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山這些人竟然賣“三無”兒童口罩!情節嚴重,涉嫌犯罪

今天,區市場監管局公佈

10起違法經銷防疫用品典型案例

違法行為包括沒有明碼標價、涉嫌假冒

涉嫌哄抬口罩價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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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0年2月6日,執法人員根據舉報對杭州信淮大藥房有限公司位於新農都的藥店進行檢查。

現場要求當事人提供“錦繡粵興”品牌口罩的進銷貨記錄,當事人辯稱該口罩為店員用,未進行銷售,後來因為有個別老客戶需求才銷售該批口罩,所以沒有標價籤和銷售記錄。

因當事人銷售上述口罩未進行明碼標價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我局予以立案調查。目前該案仍在調查處理之

02

2020年2月7日接到群眾舉報,反映杭州正德堂大藥房有限公司小石橋店銷售的口罩價格較高,認為哄抬物價。

經初步調查,杭州正德堂大藥房有限公司小石橋店銷售的口罩無產品合格證明,也無法提供合法來源票據。

該行為涉嫌違反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本局對當事人立案調查。目前該案仍在調查處理之中。

03

2020年2月6日,根據有關線索,執法人員對杭州正心大藥房進行檢查。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內擺放有口罩218只,包裝上標註:產品名稱一次性使用口罩,商標“飄安”,生產企業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產品合格證上標註:標準編號YZB/豫0190-2009,規格17.5X9.5cm,生產批號200206,生產日期2020年2月6日,有效期二年。

檢查時當事人不能提供上述口罩進貨票據,經相關信息核對,上述口罩涉嫌假冒。

當事人涉嫌銷售假冒“飄安”口罩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我局予以立案調查。另據當事人交代已出售該批口罩6000餘隻,數量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當天我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作進一步偵查處理。

04

2020年2月6日,稽查大隊追溯到杭州蕭山哲鎧母嬰用品店經銷的“三無”兒童口罩由呂某在我區鴻興路邊轉賣供貨。

執法人員迅速出動,於當晚深夜查獲呂某經銷“三無”兒童口罩案,現場收繳尚未銷售的此類口罩8900只。

因呂某的行為涉嫌違反了《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予以立案調查。後經檢測發現,當事人經銷的兒童用口罩質量不符合呼吸防護用品國家標準(GB2626-2006)的相關規定,屬於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國家標準的產品。

同時,調查中發現當事人銷售上述口罩數量較大,情節嚴重,涉嫌構成犯罪,2月12日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目前該案由蕭山公安進一步偵辦之中。

05

2020年2月8日,稽查大隊追溯到呂某經銷的“三無”兒童口罩的供貨上家是謝某某。當天下午,稽查大隊聯合公安環食藥大隊在謝某某租用的倉庫和附近快遞投放點現場查獲三無藍色口罩13450只和粉色口罩7600只,以及無標識標籤的空包裝箱17只。

因謝某某的行為涉嫌違反了《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予以立案調查,並對涉案的三無兒童口罩和包裝箱採取扣押措施。經檢測,當事人經銷的兒童用口罩質量不符合呼吸防護用品國家標準的相關規定,屬於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國家標準的產品。

同時,調查中發現當事人銷售上述口罩數量較大,情節嚴重,涉嫌犯罪,2月12日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目前該案由蕭山公安進一步偵辦之中。

06

2020年1月25日,消費者舉報稱杭州福睿德實業有限公司開設在天貓的仁和福睿德專賣店涉嫌疫情期間涉嫌哄抬口罩價格。

經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協查,該公司銷售的名稱為仁和口罩男女冬季無菌防塵透氣易呼吸獨立包裝薄款醫用口罩一次性,商品ID號為608448991095的口罩,其單價由1月21號的16.8元,上漲到68元。該公司的行為涉嫌構成《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三項所規定的哄抬價格違法行為,我局予以立案調查。目前該案仍在調查處理之中。

07

2020年2月13日,執法人員會同公安民警對位於蕭山區南陽街道南虹路的杭州蕭山南陽沛泉母嬰用品店經營場所進行檢查,在當事人經營場所發現無包裝的“三無”口罩1個,發現記載有銷售口罩數量為73個的銷售單據1張。

當事人無法提供上述口罩的進貨票據,無法說明口罩的生產廠家等相關信息,其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我局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目前該案仍在調查處理之中。

08

2020年1月30日,根據舉報人反映,執法人員依法對位於杭州市蕭山區城廂街道崇化社區鄧某某經營的杭州天生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崇華路店進行檢查。執法人員在現場發現舉報人反應的標榜“3M”品牌的口罩已售罄,經核實,當事人銷售的該批次標榜“3M”品牌的口罩的行為涉嫌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當事人售賣假冒“3M”口罩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三)項的規定,我局於2月10日經局領導批准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目前該案仍在調查處理之中。

090

2020年2月13日,本局執法人員現場對杭州蕭山益農亞琴母嬰用品商店進行檢查,在當事人經營場所發現白色標註“KN95”口罩、粉色帶圖案口罩兩種批次口罩,上述兩種口罩外包裝上均無任何標籤標識,其中白色標註“KN95”口罩252只,粉色帶圖案口罩2100只,當事人現場無法提供進貨票據和銷售憑證。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我局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並對涉案兩個品種的“三無”口罩全部採取扣押強制措施。目前該案仍在調查處理之中。

101

2020年2月13日,執法人員對位於杭州市蕭山區靖江街道申達路的杭州蕭山靖江恩萍母嬰用品店進行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經營的口罩無標識標籤,屬於“三無”口罩,當事人現場無法提供上述口罩的進貨票據和產品合格證明等相關材料。

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我局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並對庫存違法“三無”口罩100個採取扣押強制措施。目前該案仍在調查處理之中。

特殊時期

廣大經營者還是要恪守商業道德

依法誠信經營

與全社會一道眾志成城、抗擊疫情

相關部門將堅決打擊疫用品違法行為

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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