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提倡“網上辦”,通過“視頻核”黃浦區公佈支持復工復產復市八項措施

為落實相關部門關於“復工復產復市”的要求,黃浦區市場監管局立足本職,疫情防控期間推行

“審批不見面”、“監管有溫度”、“服務零距離”,力求“精準施策市場穩,企業復甦暖意濃”,發佈支持復工復產復市安商惠民如下措施:

流程再造減負增效。拓展受理渠道,倡導各類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寄遞辦、預約辦”,通過“在線答、視頻核、示碼驗、容缺審、應急批”等手段,進一步壓減企業行政負擔和時間成本。

民生所需當場辦結。對屬於防護用品銷售、日用品銷售、預包裝食品銷售、便利店等涉及居民防護、生活必需物資供應的企業,以及對疫情防控所需的審批事項由抗疫應急專窗受理,予以當場辦結。

延長證照許可期限。企業證照、從業人員證件臨近到期,下列事項可予以適當延期:

對在疫情防控期間營業執照登記事項發生變化又不能及時辦理變更登記的,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後一個月內辦理;

對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到期的,有效期可順延至疫情解除;對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時完成換證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可辦理許可證延期;食品從業人員所持健康證明在本市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後(2020年1月24日,含1月24日)有效期屆滿、因受疫情防控影響暫時無法重新進行健康檢查的,其健康證明視為繼續有效。視為有效的期限為本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之日起90日內(含第90天)。

“剛柔並濟”監管執法。嚴厲打擊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品領域的哄抬價格、各類亂收費、生產(銷售)偽劣產品、虛假廣告、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等違法行為。

按照“包容審慎”的原則,與疫情防控無關且情節輕微社會危害不大的行政違法行為,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不予行政處罰。對因受疫情影響暫時失聯的企業,可以暫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細化食藥防控措施。制定食品經營單位防疫和復工提示;建立具備資質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餐飲外賣供餐服務企業名錄;倡導人員密集就餐需求量大的企業實行集中購買、分散就餐;推動從事網絡訂餐服務的餐飲單位全面使用食安封籤。

防疫藥械產品(處方藥、甲類OTC藥及有特殊儲存要求的藥品除外),可設立銷售專區。

多元化解消費糾紛。運用綜合手段積極化解疫情防控期間各類消費糾紛。

知識產權優先服務。為疫情防控相關的專利、商標申請人和受疫情影響的專利、商標權利人優先提供諮詢和服務。

提供質量技術支持。多方協調檢驗機構,提供高效便捷的體溫計校準、特種設備檢驗服務。


分享到:


相關文章: