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普通老百姓有機會吃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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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俠劇經常會出現這樣的橋段,渾身散發著豪邁氣質的英雄豪傑走進飯館中,大聲喊:小二,來兩斤牛肉,一罈上好的女兒紅,縱橫印象最深的就是喬峰老是這麼出場。

《水滸傳》中也經常有這樣的描寫,梁山好漢們上山之前是這樣喝酒吃肉,上了梁山更是天天喝大酒,大快朵頤。

我們知道即使是在今天牛羊肉也比豬肉雞肉貴得多(當然了,講的是一般情況下,去年以來豬肉價格騰飛,直逼牛肉金貴了),那麼古代的普通百姓真的像電視劇中那樣隨隨便便就能來好幾斤牛肉嗎?

討論古代百姓吃肉的情況,首先得先講所謂的古代到底是哪個朝代。

因為朝代的不同,百姓的生活質量也會有不同,而且每個朝代的每個地區的人因為生活習慣不同,生活質量也不一樣。

就拿最早的商朝周朝來說,國家的統治者十分看重階級,不管是在政治上還是日常生活中都嚴格規定了每個階層的人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在《周禮》中就記載了每個階級的人吃穿用度要嚴格按照規定,否則會有相應的懲罰。

《國語》中的《周語》卷,記載道,天子吃太牢,所謂的太牢就是牛肉羊肉和豬肉,諸侯只能吃牛肉,卿只能吃羊肉,然後依次類推到下一個階層的人,到了普通百姓這,則規定了只能吃菜,不能吃肉。

這還是在物資相對於充足的條件下的規定,在物資匱乏的年代,即使是諸侯士大夫等也不能隨便吃肉了,而平常百姓就更吃不到了。

在周代,肉還是比較匱乏的,還屬於上層社會能享用的物資,底層的百姓的生活條件確實是很艱苦,連一口肉都吃不上。

到了春秋時期,牛羊肉和豬肉還是貴族的專享,普通百姓還是吃不上,但是比起商周普通百姓只能吃菜的這一規定,春秋時期還是寬鬆了些,沒有嚴格禁止百姓吃肉,百姓將目光投向了狗肉,一時間吃狗肉在民間風靡。

因為狗肉在百姓中需求比較大,還興起了“狗屠”的行業,春秋時期的刺客聶政,為了逃跑追捕,就以殺狗為職業,樊噲未發跡之前曾也以殺狗為業,民間還有一句俗語嘛“仗義每是屠狗輩”,可見,狗肉曾在民間扮演過重要角色。

到了北宋,經濟迅速發展,達到了空前的繁榮,上層社會紙醉燈謎,尋常百姓也過得不錯,平常的百姓都可以吃豬肉,甚至平常的人家每頓飯餐桌上都有豬肉。

這種說法也是有根據的,在《東京夢華錄》中便記載了,在四川地區的豬,每天都會被人們運到東京,也就是北宋的京都,在京城的百姓可以說是生活的很滋潤了。

北宋的大詩人蘇軾,也是個美食家,發明了一種獨特的豬肉吃法,是為東坡肉,東坡肉在北宋就廣為流傳,可見豬肉在當時還是較為普遍的了。

《水滸傳》這本書的寫作背景是在元末明初,但是書中的故事是在宋朝,宋朝時人們都用牛來拉車耕地,所以牛可以說是當時社會主要的生產力,而且政府也規定了耕地的牛不可以隨意宰殺吃肉,只有當牛死了才可以吃。所以我們看電視劇中吃牛肉的描寫,就算飯館供應牛肉,也不會是現殺的牛肉。

值得一提的是,在古代,由於政府沒有禁止百姓吃野生動物,所以當時野味是人們肉食的主要來源,想吃什麼自己就去抓,因而古代獵戶這種職業也是比較多的,但是在現在,我們可不能隨便吃野生動物了。


史論縱橫


我是生活在一個小山村的七O後,在我小時候的整個七十年代每年都沒有幾次機會吃肉,每天保證有番薯、木薯、大薯、芋頭、幾碗稀粥加欖角鹹菜下肚就不錯了!吃肉等家裡沒油了才買點零零碎碎的邊角肥豬肉或拆腸油回來炸油,炸油後的油渣就幾天才加點在其它菜裡炒吃!每人都分不到三粒油渣!直到八十年代中後期才多些機會吃豬肉,也是十天半月的才吃上一次,九十年代也是三五天才吃一次,2000年後才真正的是什麼時候想吃肉就什麼時候買,想吃什麼就買什麼!古代就更別說了!沒餓死就燒高香了!我們現在過的就是古人至死都沒能享受一天的:錦衣玉食、瓊漿玉液的生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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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我國古代由於生產力發展水平的落後,肉類食品產量低,普通老百姓是很少有機會吃肉的。在不同歷史時期,普通老百姓吃的肉類種類也是不同的。吃肉,對老百姓來說都是一件很奢侈的享受。

先秦時期,老百姓只能吃狗肉過癮

我們在看電視劇《水滸傳》的時候,看到許多梁山泊好漢吃飯的場景,都是去吃一次飯都會在店裡對小二喊道:來兩斤牛肉一壺酒,給人感覺古代普通人都有機會吃肉。其實,這也只是一種假象。仔細想一下,《水滸傳》中的梁山伯好漢,都是一些被官兵通緝的土匪。當時土匪窩就是引誘老百姓喝大碗酒和吃大塊肉來當土匪。

在周代的時候,周禮是這麼規定,天子吃牛肉,諸侯吃羊肉,士大夫吃豬肉和狗肉,普通人根本就吃不上肉。如《國語》記載,

天子食太牢(牛,羊,豬),諸候食牛,卿食羊,大夫食豚,士食魚炙,庶人食菜。

春秋時期《曹劌論戰》的“肉食者鄙”,其中的“肉食者”就是當官的。實質上,在周朝時候物質資料的緊缺,肉類也是供不應求。即使是社會上層的貴族也不是天天都能吃肉。如周天子規定:

“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養,士朝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諸侯、官僚、士大夫貴族不能無緣無故殺豬宰羊,這就限制了貴族官僚的食肉數量和食肉品種。

戰國時期《孟子·梁惠王上》:“五畝之宅,樹之以桑……”就是孟子在給齊宣王描繪的王道樂土世界中也曾說過,七十者可以食肉。在孟子的話中,就是人活到七十歲才能吃到肉,可謂是一個理想中美好的極樂世界了。 所以,社會上層階層貴族官僚都很少有機會吃肉,不用說普通人了。

那麼普通老百姓真的都沒有機會沾到肉腥,都是吃素嗎?其實,都還是有機會的。在先秦以後,就很流行狗屠。如春秋時候第一刺客聶政,殺人之後就跑到齊國專門從事殺狗業。當時,荊軻的好朋友高漸離的職業就是狗屠,就是以殺狗為職業,兼職才是音樂。為什麼有名氣的人都在殺狗呢,那是因為狗肉的市場需求量大,好賺錢。當時老百姓吃不上官僚貴族們享受的牛肉、羊肉和豬肉,只能吃一些狗肉過著嘴癮。所以,“兔死狗烹”這個詞語也就是這麼來了。當時,狗的主要任務就是打獵的,在貴族菜單中等級是非常低。統治階層也沒有禁止老百姓食狗肉,所以在西漢以前,狗肉都是普通人家的主要肉食來源。

漢到隋唐時期

在這一歷史時期,人們擁有個人財產,就有了商品交換和買賣,於是就有了野生動物之馴養。最早定型的“六畜”,就是馬牛羊雞犬豕,之後就有了六畜、六獸、六禽。

在南北朝時期,五胡亂華之後,北方都是被遊牧民族所統治,肉類是遊牧民族的主食,普通老百姓可能有機會吃肉(羯胡鮮卑更是吃人)。當然,只有歸屬於遊牧民族的漢人才有機會吃上肉。

隋唐時候有鮮卑族的胡風,也是流行肉食。如杜甫詩“憶昔開元……”,證明了這個杜甫詩人懷念是開元時期的老百姓能吃肉,現在吃不上肉。可以看到,在安史之亂的唐朝衰落時代,普通百姓還是以穀物做主食。

需要指出的是,古代普通老百姓很少能吃牛肉和馬肉。在農業社會中,牛是很重要的農業資源,馬是用來運輸和打仗的戰略性資源。為了保障社會生產、運輸和軍事戰爭的需要,許多朝代裡在法令中都禁止吃耕牛和戰馬。

當耕牛有老弱病殘,失去了耕地和託運的價值,是允許被宰殺和吃肉的。這時候老百姓可以吃上這些沒有應用價值的牛肉,卻也是一項很奢侈的事情。當牛被宰殺的時候,全村人都集體吃牛肉,以慶祝獲得的快樂享受。現在一些邊老窮地區,也保留著全村人吃牛肉的壯觀場面。

至於馬,在古代是用來運輸和打仗的,所以馬匹如同現代軍火一樣是珍貴的,也很少見的。現在史書資料中,也沒有老百姓吃馬肉的記錄。

普通老百姓吃的都還是狗肉和雞肉比較多。因為狗肉和雞肉獲得比較容易。但是,狗是用來看家,雞則是需要生蛋。在沒有客人上門的時候,都不可能會殺雞。所以,唐詩中“故人具雞黍”,就反映了民間的風俗。由於古代沒有現代化的養雞場,靠著自然野生養雞,雞的數量也是有限。一般來說,都是一年過節的時候才會有機會吃上雞肉。

鴨子是生活在水邊,可能南方河流湖泊眾多老百姓有機會吃到,北方卻是沒條件。至於鹿肉,口感比較差,也不是普通老百姓的肉食。

宋朝時候老百姓的肉類食物

宋朝之後,豬肉才登上老百姓的餐桌,成為常備的肉食。由於宋朝科學技術的發展和商業繁榮,肉類產品增多。

在宋朝之前,民間也有人吃豬肉。但是吃的人很少,主要是富人不吃豬肉,窮人也不會做豬肉,這樣就遇到豬肉難為老百姓享用的尷尬境遇。當年《東京夢華錄》中就記載,每天有上萬頭豬從四川運輸到東京,生豬在當街上屠宰,然後切割成身體不同部分的肉,滿足京城老百姓的需要。當時,蘇軾看到老百姓烹調豬肉方法太粗糙,於是就研究出了“東坡肉”。就是用大塊的豬肉,放上姜、蔥、醬油、料酒、紅糖等,在小火慢燉之後,出來豬肉紅亮光鮮,甜甜膩膩,味道濃厚,堪稱佳餚。

宋朝也是中國最富庶的朝代,在宋朝前期老百姓也是能吃到肉的,主食物是羊肉。如蘇軾寫的“十年京國厭肥羜”,就是說吃羊肉都吃到膩味,證明當時宋朝的汴梁城羊肉。蘇東坡當時算是中產階級,當然有餘錢買肉吃。當蘇東坡被貶官到惠州的時候,一座城一天也只殺一隻羊。經濟窮困的他沒錢買羊肉,寫字賣錢也不是他文人文雅人物能做的,所以只能讓屠夫留一些羊骨頭,然後用慢火煨熟,烹調為“羊蠍子”。

但是,在宋朝時候的遼金朝,由於嚴寒的氣候不適合養豬,豬肉也只是貴族的享受,普通老百姓吃的是羊肉。當時,宋遼邊境的豬肉羊肉賣得紅火。同時,由於當時沒有野生動物保護法,野豬、熊、虎、野雞、狍子、狼、鶴、鷺鷥等野味也成了老百姓的肉食來源。如《水滸傳》裡的打虎英雄,獵戶解珍、解寶兄弟打獵到了一隻老虎,卻被毛太公陷害,才被逼造反。這也是當時老百姓毫無顧忌食野味的反映。

明清時候老百姓的肉類食物

在明朝時候,如果官員清廉,家裡就是沒有餘財,只能靠勤儉度日子。如海瑞,在老母親過生日時候買了兩斤五花肉。在萬曆二十年,豬肉價0.02兩/斤,海瑞為此花了0.04兩銀子。在朝廷領俸祿的官員生活如此清貧,普通老百姓更談不上吃肉了。

在清朝時候,許多文人雅士斂財有方,烹製了很多肉菜。如年羹堯大將軍、地主階級文學家袁枚,發明了許多肉的做法。但是,普通老百姓吃肉也是很奢侈的事情。如魯迅筆下的孔乙己,每日到酒館裡也是吃不上肉,只是問了茴香豆來做下酒菜。

一些老百姓,去打獵獲得野味,滿足吃肉的癮。如獵人去深山老林打獵,可以吃上野兔、野豬、穿山甲等等野味。

遊牧民族普通民眾的肉食

我國古代的北方遊牧民族,普通民眾也是很難吃上肉的。古代遊牧民族養牛馬羊,主要目的還是為了出售,以及換取糧食、茶葉、鐵鍋一類的生活物資、遊牧民族是捨不得吃這些牲畜的,因為非常昂貴。吃的肉,也是一些老弱病殘的牛羊,大部分需要留著賣錢或者繁衍更多的牲畜。

所以,古代普通的遊牧民族的牧民,一般吃兩頓。早上是一頓小米粥,晚上一頓肉粥,偶爾能吃上一頓肉或者肉乾,沒有想象這麼豐富。就是因為生存資源的匱乏,才會屢次騷擾中原,搶佔中原富饒的土地資源。

本文筆者是歷史文化愛好者,渴望與喜歡歷史文化的朋友探討問題,在寫作道路上共同成長共同進步,請點“關注”。


七彩飛揚


古代俠客動不動就是一拍桌子,大叫一聲:“店小二,來二斤牛肉,一壺酒!”這就是影視劇中典型的場景。


說實話,在古代很多朝代普通老百姓要想吃肉還是比較難的。特別是在戰亂的時候,能吃上普通飯食都不錯了。但是宋朝是個例外,宋朝老百姓幾乎小酒不斷,大快朵頤。

宋朝老百姓吃不上牛肉

封建王朝老百姓最懂吃,生活最滋潤的朝代就是宋朝。但是宋朝不允許殺牛,所以牛肉是很少吃的。《宋刑統》明確規定規定禁止殺牛,殺公家的或者別人的馬、牛,在後背上打20棍,流放一年。殺自己馬牛及故意殺公家的或者別人的駝、騾、驢,後背杖責17棍”。後背上杖責,三兩棍都得吐血,身子差的能丟命,所以人們不會冒這個風險去殺牛。宋真宗時下詔規定,無論殺耕牛還是奶牛,都要投入到大牢,重判!宋朝的時候,每一頭牛都有登記,無論是牛病死老死,都要上報官府,經過檢驗批准才可以宰殺!牛肉,老百姓根本吃不上。



但是宋朝老百姓可以吃其它的肉啊。

在古代,宋朝老百姓是最富有的,宋朝工業發達,國家有錢。從宋太宗起,老百姓出工不單發口糧,還發工錢。宋朝開國時,老百姓孩子上學的學費就大減,宋仁宗時宋朝宰相富弼,也就是范仲淹的女婿富弼說:老百姓已經給國家納糧繳稅了,上學再收學費不合理,從此學費全免。全國老百姓為宰相富弼點贊!王安石變法後,學生的伙食費也有很大的補助。宋哲宗趙煦,開辦養老福利,大建居養院,收容智障、殘疾、孤寡老人、時不時地免費發米、糧、藥品等等。宋朝老百姓穿絲綢,住好房子,關於代步工具,用朱熹的話說:人人有轎。西方史學界說,“汴京一個城門吏的用度超過當時歐洲大多數國家的國王” 。更不用說上層多有錢了。



宋朝老百姓非常有錢,吃肉吃到吐。且吃法眾多,開封城有幾萬個肉販子,豬肉、雞鴨魚應有盡有。


宋朝人吃魚,切片生吃,經常吃海鮮,他們那時的豬肉非常便宜,所有人都能吃得起,蘇東坡非常喜歡吃的一道菜就是紅燒肉,做法來自民間老百姓,他大力推廣這菜,就叫東坡肉。他還為數不盡的美食寫了詩詞歌賦。宋朝餐飲業發達,酒樓豪華。張擇端的《清明上河圖》可以看出宋朝經濟的繁華。



人們想象中的遊牧民族能吃上肉,真的嗎?

除了宋朝外,有人說以放牧為主的老百姓應該很容易吃到肉。其實不然。就拿元代蒙古人來說,狗肉,他們幾乎不吃,狗是他們家中一員,來保護他們的羊群,引路等。牛羊用來交換糧食布匹等,根本捨不得吃。據《元朝秘史》記載,他們早晨往往喝一些稀粥,多以小米粥為主,白天一天幾乎不吃東西,有時候喝點馬奶羊奶。家境貧寒的吃野菜野果度日,吃的肉也都是平時獵取的野獸的肉狼、虎、豹,熊等,但這些東西也很少獵取到,因為它們都很兇猛,一不小心命就沒了,所以不能常常吃到。老百姓吃肉一般都是晚上吃。每次只吃一點,而且把肉切成很小的塊,用刀尖取肉,分給每一個家中成員。骨頭上的肉也用刀子颳得乾乾淨淨,就連骨髓也被吸食乾淨。秋天,他們更不捨得吃肉,而是把獵取的動物的肉,切成條,懸掛陰乾,或者用煙燻幹,等到冬天食用。在兵荒馬亂時老百姓常常吃野菜野草,捉老鼠,例如土撥鼠艱難度日,常常食不果腹。殺馬只有在祭祀的時候才可以。殺牛犯法,元朝法律規定,私自殺牛杖責100。參考資料《元史》。



《水滸傳》是在元末明初的時候出世的,裡面動不動也是二斤牛肉,推測應該是吃的老死的牛或者是病死的牛,牛肉屬於上等肉很貴,牛主要用於耕地,不允許殺吃。


小姐姐講史


古代普通老百姓有機會吃肉!對於古代普通的百姓而言,肉是一種奢侈品,經常吃自然是不可能的事情,但還是有機會吃肉的。而且由於時代和地區的不同,古代普通百姓吃肉的頻率和肉的種類也存在一定的差異。

首先,在先秦時期,普通百姓可能一輩子都吃不上幾回肉。由於當時是奴隸社會,社會的生產水平比較低下,糧食的總產量可能還跟不上人們的消耗,普通百姓連肚子都填不飽,更何況是吃肉呢?在先秦時期,只有王公貴族才有資格享受肉食,而且社會等級不同,享受的肉食種類也有所不同。

比如西周時期,只有天子才能吃牛肉,能吃羊肉的也只有諸侯和天子,下面的士大夫只能吃豬肉和狗肉等肉食。至於普通百姓,想吃肉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自己跑到深山野林裡打獵,才有可能吃上一些肉食。

到唐宋時期,由於生產力的提升,這時候也出現了一些剩餘產品,加上朝廷的抑商政策略有鬆弛,所以這時候的商業貿易就比較發達,普通百姓能通過市場交換得到肉食。

雖說此時普通老百姓不可能像《水滸傳》裡的英雄好漢一樣中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但吃肉的次數確實變得比以前頻繁。

不過古人也不會像《水滸傳》的英雄好漢一樣動不動就來二兩牛肉,因為耕牛在古代是重要的農業生產工具,朝廷為了保證農業生產,一般都禁止百姓吃牛肉。古代的普通老百姓,吃的最多是豬肉、雞肉和狗肉。

豬肉一般靠買,古代的普通老百姓只有在重大節日和一些喜慶日子才捨得買。而雞要下蛋,狗要看家,所以如果不是有客人來訪或者其他特殊情況,人們也捨不得殺雞。所謂“故人具雞黍”,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總之,由於時代環境不同,古代普通老百姓吃肉的頻率也不同,但相同的是,對於他們來說,吃肉是一件比較奢侈的事情。而如果是北方的遊牧民族,或者常年住在深山老林的獵人,他們吃肉的頻率就比較頻繁。


金兔歷史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古人是很少吃肉的。

大家想想,如果經常吃肉,也不會以“大塊吃肉,大碗喝酒”來引誘人做土匪了。

周代禮制規定,天子食用牛;諸侯平時食用羊;大夫平時食用豬、犬。普通的老百姓,根本吃不到肉。

孟子給齊宣王描繪的王道樂土:七十者可以食肉。

看看,七十歲能吃到肉,這就是極樂世界了。

我們分析一下。

古代能吃的肉,無非是豬肉、牛肉、羊肉、雞肉鴨肉、魚肉。

魚肉就不談了,吃魚不能當飯的。

而豬肉,在古代其實很少人吃。

根據中醫理念,吃豬肉對身體沒有好處,會導致虛胖。大家自己看看古代四大名著中,很少有大塊吃豬肉的記載。

另外的原因是古代很長時間沒有閹豬技術,豬肉很難吃。

直到明代,豬肉才風靡起來。明代後期光祿寺留下的宮廷歲用牲口數記錄則是18900口豬,10750頭羊。


至於牛肉,除了少數朝代的少數時期,大部分時期是不能吃牛肉的。因為牛是重要的獸力,是農業生產不可少的東西。其實,新中國建立以後幾十年,農村也是不許隨便殺牛的。

那麼,剩下的只有羊肉和雞鴨肉。

古代的羊基本都是需要放牧吃草的,這就需要牧場,大部分是北方養殖,很多是遊牧民族。

自然,農村少數地主也會養一些專門吃肉的羊,但要消耗不少飼料,所以比較少見。

古代羊肉價格很高,屬於高檔肉,宮廷肉,民間吃的不多(其實今天高檔羊肉仍然很貴)。

水滸中,店小二說只有羊肉,問宋江他們要不要?李逵就大怒了,說店小二瞧不起他。其實,店小二之所以問,是因為羊肉價格較高,不是所有人能消費的起。

那麼,其實普通老百姓最常吃的就是雞鴨肉了。

養鴨子必須有水,北方大部分地區就養不了。

雞倒是所有地方都可以養,每家都可以養幾隻。

古代養雞也不困難,尤其數量不多也不需要什麼飼料。雞每天放出去,吃菜葉、高粱、穀糠、小蟲等等。

但是,這樣養雞沒辦法很多,而且大部分養雞的人家是為了吃雞蛋,而不是吃雞肉。

想要吃雞肉,就要大量養雞,甚至要開養雞場。

但古代沒有疫苗也沒有抗生素,一旦遇到雞瘟就全完了,所以大型養雞場是不存在的,只有小型。

小型養雞場不能採用放養,比如關在籠子裡喂飼料。

古代沒有今天的複合飼料,養大一隻雞要花費幾十斤小米之內的飼料(當時還沒有玉米之內)。

所以,大量養雞隻有是糧食豐收的年份,平時是絕對不可能的。

所以說來說去,古人吃的最多的就是雞。

因養的很少,即便是糧食豐收的年份,一年全家恐怕也只能過年過節才能吃1只。

小說《儒林外史》中,連窮鬼范進家也有一隻下蛋的母雞,後來被范進拿去賣了救命。

但范進賣了很久也沒賣掉,客觀說明當時的鄉民吃肉並不多。


薩沙


古代老百姓不但有肉吃,而且品種豐富,敢吃你不敢吃的肉。

豬普通家庭的肉食

人一開始就是食肉動物。遠古時期,還不懂得種植技術的原始人,與獸互相為食,誰勝利了,就可以把對手當食物。後來神農氏領導大家進入農耕文明,開始了養殖業,馬、羊、牛、豬、狗、雞六牲是最早的肉食來源。

我們來看一個大家熟悉的字——家,這個字拆開是寶蓋頭+豕,本意是百姓在自己家裡用豬祭祀。因為普通老百姓沒有宗廟,只能將燒熟的全豬放在家裡祭祀。也有學者解釋為屋子裡有豬,才能稱之為家。不管是哪種解釋,豬已經被普通百姓養殖、食用了。

有了階級後反而受到限制

商周時期,帝王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保證自己有足夠的享樂物資,階級層次分明,不但從政治上劃分嚴格,生活中也有嚴格的禮儀,後來形成了規定,在《周禮》中,規定了各階層衣食住行等一整套禮儀,如果誰敢僭越,便會引來殺身之禍。

《國語》記載,天子食太牢(牛,羊,豬),諸候食牛,卿食羊,大夫食豚,士食魚炙,庶人食菜。由於物質匱乏,供不應求,貴族也不是天天能吃到肉,《禮記 王制》中有記載,在物質匱乏時期,天子規定,”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養,士朝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

從記錄可以看出,帝王為了滿足自己享樂,限制了官僚的食肉品種及數量,更不用說老百姓了,那麼百姓吃什麼肉?

狗屠盛行

狗屠,這個行當現在幾乎消失了,只在少數地區存在,但在當時卻是一個相當火的職業。春秋第一刺客聶政,殺人後跑到齊國殺狗為業;荊軻的好朋友高漸離玩音樂是兼職的,他的職業是狗屠,專職殺狗;劉邦的得力干將樊噲也是狗屠出身,為啥這麼多有名氣的人在殺狗?原因很簡單,因為市場需求量大,先秦時期老百姓不能吃牛、羊、豬肉,只能吃狗肉過過嘴癮。

記得“兔死狗烹”這個成語吧,當時狗的主要任務是打獵用,狗在貴族的菜單中等級低,沒有對百姓食狗肉大肆限制,因此狗肉漢朝之前一 度成了普通人家肉食來源。


吃牛肉是演義中過嘴癮

我們在小說中總能看到,英雄走進館子,一拍桌子:“小二,來半斤牛肉一壺酒。”這個情節絕對是作者在過嘴癮,因為牛作為當年主要的農業生產畜力,是不能隨意宰殺的。漢代已經制訂了嚴厲的法規控制宰殺耕牛,“宰殺少齒”者是殺頭之罪,要為小牛抵命的。

宋朝規定,耕牛隻有老死或病死才能剝皮吃肉,因此《水滸傳》中吃牛肉的描寫,絕對是杜撰。

地域不同老百姓吃的肉不同

在宋朝,豬肉已經成了百姓餐桌上的常備肉食。《東京夢華錄》中記載,每天有上萬頭豬從四川送入東京,生豬被當街屠宰,分成不同的部位肉,滿足京城百姓的菜藍子。蘇軾看到百姓吃豬肉方法太粗放,暴殄天食,於是研究出大塊豬肉,加姜、蔥、醬油、料酒、紅糖等,用小火慢燉,出來的豬肉色澤紅亮,味醇汁濃,酥爛而形不碎,香糯而不膩口,被民間稱之為“東坡肉”。

但是在北方遼金朝,由於氣候寒冷,不適合養豬,豬肉是貴族專享食品,普通百姓只能吃羊肉。羊肉在大宋卻早貴族食品,於是宋遼邊境地區豬、羊買賣十分紅火。

野味豐富了百姓餐桌

當年沒有野生動物保護法,虎、熊、狼、狍子、野豬、野雞,甚至鶴、鷺鷥等等野味,都成了普通百姓的肉食來源。“焚琴煮鶴”為大煞風景之事,但也表現了當時的毫無顧忌食野味的社會狀況。

《水滸傳》有很多打虎英雄,獵戶解珍、解寶兄弟打了一隻老虎,反被毛太公陷害,被逼造反。在虎豹橫行的年代,野味為百姓提供了豐富的肉食來源。一直到解放前,我國山區獵戶很多。

沒有珍稀動物保護法,沒有動物保護組織,古人食譜一定很豐富,早上仙鶴湯,中午早牛、野驢、野羊一鍋燴,晚上清燉虎鞭補一補,想吃啥打一隻使勁造,燒個熊貓掌也是有可能的。


聾王異史


如果是在和平年月,古代人和我們現在的生活大概是一樣的,除了一些高科技產品外,所以他們也是能吃上肉的。如果是戰亂年月,就要具體分析哪類人能吃上,哪類人吃不上了。


我們不去說達官貴人,因為無論世道怎樣變,他們都不會缺吃少穿的,我們只說普通百姓。

一:能吃上肉的

古語說“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因此在古代如果發生戰亂,就會有一大批人遷移到深山老林裡去居住。

這樣不僅能夠有效的躲避戰亂,而且只要是有山有水的地方,就會有各種動物和魚類。不敢說以肉為食,至少偶爾開葷還是不成問題的。

這也是為什麼,有的村莊會坐落在人跡罕至的深山裡,或是懸崖峭壁上的原因。

二:吃不上肉的

“工、農、商”自古就有的三大職業。農民可以攜家帶口躲進山林裡,因為他們懂得耕種,只要有土地就能種糧食。

而工匠和小本商人這時就有點慘了,為了方便賺錢他們大多數會居住在城鎮裡。然而一旦發生戰亂,軍隊會在第一時間關閉城門,這就使得工匠和商人無法逃出城了。即便逃了出去,也會被另一方抓去。

所以,這一部分人及其家眷如果遇到戰亂肯定是吃不上肉了,能夠保住性命就是萬幸了。


毛驢兒談歷史


古代百姓當然有機會吃到肉了,只不過和很多影視作品裡不一樣的地方在於,古代普通百姓吃肉在大部分歷史時期,還是相當奢侈的事情。

中國古人的肉食名單上,其實可被食用的肉類並不多,首選自然還是牛和馬等大型牲口。


但是耕牛在農業社會,是非常重要農業資源,而馬則是重要戰略資源,所以很多朝代都在法令裡禁止吃耕牛和戰馬。

但是實際上馬匹在民間缺少,所以缺乏百姓吃馬肉的記錄,但是耕牛也有老病傷殘而失去耕馱價值的,是被允許殺的吃肉的。因此雖然吃牛肉很奢侈,但是不是不可以實現。現在很老少地區還保留了全村吃牛肉的壯觀場面。


而在《水滸傳》裡,我們發現凡是吃牛肉的館子通常都是開在鄉野荒落之地,而正經經濟繁榮的集市實際上高檔館子都是隻賣羊肉的。

唐宋兩朝,羊肉的流行,是從宮廷傳遍民間的,宋朝的灘羊,曾經是先民們對美食最美好的想象。而靖康之變之後,灘羊的稀缺,使得漢人的飲食習慣徹底為之改變了,開始食用動物下水。所以一直到了明朝及以後的時候,最主要流行的肉類變成了鹿肉和豬肉。


鹿肉和豬肉比起羊肉,實在是從口感上差太多,但是這也不是普通百姓的肉食。

普通百姓還是以狗肉、雞肉為主。因為狗肉和雞肉相對會比較容易得到,而且對於一個家庭不太容易造成一頓以外的浪費。但是狗要看家,雞要生蛋。不是有客人上門的情況下,基本上是不太可能殺雞的。“故人具雞黍”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實際上古代普通人很少有機會攝取動物蛋白,但是並不妨礙攝取植物蛋白。

小時候在農村裡,經常會聽到說,家裡來客人了,我上街去買塊豆腐。實際上就說的,豆腐在百姓餐桌上的重要性,吃不起肉,卻有饞肉的時候,拿點豆子換點豆腐回來,解解饞。所以一般做豆腐的在一個村裡,那雖然是極為辛苦的行當,但絕對也是一個重要的體面人。早在漢朝豆腐就被髮明出來了。


豆腐實際上才是古代普通百姓的最主要蛋白攝取來源,而且在漢文化圈的地位非常重要。

豆腐自唐朝傳入日本;宋朝傳入朝鮮;明朝傳入東南亞;19世紀初傳入歐洲、非洲和北美。如今豆腐在越南、泰國、韓國、日本等國家已成為主要食物之一。很多典籍記載了宋、明從皇宮到民間吃豆腐的盛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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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語文課本上有一篇文章叫《曹劌論戰》,在文章中,曹劌有這麼一句話:肉食者鄙,未能遠謀

撇開未能遠謀,從曹劌這句肉食者鄙,我們可以得知先秦時代,尋常百姓吃肉的機會很少,能吃上肉的,都是達官顯貴

曾經也很納悶,古代自然條件優越,人口沒那麼多,野生動物遍地都是,沒有肉吃,為什麼不去打些野味呢?打不到兔子,抓幾條魚也成呀。後來和家中老人聊天得知,古代打獵是一種技能,也是一種高危技能,那個年代缺醫少藥,獵人每一次進山,或者進林子,都是在拿命去搏……有的米糧吃,誰願意去冒險呢

至於魚,水裡確實很多,但做魚費油,有魚,吃不起那油

還有家中畜牧養殖,尋常人家會餵雞養豬,按理來說雞蛋豬肉應該不缺,有八十年代農村生活經歷的應該知道,雞蛋有時候會吃,但大部分都是攢起來換錢的,豬也一樣,養一年,拉出去賣掉換錢……在我記憶中,我們村幾乎家家戶戶養豬,但過年殺豬的只有個別幾家,還是供應全村的……

當然,這是村裡頭的。城裡面南來北往,無論古代還是現代,吃喝應酬缺不了飯店,無論古代還是現代,所謂開店不怕大肚漢,飯店裡的肉食應該少不了……

唉,織布的穿不起衣服,養豬的吃不起肉,古代生產力低下,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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