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法家对秦朝的影响?

小黄人的信封


法家的确是斗争的哲学,

但是,一个社会不能一直都在相互斗争吧,

所谓“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之”

秦朝的历史贡献是巨大的,

相比而言,汉初其实就是吸取秦朝教训,

在不断尝试中,终于找到了适合统治的哲学——儒术,

儒家意识形态可以麻痹中下层,让他们提供赋税,

然后上层接着玩法家的政治斗争,

这就是所谓的外儒内法,

所以当崇祯皇帝想当个纯粹的儒家皇帝时,

大明就亡了。

而清朝鞑虏就懂得外儒内法,

然后就让我们做了二百六十多年的奴隶。

这就是历史规律,谁背叛了他就要付出代价,

这就是所谓“天命无常,唯有德者居之”。


凯哥历史观世界


法家是诸子百家中的一家,而商鞅又是法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实际商鞅变法在李悝变法基础上更加完善。废除世卿世禄制度,什伍连坐法,重农抑商等等。改革秦国的户籍制度,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域划分,统一度量衡。总为一句话耕战,调动低层劳动人民积极性,提高了社会的生产力。影响了中国二千多年,有些制度到现在延用,比如户籍制度,郡县制等。法制对打天非常有实用,但是对治理天下有一定局限性,治理天下是法制加上德制完美的结合。法家对秦朝甚至对中国影响源源不断。为中国大统一思想立下了不世之功。




平凡的世界128162794


可以说秦朝成也法家,败也法家的原因,大抵在于“打天下”的法子虽好,但不能用在治天下上。

  秦始皇以法家思想实现富国强兵,以其强大的铁骑雄兵征服天下,但是,打天下与治天下是两回事,统治士兵与治理百姓,更是有大大的不同。秦始皇是一名“用军巧匠”,能够指挥千军万马,在战场上所向披靡,但是朝堂上利弊权衡利里的刀光剑影,与战场上的枪林箭雨一样,也是招招致命。而法家思想里面,君与臣的关系如果说得直白些,趋于“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这样的关系太“冰冷”,不适合在用来治理太平盛世,更不适合用来治理刚刚从战乱中走出来的“国家”。

  1、秦朝之成也法家:战乱年代之适者生存需要法家的严明纪律

  秦始皇能够成就统一天下的霸业,与李斯带给他的法家思想息息相关。法家集大成者为韩非子,李斯将韩非子的思想带到秦始皇身边,并且成功让秦始皇施行法家之“严刑峻法”。

  在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思想里面,君主应该利用人的“自为”心,也就是“利己”的心理去把控人心,继而治理国家。朝廷首先要制定律法,并且公布天下,以此保证律法的公开性;并且君主还要运用“术”,让自己看起来高深莫测,以此不让臣下知道自己的喜好,继而能够“循名察实”,考察臣下是否“称职”;同时,君主还需要以“重罚重赏”来巩固自己的绝对权威,保证“律法”能够顺利实施,百姓能够屈服于“峻法”之下,这样天下就能运筹帷幄于“掌中”。

  李斯带到秦始皇身边的这套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思想,某种程度上说确实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提升国力、巩固王权。这套理论体系适用于有些冷冰之“适者生存”的战场,所以,秦朝以主严刑峻法之法家成功,也并不是太让人意料之外的事情。

  但是,战场法则用到太平时期,就不那么受用了。

  2、秦朝之败也在法家:和平年代不再是“竞于力气”的年代

  法家之“严刑峻法”可以让秦始皇在短期内利用人之利己心为自己“打江山”,而法家思想能够在诸侯争霸时期帮助秦始皇取得那么大的优势,主要也可能是人们当时面临的难题是“生与死”的难题。这时,类似“适者生存”这般“丛林法则”被放大,人的“利己心”也在乱世中被放大,而法家真实基于人之“利己心”而建立的一套思想体系,自然比较受用。

  但是人真的如法家之“韩非子”认为的那样,属完全利己的存在吗?不尽然。人能够创造人类文明,不就在于人可以压制自己的利己天性吗?这一点在和平年代会尤为突出。

  而秦始皇统一天下以后,人们起码不用再经历诸侯争霸那样的大乱战了,这个时候,人面临的主要问题大抵不再是“生与死的问题”,而是“如何过得更好”的问题。

  此时,秦始皇依旧用法家之“严刑峻法”把控天下,依旧将人看成完全“从利而动”的存在,无疑偏激了些。和平年代的时代背景下,人很大程度不用再面临“生与死”的胆战心惊,“道德”、“人情冷暖”等这类存在,在和平年代就显得尤为重要了。秦始皇忽略了这一点,依旧认为统一天下以后的人间还是“竞于力气”的存在,这个“竞于力气”的情况其实已经渐渐发生转变了,社会在安定中会渐渐转变为“竞于道德”。所以,过于冰冷,并且过于利用人之“利己心”的法家思想,就相形见绌了。

  同时,法家之严刑峻法实在是不适合刚刚从战乱泥潭中脱身的国家进行休养生息,百姓本来就要在战乱后对家园进行恢复建设,这时秦朝依旧严刑峻法,这无疑给百姓压上了沉重的负担,和战争时期的生活没什么两样。关键是战争已经结束了,为什么还要和战争时期一样为“生死”担忧?如此想来,秦始皇统一天下后依旧维系严刑峻法,触怒百姓是迟早的事情,最后秦朝的“短命”也印证了秦朝之败也在法家。

  3、一个学说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不同的社会环境,需要不同的意识形态

  法家思想无疑是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思想中优秀的思想之一,秦始皇在该思想的指导下创建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壮举。但是,一个思想再好,再优秀,也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任何观点要成立,都只能在特定的环境和范围下才能成立,法家思想也是如此。秦始皇是战乱时期的胜利者,他胜在了打江山上,却败在了“治”江山上。可见,法家思想虽然适合在乱世中用来“打江山”,但是却并不适合在和平年代“治江山”,因此,我们也能说秦朝“成也法家,败也法家”。


野史共享


法家思想与秦朝的兴衰有一定的联系。

  法家思想在秦历史上的作用基本上分为两个阶段,即前期促进了秦的统一,但后期对秦的灭亡有很大的影响,但不能把秦的灭亡归结于法家思想。

  秦的灭亡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归结于秦用法家思想统治而导致秦快速灭亡是缺乏根据的。统一后的秦王朝使用法家思想进行统治,对于维护当时的统一局面是有积极意义的。历史上使用法家思想进行统治的朝代并不只有秦代,汉以后的政权仍然执行的“外儒内法”的思想,但并没有导致汉王朝很快灭亡。秦汉(初)同律,汉朝并没有在二世而亡。

  统一的王朝需要有统一的思想,与皇权政治相辅而行,以增强老百姓的向心力,尤其是统治阶级内部的归属感。在经历几百年的战国后的大统一局面下,用法家思想来统治是再合适不过。但是要做到抚平各个阶级的矛盾的话,很明显法家思想还做不到这一点,需要结合儒家思想来实现。


御前带刀侍卫


秦朝与法家的关系,可以说是成也法家,败也法家。

秦国原来是其他诸侯国看不起的"边鄙戎狄",饱受其他诸侯国的歧视。秦孝公继位以后,任用商鞅进行变法。

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两次进行变法。商鞅采用法家思想,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奖励耕战实行十二军爵制,废除世卿世禄制;制定严刑峻法,实行法治国;推行县制,加强中央集权。

很快很快使秦国实力大增,国富兵强,成为了虎狼之国。 秦最终统一了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国家。秦从边鄙之国崛起发展成为一个具有统一六国实力的强国,与法家思想密不可分。

商鞅死后,秦国继续以法家思想治国。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继续奉行法家的治国理念,北击匈奴,南征百越;统一货币;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焚书坑儒,统一思想;制定严苛完备的法律;推行郡县制,完善中央集权制度,加强对全国的控制。

然而秦横征暴敛,严刑峻法,没有转变自商鞅变法以来的强硬政策,采取与民休息,轻徭薄赋的宽松统治,最终激起民变,被农民起义所推翻。

秦朝的兴起和短暂而亡,正是成也法家,败也法家。其教训也令后人深思。治国方案不是一成不变,一劳永逸的。时移事异,"事异则备变",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调整。秦用法家,却忘了法家主张变革,要根据国情适时而变的道理。


文史清谈


大家好,我是渔公子,我来回答!

在法家思想进入秦国以前,秦国在春秋时期的社会经济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其他大国。就比如鲁国于公元前594年完成了“初税亩”的改革,而秦国在一百八十多年后才开始“初租禾”改革。

也就是说,作为当时国家根本经济制度的耕地管理及使用体制,秦国落后其他先进国家近200年。

由于秦国在国力上与其他几个大国的差距太大,因此在外交上,秦国从未主持过任何盟会,所谓“春秋五霸”之一的秦穆公名不符实。

而在公元前359年,商鞅入秦后,秦国的综合国力迅速崛起,版图开始向中原膨胀,仅用了20年的时间,秦国就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强国。因此从秦孝公起,历代国君均以“法”治国,信仰法家思想的治国理念。

只不过法家思想是把双刃剑,当历代君主和当国重臣看着秦国版图不断扩张,国力不断增强时,他们丝毫没有意识到法家思想的先天不足和后天缺陷,他们没想到的是:秦以法家治国,在强大到走向大一统之时,也会因法家而迅速败亡。

那么究竟如何看待法家对秦朝的影响呢?

商鞅变法所带来的黑暗面影响:为秦朝的迅速灭亡埋下隐患

公元前356年,秦国的改革开始。在政治上废除“世卿世禄”,以功定爵,建立郡县,实行什伍制度。对生产方式促进的改革,是以国家政治和法令手段实行土地私有,废井田、开阡陌,鼓励生产,统一度量衡。

16年后,秦击败了强大的魏国,夺得西河之地。能染指三晋,标志着秦国一跃而成为超级大国,不得不说,商鞅的改革带给秦国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如此令人难以置信的成功,奠定了法家思想在秦国施政理念的主导地位,同时也奠定了法家思想的局限和缺陷在秦国施政理念的主导地位,此后的历代君主和当国重臣自然不会法家思想加以正确的扬弃。

秦国的后世之君代代将法家思想的致命缺陷发挥到极致,当社会矛盾积累到极致的秦始皇时期,大一统的秦王朝底下实际上已经埋了一个巨大的火药桶。

那么法家思想的致命缺陷是什么呢?

我们来看看商鞅变法所带来的黑暗面。

1.绝对君主权极端恶性膨胀:秦国的君主权原本缺乏道义及制度上的制约,商鞅改革没有进一步将君主权神圣化,而是以制度和具体刑罚行为作为进一步将君主权绝对化。在绝对化君主权面前,一切都在可处任何刑罚之列,此后的法家思想更是进一步强化了这一点。对此秦国的历代君王欣然接受,到秦始皇时期绝对君主权已恶性膨胀到了极点。

2.愚民政策成为制度化和绝对化:商鞅认为:“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因为商鞅觉得昔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也;能胜强敌,必先制其民也。商鞅的这一思想的实行,首先就在政策制度及道义上将君推到民的对立面。因为弱民也就是强迫民众返璞归真,强迫民众愚蠢麻木,降低民众智商和情商,以此强制性消除民众独立思考能力。从结果上看,历代秦国君王都将愚民政策当作万世灵药,当未达到愚人目的时,又以重刑酷刑为依托。只不过民智是任何社会制度都遏制不住的,愚民政策到最后只能是导致愚人自愚,也必然导致自毁。

3.重刑酷刑成为了统治手段:商鞅在改革开始就为秦国今后百年的施政手段定下来根本基调,也就是以法施政。法指的是刑法,商鞅认为要做到轻罪重刑,重罪酷刑,并且制定出了最残暴危害最为深远的连坐法。此后这一连坐法经秦国历代君主和当国重臣不断加工,变得十分严苛,终于在百年后将大一统的秦王朝变成了一个全国性的集中营。

结语

商鞅的改革在短期内取得巨大成功,根本原因是在于其经济制度改革成功调整了生产关系,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并且需要通过以重刑酷刑作为贯彻政令的手段来实现改革,但这种严苛刑罚的方式只能用在此时而非彼时,只能用于一世而非累世。结果秦国历代君主和大臣急功近利且守株待兔,根本看不到法家思想与时俱进的先进性,拒绝考虑法家思想中“法者,所以爱民者也”的深刻内涵。

把商鞅改革的残暴手段看作是万世之法,一代代的传承下去,最终将商鞅的残暴手段彻底走到极端,到了始皇帝时期的秦王朝,天下已然成为了一个巨大的刑场,因此法家思想才最终成为了埋葬秦王朝的铁锹。


渔公子读史


法家是诸子百家中的一家,战国时期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的思想。战国韩非子对法家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成为集法家之大成者。

首先,法家强调依法治国:应当用统一的法律和制度去进行管理,通过激赏让他们为国家贡献力量,通过惩罚让他们不敢枉法。

其次,法家注重不可因私废公:在《六微》、《七术》中,韩非子明确提出个人情感和因素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任用官员应当看其才能与品德,而不能将权力交给亲近而没有能力的人;

最后,法家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保持法律的威严。法律有了威严,领导者就能做到令行禁止,人民就会按照规则行事,增强主体意识,有利于统一思想。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并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思想在秦历史上促进了秦的统一。统一后的秦王朝使用法家思想进行统治,对于维护当时的统一局面是有积极意义。王朝需要有统一的思想,与皇权政治相辅而行,以增强老百姓的向心力,尤其是统治阶级内部的归属感。在经历几百年的战国后的大统一局面下,用法家思想来统治是再合适不过。

法家思想是非常复杂和深奥的,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方面的约束还是很强的,对现代法制的影响也很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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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家的代表人物有商鞅和韩非子。

一、法家思想对秦朝统治的有利影响

法家登上政治舞台是从商鞅开始的。秦法家之盛始于商鞅。秦孝公即位以前,旧贵族的势力强大。秦孝公锐意图强,用商鞅变法奠定秦国法制基础。

商鞅变法包括了:编造户籍,实行什伍连坐;奖励军功,颁布军功赏赐制度;奖励农耕,制定“垦草开荒”法令,除此之外还有废除封建封的土地所有制;普遍推行县制;直接征派赋役, 按户按人征收军赋;统一度量衡;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等。商鞅变法完成了秦国从封建领主制到地主制的历史转变, 封建领主贵族的经济势力和政治势力逐步消除, 封建地主制的新兴政权日益巩固;农业劳动力增加, 耕地扩大, 农业生产日益发展, 工商山泽之利集中于封建国家之手, 政府的财政收入日益富裕;农战方针具体落实,军事力量日益强大, 一步步实现了富国强兵的目的。这些改革措施, 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

在秦朝统一的过程中,法家思想功不可没,法家思想使秦军队更加强大。在统一之后,秦用法家思想平定一系列不稳定因素,建立中央集权制。

二、法家思想是秦灭亡原因

法家虽然在秦统一过程功不可没,但在此之后,法家思想也导致秦的刑法严苛。修长城抗击匈奴等,让百姓经历了巨大痛苦。极端统治和高压下导致个农民阶层的激烈反抗。


Bcd说史


法家对秦朝的影响主要是商鞅变法,商鞅虽死而法未废。商鞅变法的措施虽然有很多,但宗旨其实只有一条,就是通过奖惩,调动秦国生产与战争的积极性。通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生产与战争能力是得到了很大的加强。

当然凡事都是两面的,加强了奖惩,那么人就会自利而少情,调动了生产与战争,那么文化生活就会减少,加强了中央集权,那么个人意志就会被忽视,这些其实都会带来问题。当然,秦朝灭亡最终是因为劳民伤财,法家给秦国带来的影响,总体来说是积极的,缺点没有暴露可能跟秦朝统治时间短有关。


太宗历史


法家对秦朝的影响主要分为两个阶段,一是秦孝公时期任用商鞅变法,二是秦始皇时期。战国时期秦孝公支持商鞅进行变法改革,先后实行两次,以废井田,开阡陌,行郡县,奖励耕作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等内容,使秦国强大起来。后商鞅车裂而死,变法却得以继续实行,变法壮大了国力,为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及至秦王政时期,有了前几任秦王打下的基础,秦王政任用王翦等人,推行统一战略,先后歼灭六国,后平定南方百越,完成统一大业。从此奴隶社会过渡到封建统治社会,进入了君主专制时代。秦始皇时期继续实施严刑竣法,后焚书坑儒,加重徭役赋税,修陵墓,建阿房宮,加剧了统治者和百姓的矛盾。后二世时期,更有过之,导致陈胜吴广起义,六国贵族纷纷反秦,秦国也因此衰弱灭亡。法家在前期时期为秦国的国力增强统一做出了重要贡献,后期的严刑竣法也是导致秦朝灭亡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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