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达区检察院:多举措扎实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刑执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排部署,区检察院结合实际工作积极研究对策,有效的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安全开展。

疫情期间,为第一时间掌握我区社区矫正人员是否存在感染情形及防疫落实情况,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的干警通过电话、微信形式,对辖区内8个司法所进行了检查和督导。询问了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涉疫排查情况、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管理情况、利用微信群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学习的情况,并了解了各司法所在疫情期间入矫和解矫宣告的工作措施。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给予建议,要求对入矫人员和解矫人员提前约定时间,分时段个别进行,并必须佩戴好口罩,以防止可能出现的感染。

乌达区检察院:多举措扎实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刑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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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监狱服刑罪犯被确诊新冠肺炎的情况,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市院刑执部门对我市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督工作要求,严格提审工作,尽可能使用远程视频提讯。如确需现场提审,审查是否有出入疫区和相关接触史,并规范做好消毒、防护等措施方可前往看守所。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区107名社区矫正人员全部纳入线上监控范围,实行每日情况线上报告,每日学习线上推送,每日行踪线上核查,使信息化管理成为了特殊时期社区矫正主战场。“三要求”使社区矫正做到了“工作不间断、监管不放松、帮教不停步”。

一是开展摸底排查。要求各司法所须通过电话汇报、视频核查、手机定位、个别报告等多种形式开展社区在矫人员涉疫情况排查,特别是有无与确诊病例接触史、有无与湖北人员接触。新报到人员均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排查台账,按要求实施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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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改变工作模式。要求取消集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对在矫人员的入户走访、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聚集性活动,把传统的当面谈话改为微信视频谈话,并采用截取视频的方式制作谈话笔录,定期通过微信视频等方式对在矫人员进行法治教育。每日通过微信、手机定位等方式进行在矫人员行迹核查、学习监督,盯紧看牢,确保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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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强宣传力度。要求各司法所加强对在矫人员防疫知识宣传,通过电话、微信等信息化方式,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社区在矫人员科学理性应对疫情,要求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强化自身防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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