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岳阳广电全媒体讯(记者 李璐 佘继强)2月21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并当庭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谢某某在明知小爪水獭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饲养需要办理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去年10月份通过网络平台,向被告人周某某和卖家荆某某购买了7只小爪水獭,期间因饲养不当,导致3只死亡。随后,谢某某对外出售1只,今年准备再次出售时,被公安民警现场抓获。谢某某的上线、被告人周某某因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公安民警抓捕归案。卖家荆某某已被北京警方抓获,另案处理。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谢某某、周某某的行为分别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中被告人谢某某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疫案件应从重处罚的司法解释,以及被告人谢某某犯罪动机系个人爱好而收购水獭,且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相关情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谢某某、周某某分别获刑六年半和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和8千元。两名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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