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訂單:哪些“訂單”不能籤!農民要注意


農業訂單:哪些“訂單”不能籤!農民要注意


從2002年農業部發布《關於發展和規範訂單農業的意見》至今,但是在我國發展農業訂單並不順利,即使有很大的訂單量,但是合同的履約率一直較低。有關資料顯示,只有約30%,其中絕大多數違約是企業方面造成的。

在實際生產和經營的農民,如何避免“農業訂單”的風險?但很多專家認為,以下5種訂單不能簽約:

第一、訂單不請自來。這些訂單往往是通過郵寄的非法報紙和書籍廣告來吸引一些人進來,他們以低價出售種子和幼苗,以高價回收產品,吸引農民寄錢,結果是石沉頭海。

第二、單方面起草命令。這些訂單是出售種子,幼苗單方面起草的提前,農民被動簽名,無條件執行。糾紛發生後,因為農戶已經簽單,吃虧者往往是農戶..

第三、訂單接收存款。有的賣種子,賣樹苗,或者被稱為合作養殖項目的人怕籤農民違約為藉口,讓農民先交一定數量的合同保證金,表面上是約束簽約農民,其實這是他們玩的空手套白狼的把戲。

第四、從所述實際訂單。一些無法無天的商人把回收產品的價格和農民的養殖收益誇大了幾十倍,誘使農民簽約。

第五、口頭協議。這樣的訂單沒有書面記錄,不受法律保護,一旦發生糾紛,在法庭上只有一方的話,沒有任何證據,最後的損失是農民的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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