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銀行“瘦身待嫁”:重組前資產總額減少277億元

包商銀行“瘦身待嫁”:重組前資產總額減少277億元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王仲琦 馮櫻子 北京報道

即將重組的包商銀行每條信息都牽動著市場的神經。

日前,包商銀行在中國貨幣網披露《2020年度同業存單發行計劃》(下稱“發行計劃”)顯示,截至2019年9月末,該行資產總額5231億元,較上年末減少277億元,降幅為5%;負債總額為4932億元,較2019年初減少251億元,降幅為5%。

“一般來說,銀行縮表主要是減少應收賬款類投資和同業資產,像包商銀行這樣此前同業業務佔比較大的銀行,在嚴監管的大背景下,出現同業資產和同業負債規模‘剎車’符合監管要求。”一位不具姓名的內蒙古金融業人士對《華夏時報》記者說。

這位金融業人士進一步表示,通過“減肥瘦身”後,包商銀行抵禦風險的能力將進一步增強。

值得一提的是,自去年5月包商銀行因出現嚴重信用危機被央行、銀保監會接管後,其重組方案終於在今年2月初浮出水面。新包商銀行的股東具體出資比例為: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及國有企業合計持股約50.16%,存保基金持股約29.84%,徽商銀行持股約15%,建設銀行附屬公司建信金融資產投資持股約5%。但具體持股比例以發起人協議以及監管機構批准為準。

資產總額減少277億元

被接管以來,包商銀行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備受關注。

據發行計劃披露,在接管組、託管組的領導下,包商銀行各項工作平穩運行。接管期間,央行、銀保監會和存款保險基金對包商銀行新增負債業務實行全額保障。截至2019年9月末,該行資產總額5231億元,較上年末減少277億元,降幅為5%;負債總額為4932億元,較2019年初減少251億元,降幅為5%。

自被接託管以來,包商銀行原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停止履職。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共同成立了聯合黨委,並會同接管託管組及包商銀行成立了臨時黨委,全面行使包商銀行經營管理權。在聯合黨委、臨時黨委的共同領導下,包商銀行快速調整全行風險政策偏好,有序彌補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短板,逐步健全全面風險管理體系。

在信用風險管理方面,包商銀行嚴格按照接管託管組要求,踐行審慎、穩健的風險管理原則。具體為:嚴格落實“雙籤”機制,即對包商銀行存量業務和新增業務,由託管組各級專家領導進行全流程複核、雙籤審批,確保業務健康可持續發展;嚴格執行單一客戶、單一集團的限額管理機制,加強客戶風險限額管理,嚴控集中度風險;加強風險緩釋措施,要求借款人增加保證金、補充抵質押品或擔保等增信措施來降低信用風險;提升優化客戶結構,針對存量異地業務有計劃、有步驟的安排退出,同時提高客戶准入標準,積極引入優質授信客戶。

在流動性風險管理方面,包商銀行採取總行集中管理、分行配合的模式,在資產負債管理部設有獨立的團隊負責全行流動性風險管理。從短期備付、中長期結構和應急三個層面,對流動性風險進行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同時,按照固定頻率對各項流動性風險指標(現金流缺口指標實現多維度監測)進行跟蹤監測,密切關注市場流動性變化及趨勢,按季開展流動性風險壓力測試以評估應對壓力情景的能力。此外,還制定了流動性風險應急計劃,以確保緊急情況下的流動性需求。

發行計劃顯示,包商銀行2020年同業存單的發行備案額度為400億元,相較2019年800億元的計劃發行額度減半。信息顯示,截至2019年11月末,包商銀行累計發行同業存單275期,發行面額783.8億元。而2018年同期,該行累計發行同業存單311期,發行面額856.2億元。

關於同業存單發行額度減半原因,上述金融業人士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認為:“包商銀行被接管,疊加去槓桿的監管要求,使包商銀行同業業務受到影響,造成今年同業存單計劃發行額度進一步縮量。”

重組方案浮出水面

包商銀行被接管後,關於該行的處置方案一直業內廣泛關注。1月7日和2月6日,來自徽商銀行的兩份公告,使包商銀行的重組方案浮出了水面。

徽商銀行的公告顯示,該行計劃一次性出資不超過36億元,在內蒙古自治區參與發起新設一家經營區域僅在自治區內的商業銀行,註冊資本擬定為200億元。另外,擬收購包商銀行部分資產負債,設立或直接收購包商銀行4家分行。

此外,徽商銀行的公告還披露,新包商銀行的股東具體出資比例為: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及國有企業合計持股約50.16%,存保基金持股約29.84%,徽商銀行持股約15%,建設銀行附屬公司建信金融資產投資持股約5%。但具體持股比例以發起人協議以及監管機構批准為準。

前述金融業人士分析:“包商銀行資產規模“減肥瘦身”後,不但抵禦風險的能力進一步增強,而且為更好的實施重組方案做準備。”

官網顯示,包商銀行成立於1998年12月,是內蒙古自治區最早成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前身為包頭市商業銀行,2007年9月經中國銀監會批准更名為包商銀行。目前,包商銀行在內蒙古自治區內的包頭、赤峰、巴彥淖爾、通遼、鄂爾多斯、錫林郭勒、呼倫貝爾、呼和浩特、興安盟、烏蘭察布、烏海、阿拉善、滿洲里、二連浩特和自治區外的寧波、深圳、成都、北京設立了18家分行、291個營業網點(含社區、小微支行),員工8000多人;此外,發起設立了包銀消費金融公司,設立了小企業金融服務中心,發起設立了北京昌平、天津津南、江蘇南通、大連金州、四川廣元、貴州畢節、吉林九臺、河南郾城、山西清徐等29家村鎮銀行;機構遍佈全國16個省、市、自治區。

去年5月24日,由於被“明天系”佔款導致嚴重信用風險,央行、銀保監會依法對包商銀行實施接管、建設銀行託管。

央行表示,總體看,果斷實施接管發揮了及時“止血”作用,制止了金融違法違規行為,遏制住風險擴散。以收購承接方式處置包商銀行風險,既最大限度保護了客戶合法權益,又依法依規打破了剛性兌付,實現對部分機構的激進行為糾偏,進而強化市場紀律,促進了金融市場的合理信用分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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