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日头条复制了百度的一篇文章,10个月后收到了百度的法院传票,咋办?

洪东波


首先,看你是不是原文复制,抄袭度有多大,一字不改还是还得很多,有没有经过原作者的授权,如果没有,看原作者有没有版权声明,如果有,想办法联系原作者,争取原作者授权或者谅解。

其次,看你复制的文章有没有取得收益,如果没有或者很少,恭喜你,你还有回旋的余地,最多删文道歉。没有也没有太大的关系,顶多对你的账号有处罚哦,最差就是败诉,陪不了多少钱。

最后,就是你的抄袭行为取得的很可观的收益,或者影响很坏,百度就想起诉你,上升到民事行为的高度,那么你就只能等待应诉,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了,没办法,谁叫你当初脑子进水呢?



老鹰59099


我觉得这事可大可小。几年前,今日头条有人照搬了我一篇文章,文友告诉了我,我就在头条投诉,禁言了抄袭者几天,扣了四分。对方打电话给我叫我撤诉,但撤不了。我说:把我的文章放到你的头条号去不是不可以,但也得打个招呼呀。一一投诉之前,我留言给对方,对方不理我才投诉。


鬼眼穿魂


以下为诡辩,切莫听信,仅作为解决该问题时自我麻痹用。

首先我想说:抄袭无罪!

但我还有补充:将抄袭用在一身谋利上才是犯法。

这个要怎么说呢?打一个比方,你看李白杜甫的诗写得好,抄在笔记本上天天读,天天念,这是抄袭,但你无罪;但你把李杜的诗词硬说是你自己写的,那就是有罪了。

所以重点还在于你是否主观上和事实上将抄袭用以谋利。

所以个人认为提问者首先应该做的是在头条上修改已抄袭的文章,并加上引用二字与原作者名字(如果禁止转载,就当我没说)。

接着对抄袭的事在头条上公开道歉,澄清原作者是谁。并说明将抄袭的获利,如数返还给原作者。

最后下次想抄袭前先了解下这个作者的东西能不能抄。

好了,不用去想为什么这么做,这么做有什么后果,反正我是不会坑你就是了。

具体分析就是,你抄袭无非就是想指着他的东西吸引粉丝流量,然后挣钱。

如果没挣钱对对方只有名誉上的侵犯。公开道歉既能解决问题息事宁人又能为你自己吸引流量,其实不亏的。

关于最后为什么说抄袭看作者。因为抄袭这种事就像吸毒一样,只要沾上了就需要花费很大毅力截断。

毕竟抄袭之后大脑会习惯性分泌多巴胺,这种东西习惯了突然戒断自制力差的会很难做到。所以只能慢慢戒咯,抄之前提醒自己就是慢慢戒的一种方式。

当你发现自己抄袭的成本要高于原创时,就不会抄袭了,除非你是真的草包。


论古知今


没事,不用怕兄弟,你就直接跟他律师说,有本事把我抓起来,别给这吓唬我,我不吃这套,又没犯法,不用啥,电话里骂他一顿,再把他拉黑,晚上睡一觉,啥都不用想,第二天该干啥就干啥



旅行诗人阿辉


有个事实是明确的,那就是你抄袭他人文章,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因为你的侵权行为,对方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这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所以,对于你来说,首先要做的就是停止侵权,即删除相应的文章。然后赔礼道歉,赔礼道歉的形式有多种,有口头,有书面,还可以通过报纸、媒体公众号等公开方式赔礼道歉,你可以同对方协商。再者,就是协商赔偿问题。

对于赔偿来说,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3、法定赔偿。实践中,因绝大多数案件当事人不举证或举的证据无效,所以95%以上的案件最终由法官酌定。根据规定,法院可以根据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对于文章侵权来说,这个可以根据你的文章阅读量酌情确定,但一般金额也不高。

自媒体应当树立版权意识,自我创作意识,抄袭和搬运不仅不能长久,特别是在国家重点保护知识产权的情况下,还将导致自己因侵权而涉诉,产生一系列麻烦。


叶律师


你的问题也是很多自媒体新手容易犯的错误,他们对规则不是太明白,听说自媒体能挣点钱,就开始做文章,以搬运为主,还不明白搬运的文章是有原创保护的。我也犯过这类错误,有时在百家号上传视频,经常不被推荐,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后来仔细看了看规则,好像是视频内容和质量不好的原因。这个事情过去后要多下点功夫,自己原创,质量好不好起码不会被投诉,也不会侵权。


高山6水


恭喜恭喜,终于有人“中奖了”,我给百度一百零一个点赞,为“原创者”违权,毫无疑问是一次给予“抄袭者”当头棒喝,喜见这则消息,原创者的权益得到了正视。

这世上,人人可做“搬运工”,但是,这个活不是谁人随便能干的,总不能别人辛辛苦苦干了活,你却去拿了人家成果,不问自取,这与抢又有什么分别呢?若然想将别人的单纯视为自己的聪明,那就大错特错了。

社会发展到今天,知识产权必须得到重视和保护,不然,文化产业只会停济不前,没有谁愿意,只有耕耘,不问丰收,也没有谁愿意,自家的财物,突然间变成了别人的东西。

抄袭者可悲、可耻,这是咎由自取的行为,发生这种事情,哪怕皮气最好的人也会气愤,被举报、收到法院传票也是迟早的事,奉劝那些想要投机取巧之人,不要心存侥幸,不要以为贪一时之爽,就能雨过天晴,明知不可为,偏向虎山行,有的代价并非人人都付得起的。

配图源自网络。





咫岚陈贤忠


为百度点赞!我的文章基本都在今日头条首发,几乎每篇都被抄袭到很多平台,从没见头条帮着维过权,更遑论进入司法程序了。唯一有个什么原创保护,还什么骑士,从来没见维回来一分钱,所以现在也从来不点维权了,浪费时间。

百度百家号现在在发力了,对抄袭打击得非常厉害,未来或许会成为头条的主要竞争对手吧。


徐德文科学频道


我如果要写一篇文章,最多找来几片相关的文章来看一下,然后自己组织语言,从别人没有入手的观点,把想要写的东西写出来,这样,别人就不可能说我是抄袭的了,而且我还敢点原创。

比如一场比赛,我没时间看,又想要写这场比赛的一些东西。

因为这场比赛过程是已经不可改变的,所以,大家怎么写,就看自己的文笔如何了。

奉劝一句:绝对不要全文照抄,这是大忌。

如果像提出问题这位一样,已经收到了法院传票,最好的做法就是直接联系原文作者,请求原谅,这是最好的办法。

其它办法都不可取。



飞燕说


其实我倒是觉得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可能对于当时的自己来说可能觉得确实是挺倒霉的,感觉自己不过就复制了一篇文章,为什么还会惹来一身官司呢?或许这也是很多普通人的想法,这样的想法放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很正常。但是来到新世纪以后,尤其是中国入世以后,这种观念就要彻底抛弃了,因为随着中国与整个世界法律制度的接轨,知识产权保护开始逐渐深入到社会中的各个领域。

或许不少人会说,知识产权的保护难道不是对普通民众享受知识产品权利的剥夺吗?实际上这样的想法恰恰是错误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并不意味着权利人对知识产品的垄断,而是通过对权利人的保护,来激发他们的创造热情。因为不管是专利的发明还是作品的创造,都是要付出巨大的创造性劳动的,如果不通过这样一种制度来对他们进行保护,而放任盗版、抄袭等行为横行的话,或许从当时来看我们的使用成本很低,但是很快你就会发现我们所能享受到的新的知识产品将越来越少,因为发明人和作者等,这些人也要养家糊口,也要美好生活,权利得不到维护,只能迫使他们离开。



如果说版权不明显的话,我们可以以专利举例。如果专利权人不能对专利产品的商业使用行为进行垄断,那么一项耗费巨资、耗费大量人力和时间成本所创造出的专利产品,就会被其他商业主体随意使用,自己辛辛苦苦创造出的成果却是在为他人做嫁衣,以后还有谁去从事这样的发明创造行为呢?没有人去从事发明创造,我们又怎么去享受更多科技发展带来的红利呢?所以,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让我们有这样的一个意识,以后对于我们自己的创作所产生的的作品,如果发现侵权也能有一个更好的维权意识。



另外,想要申明一点,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在内都不是一种垄断性的权利。这种权利在设计之处就是要在知识产权权利人、普通的知识产品使用者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实现一种利益平衡。例如,虽然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著作权人的种种权利,但是也会施加种种限制。例如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一般这种非营利性的、不对作品实质部分进行利用的行为,都是不需要付费的(例如我们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并且这种使用行为不会造成任何的侵权。再比如著作产制度中的法定许可使用,著作权穷竭等制度,都是对著作权的限制,目的就是要在激励大量的创作者在去从事创作行为的同时,也不至于损害普通民众对于作品的非盈利性使用等权利,同时也繁荣了文化市场,实现多方利益的平衡。



所以说虽然我们一时受了点损失,但是我们也在这里面受到了教训,学到了很多东西,并且从长远来看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是受益的,享受着文化市场繁荣所带来的红利。其实在现代这样一个知识经济时代,我们更新一下观念也没什么不好。



所以,收到法院传票就当自己去法庭上上了一堂课吧。我没有其他意思,可能不仅是你一个人,我们以后都要形成这样一种保护产权的意识,还是希望我们的制度越来来好,我们未来的生活越来越精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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