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罪己詔”是對自己悔過書嗎?

“罪己詔”是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現問題、國家遭受天災、政權處於安危時,自省或檢討自己過失、過錯的一種口諭或文書。罪己詔”中的“詔”字,《說文解字》的解釋是:告也,從言從召。東漢鄭玄為“詔”作注,謂之:“詔,告也”。告,告訴,對人說。這個人有上,也有下。

帝王“罪己詔”是對自己悔過書嗎?


在古代的典籍裡能夠找到的“罪己詔”模本,是《尚書》中的《湯誥》和《秦誓》。文字比較詳細並且能夠作為模本的,是《呂氏春秋》裡出現的這句後代“罪己詔”常用的格式語言:“餘一人有罪,無及萬夫……”講的是商湯罪己的故事。所以,“罪己詔”的起源,古人認為是從“禹、湯罪己”開始的。

漢武帝晚年發佈的罪己詔。是對他勞民傷財和對他所作所為做了一個深度的檢討。總而言之罪己詔相當於我們現在的檢查書。只是寫這份書的人身份特殊。是當時的天子,皇帝。其實我認為這是一個皇帝對自身的反省跟轉折。雖然這份詔書不能從實質上改變什麼。但是最起碼代表了皇帝對天下人的負責。漢武帝的輪臺罪己詔是我國曆史上第一分保存完好,內容豐富。皇帝對自己所作所為所做的批評詔書。

帝王“罪己詔”是對自己悔過書嗎?


罪己詔有漢朝有15位皇帝頒佈過。接下來三國就有一位。就是魏文帝。再有吳國兩位。兩晉七位。南朝有14位,北朝一位。隋朝一位。唐朝八位。五代六位。宋代七位。遼代一位,金代一位。元朝四位。明朝3位,清朝八位。

回望歷史,最有名的“罪己詔”是漢武帝、唐太宗、宋徽宗、崇禎和順治的罪己詔。可以說,至今讀來仍感人至深。

尤其是明朝的崇禎皇帝朱由檢,在位十七年,《明史》中就記載,他下罪己詔達五次之多,平均三年多點就下一道“罪己詔”。崇禎皇帝自縊前下詔“罪己”:“朕自登基十七年,逆賊直逼京師,雖朕諒德藐躬,上幹天咎;然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去朕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朕屍,勿死傷百姓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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