺开了赌场之后会给他“场地费”。

一听有钱可赚,陈某答应了。于是,草莓大棚变成了赌场,刘某共从中抽头获利9000元,陈某获取好处费2500元。而此时,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2月1日,该赌场被巡逻民警查获,随后刘某、陈某主动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陈某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系共同犯罪。考虑到案发后两被告人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妨害,自愿认罪认罚,法院最后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陈某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法律有明文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况且是在疫情防控这样的关键时期,必须严惩!”法官解释,疫情防控事关全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我市把聚集性疫情防控作为目前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严厉禁止一切公众聚集活动。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学习相关疫情防控知识,理解、支持、配合政府的防疫工作,对自己、对他人生命负责,不可任性妄为,心存侥幸,为疫情防控工作添堵。否则,一切涉嫌犯罪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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